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气氛越来越热烈。
财哥一改往日的嘲讽口气,一个劲儿的夸起孙志来。
“晓雪,欢子,不瞒你们说啊,我第一次见到孙志的时候,就觉得他不是一般人,我...”
没等说完,被李欢拽住了。
“不对吧财哥,我记得你不是这么跟我说的。”
财哥愣了一下,双眼迷离,已经有了些许醉意。
“是吗?”
“是。”
“那我是怎么跟你说的?”
李欢也喝得晕了,什么话都往外冒。
“你说第一次见志哥的时候,觉得他就是个十足的傻逼,这辈子也别想出人头地。”
财哥呆住了,一动不动,像是陷入了对往事的回想中。
几秒钟之后,他点了点头,拖着长腔哦了一声。
“哦,对对,是,我是这么说的。”
孙志吐了口烟。
“两位大哥,我还在这呢。”
财哥很无所谓的摇了摇手。
“你别急啊,我后面还说了一些话,欢子,你还记得不。”
“记得,你说第一次见志哥的时候,是一个下雨天,你去一个快餐店吃晚饭,临走的时候在门口遇见了志哥,他给了门口的乞丐几十块钱,你见他没带伞,问他要不要打车走,他说没钱了,你说不可能,一个随便给乞丐都施舍几十块钱的人怎么可能没钱打出租车呢,志哥说那是他最后的几十块钱,所以你觉得他是个傻逼。”
“对,就是这么回事。”
孙志苦笑一声。
“行,你骂我傻逼我认了,那你凭什么说我这辈子也别想出人头地呢?就因为我当时很穷?你别忘了,莫欺人年少,朱元璋小时候还是要饭的呢,人家不照样当了皇帝。”
财哥点上烟,深吸了一口。
“不是因为你穷,是因为你太善良。”
“靠,这是什么逻辑,善良也成了负担?”
“虽然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这样,我跑了那么多年出租车,形形色色的人见了不少,后来总结出一个结论,现在这个社会,好人想出头太难了,简直比中大奖还难,所以我当时才觉得你不会有什么出息。”
“也就是所谓的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对吧?”
“哎对对对,我正想说这句话呢,就是没想起来,这句话太形象了,当初我在收音机里听到之后就觉得这简直是这个社会的真实写照,还特意记了下来,可惜后来时间一长又忘了,说到这我得说一句心里话,我真是太佩服你了孙志,真的,我要是有你这么深的学文,做梦都能笑醒了。”
孙志很怀疑的看了财哥一眼。
“你真是这样想的?”
“真的,我太后悔当初没有好好上学了。”
“现在学也来得及。”
“现在?算了吧,多大年纪了,小半辈子都过去了,来不及了。”
“不,来得及,你得明白,现在的每一天都是你人生中最年轻的一天,况且咱们常说活到老学到老,所以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
“呃,那我得好好考虑一下。”
“行,那咱们接着刚才的话继续往下说,你当初觉得我很不怎么样,那现在呢?”
“现在?呵呵,怎么说呢,你改变了我的看法,我终于相信了,所谓的大环境并不会染黑所有人,所以我决定跟你一样,做个好人。”
“你觉得我是个好人?”
财哥坚定的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