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力不能及
一个小时后,李岩和沈燕已经坐在了司马兰在警局的办公室里。一个多小时的消息,沈燕这时候看起来已经正常,已看不出刚刚和那头套男交手后的疲累模样,不过若是这时候要和人动手催动内功的话,仍是没法完全发力,顶多只能使出两、三成的功力来。
司马兰倚坐在桌上,把玩着手枪。这枪虽然也是经过改造,不管是枪管还是子弹都是针对武者护体真气做过改装,子弹出膛速度、穿透力都加强了不少,但是在司马兰这种行家眼中,仍然是非常初级、粗糙的东西。不过这把枪在手,至少对于追查那些头套男而言又多了一条线索。
刚刚司马兰接到沈燕的电话时正收队回警局的路上,立刻便带着大队人马拐而向沈燕说的方向而来。不过那时沈燕也并不知道李岩和曾华在那小巷里已经发生了打斗,待她赶到后战斗便一场接一场,也没时间再通知司马兰确切的地址,所以他们只能是开着大队的警车在附近街道上巡弋。后来发现这一边有骚乱后,才飞速赶来,不过赶到后已经完全没了那几个头套男的踪影。
司马兰回警局后马上调了那条小巷附近的交通录象、监控录象查看,先行带着曾华离开的几个头套男出了小巷后就进了一辆黑色的别克商务车中,旁边有看到这一幕的路人还打电话报了警,毕竟这大夏天的戴着滑雪头套还架着一个不停挣扎的女生,怎么看怎么像绑匪。但是之后这辆车在经过两个十字路口后便没再在监控录象中出现过,因为那附近的交通监控录象几乎涵盖了所有路口,所以司马兰判断要么他们的窝点就在那附近,要么他们是在那附近换了车再离开,总而言之那辆商务车应该是在那附近没错,立刻便派人去往那附近进行搜查——那么大一辆特点鲜明的商务车,应该并不难找。
至于后来离开的那两个头套男,在监控录象中只出现了两次,不过他们最后消失的地方,距离那辆商务车消失的区域也很近,司马兰知道事不宜迟,时间紧迫,如果不能短时间内逮到他们,他们很可能就会转移离开,甚至现在就已经离开了。
不过就在司马兰想离开办公室,亲自带人再去搜索那一区域时,沈燕却叫住了她:“司马姐,对这个案子,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司马兰愣了下,说道:“当然是继续追查了,显然曾华背后还有很多隐情,这伙人为什么要绑架曾华,从他们的身手来看,必然不是什么简单的组织。”对于沈燕和李岩没有留住那几个头套男任由他们将曾华带走,司马兰没有一点的不满或是埋怨,甚至她也是希望沈燕这么处理,因为她知道如果真有把握可以阻止对方带走曾华,真有能力将对方留下来,沈燕必不会惜力。更何况沈燕仍是拼出全力打伤了最后要逃离的那个头套男,她和李岩并不是警察,只不过是帮忙性质的而已,司马兰自己是个办案时拼命的性格,但她却并不会硬要要求自己手下的警员或是朋友也像他一样。
沈燕神色严肃地道:“司马姐,我觉得这个案子,已经不是你我能够扛得下来的了。今天最后逃离的那人,实力并不弱于我,能够将他打伤,事实上也属侥幸。虽然今天出现的只有这几人,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们背后定是一个规模不小的组织。我想,这已经不是你我或是偃江警局能够独立解决的案子了。要么通报南方武盟,这种行身负高强武功又行踪鬼祟的人在偃江市活动,武盟的人就算再没行动力,也不会坐视不管的;要么上报你的上级,让他们加派人手给人或是派其他人来跟这个案子。”
听完沈燕的话,司马兰眉头紧皱,沉默了有五六秒,才说道:“武盟的人?你之前还跟我说过,在山山酒吧的时候,杨勇汉那家伙还说过有人想要曾华呢,连尸体都不放过,安知这伙人不会就是杨勇汉的客户派的呢。说不定这伙人就是武盟下属门派的人呢,说不定曾华这件事,就是某个门派背地里干的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要是让他们来查,岂不是让疑犯自己查自己么?”
沈燕摇头道:“我觉得这伙人应该不会是杨勇汉的客户派的,如果他那客户有这么强的
\t\t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t\t', '')('一批人,根本没必要找他,他更没必要来找我。不过这也说明了,曾华这件事,背后一定有什么复杂的牵扯。就算真是武盟的门派干的勾当,我们除了让武盟内部自己去处理外,难道有其他的办法吗?难道你查出真是某个门派干的,就有办法将他们绳之以法吗?司马姐,你我都知道的,我们没有这个能力。要么,让武盟去处理,如果真是武盟的人犯的事,他们内部本来就不是铁板一块,从来都是矛盾重重恩怨纠缠,自有人会去计较,如果不是武盟的人犯的事,武盟必然也会调动力量来追查,一旦武盟真的肯认真追查的话,必然是比我们来查要有效得多,也更有能力对付那后面的组织或势力;要么,你就让有能力连着武盟一块处理的人来办这案子。”
司马兰又一次沉默下来,沈燕的这番话其实她自己并不是想不到,只是一时不愿意去想罢了。事实上她和沈燕一样,都并不是一个非常理想主义的人,否则也不可能活到今天还继续能在这个位置上在这座城市里了。这么多年来,她所涉及的这些武者案子里,大多数能够破获最后逮到人的,都是那种无门无派无所依凭的武者所犯下的,而有一些她明明知道对方有某些罪行的,因为背后牵扯太广,她知道即便有了证据也能够捉住人,最后结果却也只能是放人,所以虽然有些不甘心,但在面对某些案子时,她仍是只能无可奈何地选择“识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