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小说里面我最喜欢的人是礼拜五,他对主人绝对的忠诚,忠心耿耿不遗余力的帮助主人解决一切问题:以及在营救俘虏时,见到那正是自己父亲时那种最原始的狂躁和兴奋;还有他跟随鲁滨逊回到英国定居六年后重回岛上见到父亲情不自禁的做出种种亲昵的动作,不能不说他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大孩子。还能想起他猎杀狗熊时,在树上逗狗熊玩,让深处绝境的大家各个捧腹大笑。那场景仿佛穿越了纸张、穿越了时空,就在昨天、就在眼前,一切似乎都触手可及。使每个读者读到他的故事都趣味盎然,从而也更加丰富了鲁滨逊的生活。可是他的死竟是那样的突然和意外,被那些野蛮的土著人用乱箭射死。至于怎样的死法,我就不详说了。不妨你们再把这本书重温一边,那时的画面的悲凉不能不让喜欢他的人不潸然泪下。最终,他被葬在了那条我忘记名字的海里,从此礼拜五就永久的在那里沉睡了。
可能是闲来无事吧,没想到花了8天功夫竟然看完了486多页的一本小说,又一次打破了我的纪录。上次看刘庸写的那个我不是教你诈集订版的书,虽说是半年前的事却整整看了两个月。由此可见我看书的速度是多么的可怜,我如今是多么的清闲。我知道就内容和教育意义也不可同日而语,启发大的还是后者。但这毕竟是我在记忆里第一次看完一本小说,还在这么短的时间了,所以有必要记上这么一笔。希望在年老之时,那在回忆里增添上那么几点灿烂的笑意。
再见,鲁滨逊,继续你的漂流吧!因为我的“漂流”也将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