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只有一个亲吻,明玥也心花怒放,为了投桃报李,她把榨好的草莓牛奶倒进玻璃杯里,递给周自恒,再从他身前溜走,盛好米饭放到餐桌上。
好像是一个女主人,忙前忙后,为归来的丈夫端茶递水,嘘寒问暖,还把家里布置收拾得井井有条——从明玥搬进这间屋子起,她就对这样的事情乐此不疲。
当然,这位女主人对厨房之事还并不熟稔,除了简单的榨果汁,煎鸡蛋,煮米饭,更丰盛的菜肴要靠外卖来承担。
但即便是如此,周自恒还是夸赞她:“很贤惠。”
他常常如此夸赞明玥,使得明玥脸红害羞不已,今天却显然不同——明玥应下了他的夸奖,一本正经地告诉他:“如果我们结婚了,我会更贤惠的。”
她的脸上染著一层桃花色,因为年轻,肌肤里透出晶莹的白皙,和挥霍青春的女孩不同,明玥已经开始勾勒久远的婚后生活:“我会做一个好妻子,也会是一个好妈妈。”
她为什么会想到这些呢?
因为她的二十岁生日就要到来,周自恒承诺过的求婚,也会到来。
于是明玥说完这些后,抬眸望著周自恒,期待他接下来的话。
但让她失望的是,周自恒选择了沉默,并且放下了筷子,安静地好似一尊玉做成的雕像,长长的睫毛在眼脸下打落厚厚的一片阴影。
明玥心思敏感细腻,只一瞬间便猜到端倪,她顿了顿,迟疑询问:“你是不是,现在不想和我求婚了?”
她咬了咬唇,又补充道:“是因为微言的情况吗?”
微言关停是微博界的大事,所有注册用户都无法登录网站,明玥也一早知晓。
她询问的声音非常轻,像是一片羽毛落在周自恒的心口上,却沉重好似泰山压顶。周自恒把她从椅子上抱起,放到了自己的大腿上,捧著她的脸,与她对视。
她有一双多情的桃花眼,人却乖巧地像是一只忠诚的小猫。
周自恒亲了亲她的眼睛,道:“我记得我和你告白的时候,脾气特别不好,还骂了你,凶了你,特别草率。”
他以这样一番话开口,就已经表明了心思。
明玥却道:“可我特别开心,你现在就算只是草率地和我求婚,我也会高兴地飞起来。”
她吸了吸通红的鼻子,很委屈,“真的,说不定我还会高兴地晕过去。”
完全是在信口雌黄。
周自恒替她擦了擦眼泪,想吻住她的唇,明玥却难得强硬地推开他:“我不要鲜花,也不要烛光,不要你单膝下跪,只要你求婚。”
她睫毛上还挂著水珠,细细密密的一排,灯光下像是水晶。
就是这样娇弱的一个人,却十分执拗执著。
“可我舍不得。”周自恒圈住她,像是抱著一个易碎的陶瓷娃娃,在她耳边说话。
他喜欢在她耳边说话,那是情人间的喃喃,是说给恋人的心里话:“我希望把你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你惊,免你苦,免你四下流离,免你无枝可依。但现在的我,可能还做不到这些。”
他从一本书上看到这段话,非常符合他此时的心境。
明玥却不想听周自恒的花言巧语,她的手探进他的口袋,摸到了一枚戒指:“可你已经买了求婚戒指了。”
她把戒指拿出来,摆在他眼前:“你明明也想著和我求婚。”
戒指被灯光打亮,内圈刻著一颗弯弯的月亮。
明玥将这枚戒指,就这么戴在了自己的手指上:“我知道你想等微言度过这次难关,也知道你想准备一场盛大的典礼,但周自恒,我是要嫁给你这个人,而不是嫁给你的成功。”
她的手指柔白纤细,素白的银戒在她白皙的手指上熠熠生辉。
没有周自恒的开口,没有下跪,没有鲜花,她就自己戴上了这枚戒指。
——周自恒的求婚戒指。
“我可以和你共看彩虹,也愿意和你风雨同舟。”明玥仰著头,亲吻他的唇。
作者有话要说:写得我热泪盈眶,只想娶一个明可爱。
晚安~
附赠一个剧透——
2013年1月4日,周自恒与明玥走入婚姻殿堂,煌煌灯火下,家长发言时刻,他的父亲周冲这样讲述——“我有幸给周自恒当爹已经有二十六年一个月零七天了,折合天数,整整是九千五百三十五天……”
有些爱,是陪伴的成长,是巍巍父爱如山。
☆、第111章 坐愁红颜老(一)
第一百一十一章.
明玥十分喜爱这枚由她自己戴上的求婚戒指。
如非必要, 绝不会轻易取下, 而一旦取下之后, 她又会盯著戒身内圈刻著的月亮纹饰, 沾沾自喜地看上老半天。
顺理成章,在观察之中,明月发现, 那一弯月亮的弧度并不是特别饱满,边缘处明显有打磨修改的迹象。
周自恒难得羞愧, 放下自尊,隐晦表示:“我可能没有雕刻的天赋。”
他省略了自己为了刻好这弯月亮所付出的种种努力——周自恒是一个相当骄傲的人, 并不想让苦肉计撼动他在明玥心中无所不能的高大形象。
但明玥重视的只是这份心意。
投桃报李, 两天后的清晨,明玥给周自恒系好领带, 将一枚崭新的领带夹别到了他深黑色的领结下方:“夹子上面画著一匹马……”
她一面轻声说, 一面示意周自恒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