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也会突然间觉得若有所失;我常常会重复上一秒我说过的话,也会忘记我曾经说过的言语;我常常不记得回家的路,也会忘记给家里打去电话。”
“但明玥,我还记得你。”
“我还记得你的头发曾经是黑色的,如今白了也很好看;我还记得你是学舞蹈的,如今跳不动了也是一个优雅的老太太;我还记得你是长得很漂亮的,如今睡意昏沉也美丽如昔。”
“……”
“我还记得,我是喜欢你的。”
“我以前常骑著单车载你,如今载不动了,我就拄著拐杖搀著你;我以前常惹你流泪,如今说不出大话了,我就说笑话逗你;我以前常给你买奶茶,如今你不喜欢了,我就买了自己喝。”
“我一直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些爱情如同宿命般无从逃避,不可取代,色授魂与,须以性命相拼。”
“在我七十岁的时候,已经看过了人世风雨,我明白一件事,也知道喜欢就是那样,和第几次无关。”
“所以如今我已经七十岁了,却还记得初恋就喜欢著的你。”
“明玥,以上这些,就是我想对你说的,所有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大结局。
《月亮》写到这里,就只剩下一个尾声,这篇文历时长达几乎四个月,说实话,睡觉觉没想到会写这么长,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读者看。睡觉觉不是一个全职作者,在三次元有自己的事,因此,长篇小说耗费了睡觉觉很多自由时间,而我本人码字不快,常常四千字的更新要在电脑前呆四个多小时,室友都说,“哇,你都不出门的吗?你不觉得待在电脑前很不舒服吗?”诚然会的,所以睡觉觉也因为生病一度断更,或者总是请假,而又因为你们的留言打起精神,继续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很谢谢你们对睡觉觉,对《月亮》的包容。
这是一篇关于“爱和梦想”的老旧俗套的故事,很多人也说睡觉觉爱炖鸡汤,是啊,可是还是那句话,生活已经很艰辛了,小说里就要甜甜甜,圆满一点,我会坚持这个主题不动摇,带给你们更多的故事。
愿我们每个人都成为更好的自己。
☆、第119章 直至长风沙(一)
第一百一十九章.
若论起一月间, 南城轰动全城的大事儿, 非周明两家女儿婚嫁典礼莫属。
整座古城在时隔近几百年后再度满带红妆。
从栖霞山脚到秦淮河畔, 每一顶画舫都笼上了红色的轻纱, 每一根石柱都挂上了明媚的灯笼,每一段长街都点缀了绣满祝福的锦缎。
张灯结彩,彩绣辉煌。
十里红妆, 莫过于此。
空运而来的玫瑰经由花艺师的巧手布置在婚车经行的路上,彼时恰恰是新雪初霁, 山峦峰顶尚有晴雪,而沿街却有八十万朵热烈而娇艳的鲜花盛放——
恍若春日都提早到来, 空气中都是馥郁的芳香。
满城都是随著凉风飘摇招展的红绸, 印著双喜的灯笼与沿途不绝的玫瑰相互呼应。
五步一貌,十步一景。
而由明家别墅到盛光酒店的这一段路更加被装饰得好似加长的红毯。
层层密云被晴日拨开, 天光便如同流泻的瀑布, 沛然而下,一方蓝天被染得湛然明媚。
周自恒就站在红毯的尽头, 等待著属于他的新娘的出现。
冬日设宴在室内,周冲挖空心思布置会场, 提前一周就暂停了酒店营业, 大厅被此起彼伏的红色帷幔围拢,簇新的双喜在每一个角落都能瞧见。
乐曲声悠扬流转, 周冲也哼著小曲招待来访宾客。
何董事携著重礼而来,饶是见惯了大场面的金融操盘手,也忍不住夸赞道:“大周总真是大手笔啊!”
大抵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周冲较寻常时候更要英俊潇洒几分,穿著笔挺西装,忙活著也没时间抽烟,面上却依旧乐呵呵一片,摆手寒暄:“哪里哪里……”
他话是这么说,语气却不见得半点谦虚。
周冲素来是个爱炫耀的人,一点点成绩要嚷嚷地天下皆知才好,而今时今日,是他唯一的宝贝儿子结婚,关乎著老周家传宗接代的大事,是血脉沿袭的象征,十里红妆周冲都嫌少,恨不能把一座城都挂上大红喜字。
何董事揣摩周冲心思,相当上套地说了些好听的祝福话,类似于“早生贵子”“三代同堂”“儿孙满堂”一类的辞藻。
这些漂亮话,就算已经听了一早上,周冲也不会觉得腻味。
周冲活到五十岁,见过风浪波折,也享受人生乐事,厮混十里洋场的肆意不再,他如今最大的企盼,便是能抱上一个粉雕玉琢的金孙孙。
因为存有这番心思,周冲将何董事带到周自恒身边,好叫周自恒也听听“早生贵子”的劝告。
何董事笑容可亲,周自恒却心不在焉。
面对宾客一箩筐的祝福语,周自恒只是点头再点头。
他不但没有心思搭理何董事,甚至都没有闲工夫打理受他邀请,为他挡酒的四名伴郎。
周自恒滴酒不沾,岑嘉年却酒量惊人。
因为肩负重任,岑嘉年颇有自豪感,于是也开始调侃起心神不宁的周自恒:“我说横哥,迎个亲而已,紧张成这样,不至于吧?”
有多紧张呢?
周自恒先前是等在厅堂的,尔后坐立不安,等在了大门口,最后实在忐忑万分,直接在路边翘首盼望。
周自恒也自知今日情绪调整不当,但毕竟是人生大事,娶妻洞房头一遭,焦急一些也是在所难免的。
chapt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