<h1>第六十二章傻子</h1>
“上天是有秩序的,从风雨雷电到春夏秋冬以及禾苗的枯荣交替都是有迹可循的,阴阳二气交合人世间才有了生机……”
对于这番天地之后才有人间万物的说法,云峥其实是不同意的,虽然天地交合的时候电闪雷鸣,山崩海啸,大地陆沉……据他所知,地球上本来没有生物,后来火山爆发之后才产生了有机质,有机质在大海中慢慢孕育出生命,从低等到高等,直到猴子出现之……
如果说万物的父亲无论如何该是大地才是,母亲就必然是大海,至于火山喷发出来的东西,就是那啥。
这是一套完整的理论,不管把他叫做生命理论也好,生殖理论也罢,生命确实是这么出现的。
葛秋烟对这番理论就非常的沉迷,捧着一本不知道叫做什么名字的书念给丈夫听,听说是老包拿给她的,说没事干念给云峥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是修心养性的好东西。
“我在岭南的时候见过大象敦伦……”
“下流!”
“我们好久没有敦伦……”
“下流!”
“我记得你前一阵子在战场上想和我……”
“无耻!”
葛秋烟昂着头挺着高耸的胸脯就打算出营帐,她今天一身合体的猎装,火红的绸衫子配上一条巴掌宽的护腰带交领的衣衫将她白皙欣长的脖颈衬托的如同天鹅的颈项。
前凸后翘的曼妙身材在云峥面前晃呀晃的然后就出去了,她今天和太行山的黄黑虎有约会。
云峥收回抓空了的手。叹息一声就懒懒的躺在椅子上什么都不想干。
赵祯喜欢上了指挥军队这回事,尤其是喜欢带着京西军的骑兵在荒原上狂奔,好几万人陪他发疯,头上还要有鹰飞才成。
看到整支大军在自己的指挥下东西突奔,这让赵祯充分感受到了战场的快乐,只可惜没有人可以让他训练一下砍头的绝技,手里握着天子剑却不能见血,实在是遗憾。
皇帝亲手杀人是大事件,臣子们以为,皇帝手上既然没有沾染血腥。还是干净一些好。杀人杀成血葫芦的那种事情是狄青和云峥那种人干的事情,皇帝仁慈一些就是万民之福。
见皇帝有些不甘心,李常知道如果真的让皇帝亲手杀人,一定会被别的大臣把自己活活的要死。于是他就折中了一下。弄来几个降俘骑着光背马在前面跑。皇帝带着好几万人在后面追,俘虏们跑的太快会被前面的少年军拦回来,所以这些聪敏的辽国俘虏很快就掌握了一种非常合适的逃跑方式。
既不能离皇帝太远。也不能离皇帝太近,跑的太远很可能被宋军的斥候射杀,跑的太近也会被皇帝的侍卫射杀,所以跑在距离皇帝一箭之地就非常的合适,只要听见背后有弓弦在响,立刻从战马上掉下来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举动。
皇帝射不到的话,会恼羞成怒自己会被砍头,皇帝射中的话也很要命,虽然箭头已经被磨钝了,皇帝用的弓箭也是轻型的猎弓,射到要命的地方还是会一命呜呼的。
不管宋国皇帝有没有射中,自己掉下马来,立刻就有拍马屁的宋国官员赞颂皇帝英武无双,这些逃兵在皇帝的威严之下已经成了惊弓之鸟,只需要弓弦响动一下,这些人就会被吓得半死云云。
全军都在拍皇帝的马屁,这是云峥下达的命令,务必让皇帝玩好,吃好,住好,否则不足以表现自己的恭顺之意。
苏轼在写了两手赞颂皇帝英明神武的诗词之后,立刻就变成了皇帝的宠臣,一首诗词,一座宅院,这样的奖励几乎让其余的文臣发狂,随行的大小学士们无不挖空心思的为皇帝歌功颂德,毕竟前桥的两座宅子谁都眼红,那片地方可不是有钱就能买来的。
伺候了皇帝一天的苏轼泱泱的回来了,瞅着一边烤豆子吃一面喝酒看书的先生叹息一声道:“我还是成了弄臣!”
云峥合上手里的《礼记》笑道:“怎么就成了弄臣了?如果你是弄臣,那些争先恐后的学士们算什么?李淑可是出了名的有风骨,还不是作出了“黄金台上玉玲珑,天子握剑牧九州”这样不要脸的诗歌?
既然你是做学问的,那就该听说过“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这样的说法,大家都开始卖了,通过一些手段把自家的货物卖个好价钱有什么不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