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性(1 / 1)

从不相信只看一眼便愿意为之粉身碎骨的情感,爱情不过是种交换。所以贝贝愿意原谅秦添办理出国那段时间对于她的放弃,尽管那非常难受,但她还是愿意相信,秦添这么做是有道理的。她坚信未来日子里的点点滴滴会把两个人再一次连在一起,然后越来越无法分离,或许到时候有了那许多的原因,秦添也会对她爱得要死,那样的感情是不是会更加牢固,而不是一眼看见的情有独钟,空穴来风。

于是,加拿大的事儿,贝贝没想几天就决定忘记了,他们每天的电话又开始了,在贝贝主动做出姿态以后,她开始学着洛妮的样子,嗲声嗲气的跟秦添说话,再也不说有用的话了,她专捡没用的唠,唠些你侬我侬,黏黏咕咕的碎语。

她开始接受秦添打来的钱,这一次她不再说够了,只要秦添肯给,她来者不拒,然后把那些钱换成一件一件的漂亮衣服,统统都穿在身上。

突然贝贝好像想明白了,女人喜欢买衣服,大概是因为空虚,因为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男人到底爱自己什么?所以唯有用更多的衣服来武装自己,假想着那男人爱的是这些衣服包裹出来的,看似美丽的自己,于是更加疯狂的购物了,买些穿不进去的衣服,再再照着衣服的尺码减肥。

对于贝贝的消费,秦添总是纵容的,她穿什么他都说好看,似乎也不重要。也许正是因为秦添这样,她便觉得,还是自己穿得不够漂亮了,所以他看起来从不认真。她拍各种各样的照片给他,仍觉得那不够灵动,她想让他看看活色生香的自己,她觉得只有动起来,才能充分的展示她的美丽,她不断的述说她企图相见的欲望,但他从来只是听听,不置可否。

贝贝会害怕,穿得再好看,还是会害怕,害怕秦添不能出国这事儿,不过是个误会,过几天他又能出国了咋办?她的幸福就像是海市蜃楼上的漂亮姑娘,连那海市蜃楼都是假的。倘若那个时候,自己刚好还没有让他要死要活的爱上自己,外国小伙权衡之下,又一次飞走了,那可怎么办呢?

于是贝贝提议,要秦添到东北来,她热情的邀请了他,无所不用其极,但他仍是不置可否。

——

四月的天,尤是任性,头半个月冷风习习,后半月偏就爱谁谁了。也不知道怎么了,这几天,天气偏就突然暖和不少,正午时阳光铺在脸上,一阵子烧灼的刺痛感,这样不寻常的天气,实在是少见的,咋暖让人始料不及,今儿贝贝穿得有点多。

她猜测川菜馆的伙食彭程怕是吃不惯的,本来就只剩下了一把骨头,这段时间下来,还能瘦得这般厉害,也不知道是咋了。今儿他打了电话来,非要晚上在中心公园见个面,临了还说自己请了半天假,让贝贝快点到。

急急忙忙赶到中心公园,贝贝却没见彭程过来,她穿着高跟鞋站在公园前的广场上,感觉自己咋有点傻乎乎的。她的脚特别累,小腿和脚踝相连的那个位置,也不知道是什么筋,被高跟鞋拧着,疼得要死。

终于彭程的艮让她无可挽回的烦躁起来,已经等了这么久了,她开始不淡定了,在广场上来回的转圈,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越来越响。这孩子怎么能这么墨迹,像个小媳妇儿,出门前总有些事儿干不完,她越等越烦躁,越是烦躁,越是觉得脚和腿的连接处涨得难受,她必须找个地方坐下来,歇一会儿。

——

广场旁边的台阶,邻着马路,贝贝坐在这儿,腿上的感觉稍好一点儿,只是这心里的焦急,是一点儿都没减少。太阳晒得人难受,她穿了太多了,等人无外乎比赶路还累,姑娘的心态尚不能彻底平衡,坐一会儿,便又站了起来,向远处他会来的方向张望。

好一阵子过去了,贝贝终于看见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光着膀子的小伙子一边喊,一边挥舞着手里的衣服。他喊得是啥,真就淹没在车流里听不大清楚,唯见他跑得倒是挺快,笑得也真是开心。白白的肚皮,被阳光包裹上一层珍珠白色的光晕,那一条条的肋骨,长得均匀而整齐,老远的看,像付奔跑着的骨架。靠近心脏的下面,一条粉红色的狰狞疤痕,跟只蜈蚣趴在那里一样。

彭程终于还是来了,霹雳火炮,四月末的东北光着膀子的人不说一个没有,也是不多见的,他总能鹤立鸡群,敢为旁人不敢为之事。跑到马路的对面,小伙子停了下来,他琢磨了一下,先穿上的衣服,敞开着衣襟,只隐约露出里面的肚皮。栏杆挡在两个人之间,那几乎是马路唯一的屏障了,他走到两行车道中间的铁栏杆处,手一搭栏杆,嗖的一下跳了过来。

又是姑娘最喜欢的,她的心更像个色胆包天的登徒子,他偏是痞气十足,桀骜不驯的样子,才一跳过来,迎面便是急速开过的一辆辆汽车。他微蹙起眉头,贴着身后的栏杆,来回的看着车,看着远处石台阶上的姑娘,他笑了,那姑娘也站了起来,许是紧张,她一声不吭。接着他向前穿过车水马龙的马路,两三步便跑了过来,嗖,又跳过第二道栏杆。

这个不太规整的男人,一下子便抓住了贝贝的眼光,食色性也,与秦添不同,他更像个妖孽。

彭程咧着嘴,他似乎很高兴:“媳妇你早到了,我们有点忙,我出来晚了。”一边说着,一边紧跑了两步到贝贝眼前,岔开双腿一屁股坐在贝贝的大腿上,双手环住姑娘的脖子。

“你想我了吗?你想别的男人的时候想到我也算。”

彭程精明的眼睛盯着她看,贝贝不想承认,她确实想过,在想别的男人的时候。他像个娘们坐在心仪的爷们身上一样,坐得理所当然,若不是这让人尴尬的问题,她也许会第一时间炸掉。她不耐烦的推开他,到也不见他气恼,也不起开,只是更加紧的搂着面前的女人,不肯松手。

“你能不能离我远一点。”贝贝站起身来,这下彭程没法坐了。他躲开贝贝伸过来继续推开自己的手,环住她的腰,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微微欠起,偷瞄着她的反应。

“我是女的。”姑娘仍是立着,坚如石碑。

“那你靠我呗!你靠我,我可愿意让你靠我了。”说着彭程又硬是把贝贝掰成自己刚刚的造型,靠在他的肩膀上:“你看我就觉得很得劲儿。”

——

有些事儿,说不清楚,搞不好就是个信号。

现在贝贝已经不想再跟彭程白扯他们不合适的道理了,反正也说不清楚。他从来就没认真听过她的话,她甚至觉得,他也不太在意她是不是也喜欢他。

她一声不吭,感觉非常累,刚到时的好心情大体都得瑟光了,站了太久,她只觉得脚疼,推开彭程,又坐了下来,轻叹了口气,身心亦懒。

“媳妇儿,你干嘛又坐下了?”这好兴致对于彭程来说,可才刚刚开始,他连公园大门都还没进,如何了得。

“咱俩去公园的湖边走走,我听说那地方有鱼。”

“你着急忙慌的找我来,就是为了看鱼吗?”

“嗯!你不爱看吗?大鱼。”他说大鱼,像是在说尼斯湖水怪,那是多稀奇的玩应儿,似乎人人都该爱看。

贝贝大眼睛抹哒彭程一下,抬起脚:“高跟鞋这个东西是对女性的摧残,是不人道的,你知道不?我早到了你知道不?等你多久了你知道不?我不想走了。”

她甩脸子了,因为鞋子,这显然打乱了彭程的计划,他不也乐意了。他开始一顿数落,抱怨贝贝不应该穿高跟鞋来,这不是给人添堵吗?数落完了他说:“媳妇儿,你把鞋给我来,你穿我的。”说着他先把自己的鞋给脱了。

彭程脱了鞋,贝贝笑了,她忽然觉得有种慈母般的光辉在自己的眼中闪动:“你别学电视剧啊!你再把我鞋弄坏了,挺贵挺贵的。”

“不能,我脚小。”彭程仍旧坚持,他说他脚小,穿贝贝的鞋没问题。

“这跟大小没关系,你懂吗?高跟鞋是女人穿的。”

贝贝谆谆教导,可无论她说了什么,彭程就只是紧盯着她的脚看,也不言语,突然他蹲了下来,不由分说自己动手把鞋从贝贝的脚上抢了过来。

——

小磨砂皮的高跟短靴,七厘米跟高,舒适到还算舒适,关键是这磨人七厘米。彭程的脚还真不大,最多也就是三八码,又白又瘦,没费什么力气鞋子就穿上了,看起来还不错。

“原来你真是个女的?”贝贝笑了,佯装出一副惊恐状。

“你想看看小弟弟吗?假的小弟弟肯定没有我这个这么灵活。”他挑了挑眉毛,咧着嘴,美滋滋的把手放在腰间,欠了欠身子,作势要脱裤子。

他把贝贝吓坏了,她一把把他又按在台阶上,没让他站起来。彭程嘿嘿嘿的笑了,他黑亮的眼睛,神秘兮兮的凑到姑娘的耳边:“它可是有灵性的。”

——

高跟鞋还算合脚,彭程拖着细长的大腿,他像是一只优雅的海鸟,如同痔疮犯了一般,忸怩的站了起来,双手撑着身子,立了一会儿。这一会儿的调整对他来说至关重要,当他再迈开步子走的时候,走得就很漂亮了,优雅大气,如果不看上半身的话。

上下混搭的风格总是特立独行的,他比贝贝更适应这七厘米的高度,站在她身边毫无不适之感。他也不太注意别人的眼光,那些公园里投来的目光,丝毫也不会影响他的兴致。他秀气的小脸长得很有点女孩子的羞涩,一手搭着贝贝的肩膀上,非说这也太高了。

“媳妇儿,我要是真这么高,就糟糕了。”

“拉倒吧!你原来是太矮了,这么高正好。”贝贝也不看身后穿着高跟鞋,跟得跟头把式的彭程,只在稍前面的位置走着,走得一点也不含糊。

“你能不能先看看自己多高,再说别人,我不比你高啊!”彭程很不乐意了,她说他矮,他不大服气。

“你跟我比?我是女的。”贝贝转过身来跟他理论,彭程正在身后艰难的跟着,高跟鞋影响了他的速度,扶着贝贝肩膀的手用力的捏着她的骨头。

“不跟你比跟谁比,我就这么高,你试试来,你试试。”彭程说着撅起嘴巴就凑了过来,满公园的人,这把贝贝吓的,愣住了。

凑到了近前,他到没有亲她,很不乐意的说:“你看,这能够着嘴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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