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曾华
那嫌犯的家在一片老旧的居民区里,这地方据说两年内就会开始拆迁。居民区内大都是平房,一些楼房也都是二到三层的自建楼,互相之间距离非常近,巷道狭窄。沈燕看到外面一片平地上已经停了几辆警车,便将车开过去停在了旁边,下车来询问了站在警车边的警员后,得知司马兰已经带队到嫌犯家里去了。
然后李岩便看到师姐打开了车的后备箱,但是后备箱里只有一箱矿泉水和俩支羽毛球拍,沈燕将里面的东西通通划拉到一旁,摸索着后备箱的侧壁,滴滴哒哒一阵响,竟然打开了个内置的长匣。
沈燕从那内置长匣里取出一把竖放的长布裹着的物件,李岩一看那格子布,就知道里面包着的是师姐的兵器宝剑白狼了。师姐一般和他练习时都不用剑,练剑的时候都是自己练,毕竟白狼是凶器,师姐练的武功又是进攻极为凶狠犀利,一不小心就容易见血。只有真正有事时她才会带着剑,就像上次司马兰叫她到蓝色天空帮忙时,她就带着宝剑白狼,当时在那闹事的若不是李岩而是换个不认识的武者,白狼估计就要出鞘了。
当然,李岩并不知道的是,这把宝剑白狼,就是当初徐穆平为了拿到沈燕的照片去忽悠他时给沈燕的报酬。
格子裹布上有条肩带,沈燕将剑背在了背上,带着李岩走进居民区的小巷里。拐了几个弯后,沈燕便找到了刚刚那警员说的地方,其实也不用找,周围一大堆围观的居民,十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守在外面,还有很多人在一栋三层小楼里进进出出,看来那里就是嫌犯住的地方了。
和守在外面的警察说了一声后,沈燕便带着李岩进了那栋小楼。
进了小楼就看到正跟鉴证科的人交代着什么的司马兰,沈燕问道:“没找到人?”
司马兰点头道:“本来是打算等你们来才动手的,不过后来了解到嫌犯已经半个多月没有回过她的租屋,我们就直接进来了。”
这栋小楼是栋自建楼,小楼的主人在二、三楼格了七八间房间用来出租,这个老居民区虽然破旧是破旧了点,但交通其实还算方便,离闹市区也不远,所以许多刚来偃江市手头比较拮据的人都会到这里来租房,毕竟租金比起那些高层公寓或新小区要便宜太多。
“那嫌犯叫曾华,去年三月和男友王昆达到的偃江市,然后就一直租住在这里。曾华做过好几份工作,在餐馆做过服务员,超市做过导购员,还在几家夜总会做过陪酒女郎,至于她的男友则不知道是做什么的。据房东说,今年开始发现两人吸毒,本来是不想再让两人继续租在这,但被王昆达威胁,只得作罢。不过今年五月份的时候,两人却突然一起消失了,那之后房东就没再见过王昆达,而曾华则一直到半个多月前才回来过一次,之后也没再出现过。”司马兰介绍着已经了解的案情:“我们怀疑,王昆达的失踪估计和蓝色天空那位死者以及毒品有关,曾华杀人估计也和这有一定关联。”
沈燕听着司马兰的介绍,眉头却是皱了起来:“奇怪,听你的描述,这曾华并不像是个拥有那么高强武功的人啊,竟然还染上毒瘾?这可能性太低了吧,”
“谁知道呢,也许是因为太爱她的男友了吧,她那男友有过好几次进局子的前科,从他的资料来看,这家伙就是个人渣。”司马兰无奈地说道。
“这个曾华以前是哪里人,她的背景来历调查清楚了吗?”沈燕问道。
司马兰说:“都调查过了,辽宁人,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有两个姐姐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家庭条件应该说比较贫苦,初中毕业后就没再继续念书了,三年前去了深圳打工,这王昆达应该就是她在深圳认识的。”
沈燕本来最担心的是这曾华并不是自己一人,背后还有组织什么的,毕竟这靖血魔功又或是其他什么邪派武功不可能是她自己悟出来的,肯定要有人教,而且练到这个水平,时间也肯定不短。但是从这个曾华的背景和经历来看,不要说是有组织有门派了,就连习武的机会也不太有的样子。看起来她的经历最特殊的应该就是
\t\t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t\t', '')('认识那个人渣男友那段时间了,但从她到深圳开始至现在,也不过短短几年时间,难道这短短几年她就已经练到了这样的水平?不过邪派武功因为常常会有一些阴毒的速成方式,就像这靖血魔功吸食人精血一样,提升的速度远比其他武功要快,所以几年内速成,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但即便是这样,以那蓝色天空发现的干尸的形态来看,不管她练的是什么邪派武功,水平都已经不低,在三年的时间里能达到这样的水平,仍旧可以说是旷世天才了。
但沈燕并不太相信曾华是旷世天才,要么这曾华并不是他们要找的人,要么就是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
“那王昆达呢?这个人是什么来历?”
“这家伙的资料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就是个好吃懒做的混混,他的毒瘾应该是好几年前就染上了,后来戒了一次,结果这回来偃江又再次复吸了,还带上了女朋友一起。从他几次进局子的经历来看,这个人应该不会武功。”
“那现在怎么办?”沈燕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