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1 / 2)

周自恒在他身边并排行走,两人之间相隔了半米的距离。

“你想听真话,还是想听假话?”周自恒道。

道路两边是暖色调的街灯,他的影子由长变短,再由短变长,如此来来回回。

陈修齐看著他的影子一会,两厢权衡,坦诚道:“都想听。”

“假话就是,我还没有想好。”周自恒偏头,弯著唇笑了一下,“而真话就是——

“我想创业。”

他显然已经有了一个长远而周详的计划,面上荡开的是富有自信的笑容。

周遭高楼林立,这是京城非常繁华的一块区域,由高新科技带动产业发展,从而带动经济链条,而写字楼里的员工则是链条上高速运转的齿轮。晚上九点许,办公室里还亮著灯光,从玻璃窗口投射出来,比月光更要打眼。

周自恒抬眼,把目光定格在写字楼上:“如果我们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依旧参加比赛,那么到最后,我们会获得一项荣誉,然后选择继续深造,或是进入企业,类似于你喜欢的ib者是微软。”

他把画面勾画地美好,美好之后,总会跟著一个“但是”,于是陈修齐没有接话,等待著他的下文。

“其实按照我们现在的状态来说,两个月换一个亚洲金奖,八个月换一个世界银奖,投入和产出是成正比的,而且略有盈余,但如果继续加大投资,那么到了最后,只会入不敷出。”周自恒立在了原地,目光清明,“陈修齐,为了一个虚无的金奖头衔,你觉得这样做,会值得吗?”

他停在了人流并不密集的梧桐树底下,茂密的树叶间隙透露斑驳的灯光。

风声把嫩绿叶子吹出细响,周自恒的问话一样轻,在陈修齐听来,却是掷地有声。

他意识到了他和周自恒最大的分歧,他把竞技当成热爱,而周自恒把比赛当成锻炼能力充实自己的磨刀石。从一开始,周自恒进入集训队的目的,就已经非常明确了。

“我看过你用visualbasic写的图形界面,也看过你用opengl写的图像处理软件,还有directx,你也很熟练。”周自恒一一道来。

这是一系列的图形软件,并不是ac训练内容,而是陈修齐的兴趣所在。

“你是在夸赞我吗?”陈修齐愣了一下。

周自恒爽快点头:“对。”他靠近了陈修齐,拍了拍他的肩膀,“但同时,我也是在招揽你这个人才。”

礼贤下士是笼络人心的好方法,一句夸赞周自恒毫不吝惜,更何况陈修齐确实有这个实力。

很显然,他不止准备自己退出ac还准备拉著陈修齐一起下水。

更进一步,他会说服钟晨。

陈修齐认为自己掉进了周自恒的陷阱之中,霓虹灯变成一片光晕,点缀在周自恒的身后,他插著口袋,面容极其英俊,也非常年轻,但陈修齐猜测,他的心里可能藏著一个老油条。

能言善道,还说自己语文不好。

陈修齐有点牙疼,但他确确实实因为周自恒的话,产生了一点动摇。

他长舒一口气,看向边上最近的一栋写字楼:“我前段时间也路过这里,十二楼是一个学长开的公司,做网络技术,今天我再路过这里时,十二楼已经改换门面了。”

这里有太多的短暂创业成功和迅速创业破产,无数年轻人抱著满满的希望和雄心壮志,企图在这里开创自己的事业,但成功率微乎其微,大多像是一颗泡沫,绚烂一时,却一触就破。

而写字楼里的员工依旧熙熙攘攘,纷纷碌碌,皆为利往,皆为利去。

“周自恒,你要知道,创业不是说说而已,也不是一朝一夕。”陈修齐道。

这一句话,周自恒万分同意,他知道这是陈修齐给他的忠告,但他也有话想对陈修齐说:“你还记得我们高中有个倔老头吗?教语文的武老师。”

“武老师很有名。”陈修齐答,“但很可惜没有教过我。”

周自恒欣然一笑:“他在最后一节课教过我这样一句话,他说‘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星夜赶科考。’他问我,这句话怎么解读。”

夜色把他的笑容渲染出光晕,街道上来往的人群不由自主望向这颗梧桐树底下。

“我回答说人生路长,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选择,人生各有各的活法,求仁得仁,是谓幸福。”周自恒对著陈修齐说,“而我认为,我现在创业,不会让我后悔,但我希望你能加入进来。”

他从年少叛逆到如今的稳重,性格变化良多,但骨子里的执拗一直没有半分改变。对于认定的一件事,他从不会回头。

“这句诗还有后半句。”陈修齐语气艰涩,“‘少年不知愁滋味,老来方知行路难。’”

言下之意,周自恒如今踌躇满志,若是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所有的一切便付之东流。

周自恒听明白了陈修齐言语间的深意。

三思而后行是陈修齐的又一条准则。

周自恒摇了摇头,非常认真地笑起来:“但是陈修齐,我们现在,真的还很年轻。”

苍穹之下,钢铁森林,大厦几乎把月亮遮住,与这些树立在城市之间的庞然建筑相比,周自恒渺小得像是一只蝼蚁,却敢肖想辽远的成功。

像是一把金石不可镂的长剑,华光流转,熠熠生辉。

【真的还很年轻。】

陈修齐握了握拳头,最后松开,一字一顿回答周自恒:“让我考虑一下。”

周自恒回以诚挚微笑。

当天的谈话好似一段插曲,结束之后,再没有人提起。宛如一颗小小的石子,落进生活的河流里,一眨眼消失不见。周自恒一如往常,在上课的同时,兼顾ac练,陈修齐也波澜不惊,每日除了给小爱浇水,就是啃咬大部头的英文书籍。

但明玥的生活,显然出现了一点变化。

“九月份有一个大型的比赛。”明玥趴在周自恒身边的电脑桌上,打了一个哈欠,“所以从这个月开始,我们每天都要排练群舞。”

她像一只爱撒娇的小猫一样歪著脑袋望著他,嘴巴微微都起,眉头也蹙起,委屈又可怜:“我们下午也练,晚上也练。”

临近五月,风已经变得和煦,集训室开著门窗除潮,因为比赛尚远,加上中午午休,这间教室里除了他们两人之外,再无旁的学生。

周自恒的座位靠窗,有一片繁盛树景,风把明玥的长发吹乱,有几缕落在了她白嫩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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