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何人?为何要出言重伤我等?”骨瘦如柴的家伙挺身上来,脸红脖子粗的,看上去很不服气。
“何为出言重伤?在下只不过是凭心而论,尔等这副模样还不叫尖嘴猴腮,那古人造此词就并非是用来形容人类,而是兽类!”霍骇迈步走到乐儿面前,一边与那三个书生模样的人斗嘴,一边审视乐儿的脸色。
这小妮子性格古怪,他不知道自己这次救她会换来什么果子吃!此时的乐儿整抿嘴窃笑,看到那三个书生模样的纨绔子弟猴急、懊恼的样子,她似乎很开心。
“什么,你居然说我等是兽类?那你又是什么,打扰我等与姑娘谈心不说,还出言重伤我等,我看你才是那种搬弄是非的鼠辈!”尖嘴猴腮的人继续发威,三人捋捋衣袖,有点想动手的味道。
霍骇窃笑,就你们这三个弱不禁风的人还想打架?别说我练过牛逼剑术了,就算是赤手空拳,俺也能将你们这帮小瘪三撂倒,这一身肌肉不是白长的。
不过他不会选择武斗,因为有乐儿在边上,苏州城长期被笼罩在黄明等人的恶霸气息当中,所以这里的老百姓肯定都比较反感暴力,尤其是大姑娘小媳妇之流。
不能给乐儿留下坏的印象,今晚还想继续睡她那里呢,岂能惹她生气?惹她生气了就要睡大街了。
“不知这位知晓不知晓黄明被人殴打一事?是何人所为,为何殴打于他?”见那三个书生模样的人都是一副凶狠的模样,霍骇轻声言语,乐儿早已站到他身后。
“废话,全苏州城的人都知晓此事,黄明欺压百姓、嚣张跋扈,结果有一个叫霸王的壮士,挺身而出,殴打了黄明,全苏州城的人都大叫痛快啊!”骨瘦如柴的人脸上的怒气消散了几分,貌似他对黄明被打一事也是拍手称快。
壮士?听到这个称呼,霍骇不禁窃笑,这让他想起古代的斯巴达战士,一个浑身肌肉,眼睛比牛眼睛还打,巴掌拿出来能当扇子使。
我何时能与这种猛男相提并论了?好,要的就是这种效果,霍骇暗笑,心情也大好,先前的那份怒气已经荡然无存,也是,他觉得自己对付这几个瘪三还用动气?动动小手指,他们就歇菜了!
“那尔等又可知霸王是何人,长相如何?”霍骇说这话的时候,一边把腰间的宝剑亮出来,一边从怀中掏出香烟,轻轻点燃。
那夜在春红楼下,他就是用这把利剑将黄明打落马下,然后昏迷不醒,此时传遍苏州城,人人称赞霸王和霸王手里能发出青色光芒的宝剑。
还有就是香烟,刺史府里,霍骇藐视黄忠和胡权不说,还公然燃烟于他们跟前,临走时抛烟头的动作更是大快人心,于是霸王爱抽香烟在苏州城里已经是传为佳话、家喻户晓。
“相传霸王来自长安,身高八尺有余,身配宝剑,站如松,行如风,时不时嘴里叼有一根香烟,和当今陛下身前第一红人霍骇的习惯颇为相似!”一个胖乎乎的人从三人当中走了出来,津津乐道地说到。
“身配宝剑?嘴里叼有香烟?”三个盯了一下霍骇,随即目瞪口呆起来。
此时的霍骇则是沾沾自喜地站在一边,任凭逆风而来的香烟眯住自己的眼睛,心中还在暗思,就算是被眯出眼泪也不能动摇,此刻是自己最帅的时刻,岂能造次,将自己的光辉形象毁于一旦?
“不错,他就是霸王,苏州城里唯一敢出手伤黄明的人!”身后的乐儿开始轻声介绍,看上去也有点得意的意思。
“兄台即是霸王?霸王兄,我等对你是仰慕已久,今日一见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啊!不知霸王兄可愿意赏脸,陪我等东去潜龙山庄,然后好好把酒言欢一番?”骨瘦如柴的家伙纵步上来,身后的两个家伙也拥了过来,一个个点头哈腰,先前的憎恨之情随风散去,眼前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柔和起来。
“这个吗… …”有人请吃饭,霍骇还从未推辞过,可是这次他还真要推辞,自己是被小二哥从潜龙山庄赶出来了,此时若再回去,岂不是被小二哥看不起?
再说了,自己此番前来是英雄救美了,现在反而和贼子一起去喝酒了,身边的乐儿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