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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这一口把自己的舌头都要鲜掉了,吃的特别香。

整块红烧肉入腹,阮笙立即抬头夸赞道:“丁姨做的菜真好吃,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红烧肉了。”

丁姨原本在餐桌上有些拘谨,一直沉默着不说话。但听到阮笙的赞美,沉静的脸上难免露出几分喜色来。

她在顾家帮佣二十多年,虽有一身好厨艺,但顾家人很少回来吃饭,她的手艺根本无处施展。

如今听到有人夸自己,总是有些高兴的。

可是对面偏偏有人要泼冷水,顾宇轻蔑道:“你真是没见识,这菜也能算好吃?上次我爸带我去酒店,点的菜比这好上一万倍。”

阮笙瞪他一眼:“有本事你别吃饭,让你爸天天带你去酒店吃饭,看他答不答应。”

顾宇听了这话脸色一白,立刻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他知道顾恒立有好几个私生子,自己虽然最受宠爱,那也只是因为他年纪最大。顾恒立也只有想起他的时候,才会带他出去玩,完全不像个正常的父亲。

阮笙“哼”了一声,继续享用自己的晚饭,吃得有滋有味。

丁姨站起来,从厨房端来一份薏米排骨汤,开花的薏米白生生的,点缀在排骨上,汤面漂浮着几粒青绿鲜亮的葱花,让人食欲大开。

“冬天吃薏米,能去湿气,对身体好。”丁姨给每人盛了一碗递到手边。

给傅元灼盛汤的时候,丁姨往他脸上看了一眼,手腕不经意地有点抖,汤都撒到了手背上。

阮笙连忙递上一张抽纸:“丁姨擦擦吧,别烫着了。”

丁姨连忙收回目光,接过阮笙手里的纸,默默坐回自己的位置。

傅元灼注意到她刚才神情的异常,眼眸微眯,划过几分思量。

阮笙在顾家住了七八天,也没见到顾恒远和林镇的身影,除了偶尔露面的顾宇,其他时候倒是过得悠闲又自在。

这天是周六,他从苏忆寒家里回来,给苗苗讲了一上午的语文和数学。

刚进大门,就看见丁姨手里拿着抹布和扫帚,要往楼上走,看样子是要去打扫房间。

阮笙有点奇怪,顾家虽然帮佣不多,但每隔三天会有专人来清扫别墅,丁姨的工作是每天做饭洗衣,怎么现在要自己动手打扫了?

他跟上去,说道:“丁姨,你是要去几楼啊?我帮你一起打扫吧。”

“我去阁楼。”丁姨看了他一眼,“不用你帮忙,去休息吧。”

阮笙撸起袖子,笑道:“我闲着也是闲着,帮丁姨做些事,您就可以早点歇歇了。”

丁姨拗不过他,只好让阮笙跟着上了楼。

阁楼面积不大,只有两个房间。

一间是卧室,装修风格简约雅致,中间一张欧式立柱大床,米色的帷幔自然垂下,上面有精致的花纹和流苏。旁边的梳妆台和衣柜也是相似的风格,整个房间明亮清新,让人心旷神怡。

丁姨拿着抹布,细致地擦过柜台,把台上的东西都一一摆好。

这里应该很久没有人住了,一点人气都没有,但是很干净,想必是丁姨经常清扫。

阮笙学着她,把每样东西都细细擦干净,再摆回原处。

打扫完卧室,丁姨打开隔壁房间,阮笙进去一看,不由得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这里是……一间琴房?”阮笙好奇地环视一圈。

丁姨“嗯”了一声。

这间琴房非常大,四周悬挂着米色的窗帘,里面空荡荡的,只在房间中央,放着一架黑色钢琴,静静伫立在那里,好像已经沉寂了许多年。

丁姨把房间四周都清理干净,唯独不碰那架钢琴,阮笙忍耐不住,默默走上去,翻开了琴盖,黑白交错的琴键莹润无瑕,无声地躺在那里。

阮笙按动一个键,清亮的琴音瞬间响起,丁姨立即转过身,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一把拍掉了阮笙的手。

“别乱动,别给我碰坏了。”丁姨瞪着他。

阮笙笑了:“只是弹一下,不会坏的。”

丁姨还是不敢,要推开他,嘴里连声道:“这东西可金贵了,我都不敢碰,只有专业的人才能动。”

“丁姨你放心,我真的会弹,不会弄坏的。”阮笙说道,“要是你不信,我给你弹一首。”

他信手在琴上弹了一小段,悦耳动听的琴音倾泻而出,丁姨原本伸手要拦住他,却被这音声定在原地。

“你、你真的会弹?”丁姨还是有点不信。

“当然了。”阮笙点点头。

丁姨沉沉看了他几秒,看阮笙不像是夸大吹嘘的样子,脸上顿时露出几分激动的神色。

她弯腰从琴凳里拿出一份琴谱,递到阮笙手里:“你弹这个,这个好听。我头一次听到,就记了好多年。”

阮笙低头一看,那琴谱明显已经有些年头了,纸页都有些微微泛黄,但非常平整,应该是被人细心地保管了起来。

他匆匆扫过一眼,这是帕赫贝尔的《d大调卡农》,也是一首传播甚广的钢琴曲。

琴谱右下角,写着小小的“念秋”二字,阮笙便问道:“丁姨,这个‘念秋’是谁啊?这是她的琴吗?”

丁姨忽地愣住,顿了好一会,才嗓音干涩地说道:“她……她就是夫人啊,是先生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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