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包那个。”
“哦,”陈一茫轻叹,“确实挺帅的,直男……可惜了。”
老板娘把两碗小面端上来,他家用的竟然是奶油黄的搪瓷碗,木筷子,绍吴记得自己小时候,家里也用搪瓷碗,不过是白色的,碗底印着方方正正的红色“囍”字,似乎是姑姑结婚时单位发的。
后来,这种搪瓷碗渐渐被淘汰了,家里开始用骨瓷餐具,质地轻而细密。
绍吴突然有些想家,想永川。
“一定要和匀了,才香。”陈一茫说。
“嗯。”绍吴把白软的面条高高挑起,在碗的底层,铺了厚厚的海椒末和豆豉,浸着亮晶晶的油,还有蒜蓉和一些看不出的佐料。几片新煮出的半透明的包菜叶子,衬着一枚金黄煎蛋。
绍吴挑起一筷子面条送进嘴,有点烫,海椒的略微发涩的香味弥漫在舌尖。
“我喜欢他很久了,”就着这碗小面,绍吴轻声说,“很久了。”
“多久?”
“从高二开始吧。”
“噢……那是很久了,”陈一茫向面碗里加了些醋,“他有这么好吗?”
“你让我说怎么好,我也说不清,”绍吴笑了笑,“但就是……哎。”
“就是傻么——我听说,你高考考了631分?”
绍吴一愣:“你都知道了?”
“听宁笑他们说的,有个奇葩,考了631去读重大。”
绍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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