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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我不需要你的救赎03(1 / 2)

<h1>215|我不需要你的救赎03</h1>

山窝窝村的村民们, 早都习惯了悠闲自在的日子,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

田地里出产不多?没关系, 他们还靠着好几座大山,不论男女老少, 各个都敢上山打猎, 不能打猎的小孩子, 也可以跟着大人后面去寻摸果子、野菜、毛栗子、山枣、核桃、蘑菇、木耳之类的东西, 不但能果腹, 还能解馋。

山窝窝村许是风水好, 又许是别的缘故, 因此山上的出产很多, 哪怕是村民们都不打理山上的东西,叫他们野生野长,只在砍树盖房子做家具的时候, 会记得同年在山上种下相同数量或更多的小树苗, 山窝窝村四周的山上的出产都很多,动物也都养的膘肥体胖。

住在这样的山窝窝村里,那些知青们思恋故乡和大城市的环境, 还会想着能离开这个闭塞的地方, 山窝窝村的村民则就安逸了很多,很喜欢这样悠闲自在的日子,就算没有电和自来水,大家也不觉得这样的日子苦。

毕竟村子里很多人家里都有井, 没有井的也能去溪边或村口、村尾的井口打水。只是这些井水,村民们并不用来喝,只是用作生活用水,村民们喝的水,都是山上引下来的活山泉水。

山泉水自有一股甘甜,每家每户都是在这里打水喝。

叶梨带着叶芝芝和叶知安下山的时候,就看到村口的大松树下面,村子里的老人正在那里坐着纳鞋底。她们做的熟了,闭着眼睛也能做,更何况只是花眼?

做的还是特别漂亮的小孩子的虎头鞋。

如今政策宽松了,这样的鞋子,拿出去也能换些钱和票。

村子里一个辈分很大、九十多岁的老太太瞧见了叶梨,就笑着招呼道:“阿梨回来啦。来来来,你瞧姑奶奶做的这鞋子怎么样?拿去给你小外孙穿。”

叶梨便笑着上前,瞧见老太太的虎头鞋还差一点,做的大小也正好适合叶芝萍的一岁多的儿子,便笑眯眯道:“那我先谢谢姑奶奶啦。对了,我最近正在琢磨着做狗皮膏药呢。我小时候想做没做成,前儿出山,去县城和省城的时候,从收废品的那里收了些这方面的书,我昨个儿把那些书翻出来看了看,觉得这次应该能做出来。等做成了,我给您送过去,您先试试,我做的膏药管不管用。”

山窝窝村的村民的确长寿,也很少生病,只是这上山打猎,下地种田的,身上有点关节疼、风湿什么的,就再正常不过了。

老太太立刻笑眯了眼,拍了拍叶梨的手背道:“阿梨一定能做出来。咱们阿梨啊,学什么都聪明,以前啊,是没真想做那狗皮膏药才没做成。现在阿梨想做了,这狗皮膏药一定能做出来。”然后又招小狗似的把叶芝芝和叶知安叫了过去,摸着两个人的脑袋,转头对叶梨道,“你家两个大的都有家有口了,以后算是不愁了。姑奶奶看你这两个小的忒的懒,你就把这狗皮膏药的手艺教给他们好了。有了这手艺活,日子啊,就差不了!”

叶梨闻言哭笑不得:“姑奶奶,这狗皮膏药我还没学会呢。”

一旁的老头老太太就道:“你一定学得会!你小时候跟着村子里的老大夫学认草药,老大夫嫌弃你是女娃,不肯教你,又想要你能给他家里白干活,最后一面教他孙子,一面让你干活在一旁听,你一心二用都能学的比他孙子好,临了临了,后悔没多教你一点,收你做什么入室弟子,几本医书都留给你了,生怕给了他孙子浪费。

你后来又学酿酒、养蜂,也都是师傅领进门,你自个儿就琢磨会了。还有咱们村子里鞣制皮子,从前就是卖个辛苦钱,你自己琢磨着,让大家这皮子做的越来越好……哎,阿梨丫头啊,你也就是没生在好时候啊,不然,指定出息!”

最后总结:“这狗皮膏药,你一定弄得出来!”

叶梨:“……”

行吧,谁叫原身的确是个心有七窍的,真正心灵手巧又心思细腻,原身也是村子里唯一一个不用下地干活,还能拿壮劳力工分的人。

村子里的人,对她不可谓是不盲目信任。

村子里的人都这样了,叶知安和叶芝芝更是如此,等离开村口,就拉着叶梨叽叽喳喳的说,一定会好好学做狗皮膏药的手艺,将来就可以以此为生啦~

叶梨:“……”她只是不好把太好的医术给暴露出来而已。毕竟谁都知道,这中医没有好的老师随身教导,十几年几十年的言传身教和上手实践,是怎么都学不会的。

原身学个皮毛,能给大家看些小病小痛,大家觉得这正常。可叶梨如果一下子变成了个中医大家……只怕大家都会觉得很奇怪。

反倒是狗皮膏药这种东西,村子里的普遍看法大约是,贴不好也贴不坏,随便叶梨折腾。

当然,大家是知道原身少年时专门跟着一个游方郎中学过这个,因着叶父从野猪嘴下救了他,又照顾骨折的他好几个月,为了报答,那游方郎中医术并不如何,苦思冥想许久,才教给原身学这个狗皮膏药。

——实则也真的只是把原身带入门,那位游方郎中自己水平都不如何,又能把原身教成什么样?原身是学的太少,又不喜欢膏药的味道,才没有过多涉猎。

只是,那游方郎中水平具体如何,又具体教了原身多少东西,最后给原身留下的书本管不管用,除了原身的父母和原身自己,其他人就都不知道了。只以为是做那狗皮膏药太过难闻,原身一个小姑娘才不学了的。

现在叶梨又提及要做狗皮膏药,村子里那些老人们,自是双手双脚赞成,并认为叶梨一定能学得会。

叶梨:“……”好歹她多了这么个技能,村子里的人也没人觉得不对,她这辈子,就做个卖狗皮膏药的大佬好了。

——说不定还能靠着狗皮膏药发家致富呢?

叶芝芝和叶知安都认为狗皮膏药好学,学会了还能坐着收钱——好吧,毕竟山窝窝村的路忒的难走,大概是赚不了大钱的,但是,作为一个日常进项,还是一个不劳累的日常进项,他们还是很想学哒~

叶知安还道:“大哥现在每天当兵训练就够累的啦,大哥就不用学了,我们做了膏药给他寄过去!要多少寄多少,给他寄一辈子!将来小侄子小侄女要学,就教给他们。

但是,我瞧着这高考的消息传来了,大姐夫肯定会走,就是不知道他今年考不考得上了。妈,这手艺还得教给大姐呀。反正咱们村子偏,人家要翻山越岭的来买膏药,肯定一次买好多,我们仨都学,也不妨碍赚钱!”

叶芝芝也道:“大姐要带两个小娃娃呢。这个膏药看起来挺好做的。大姐做这个,喂上十几只母鸡,养两头小猪,再晒晒草药,做做水果罐头,酿些果酒,就能拿这些东西换粮食东西过日子了。等过几年,小宝和小贝就能跟着大姐去山上采果子野菜什么的,日子就能越过越好啦。”

这是说的叶芝萍以后的日子。之前高考的消息没传过来,聂修竹一个大男人,当然在家里也是干活的。

叶芝萍当年选择聂修竹,就是能制得住聂修竹。

尽管聂修竹自诩是个文化人,奈何村子里的知青都要干活,他和叶芝萍结婚后,村子里分给他的活计还轻松了不少。只是村子里的田地少,原本要干的活就不多,所以,聂修竹还要负责每天的砍柴和打猪草,喂鸡喂猪等活计。

且两个孩子也是聂修竹的,他那时也不知晓自己是否能够回城,对两个孩子也算得上是个好父亲,叶芝萍跟他过日子,平淡如水,倒也能过得下去。

叶芝芝和叶知安并不知道聂修竹壳子里的灵魂换了一个,便以为叶芝萍现在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要担心的是聂修竹离开村子之后。

叶梨也没有告诉两人真相,只点了点头,又摇头道:“你们大姐想学,我就会教。她如果不想学,那也随她好了。”

尽管剧情里对人的心理描写不是特别仔细,但叶梨也看出来了,甭管现在的叶芝萍心里如何想,可后来的叶芝萍,精明能干,风风火火,显然还是很喜欢赚钱,做成功女商人的。

叶梨不知道叶芝萍的想法是否会因着蝴蝶效应而改变,不过,叶芝萍只要能养活自己和孩子,对自己和孩子负责,叶梨就不会太过干涉。

叶芝芝和叶知安听了,立刻就满意了下来。

跟叶梨一起回家去。

山窝窝村一共才两三百的人口,这还要算上知青和那些被改造的分子。地广人稀,所以每家的房子和院子都盖得挺大。

叶家人口多,连房子带上前后院,足有一亩地大小。

一行人到了家门口的时候,叶知安特别狗腿的道:“妈,您先进!”

叶梨面不改色的就走了进去,然后就看到了正在一面的做着衣服,一面温柔讨好的跟叶芝萍说话的林爱芳。

因为是背对着的,家里的大黄狗对着叶梨几个懒洋洋的摇了摇尾巴,也没有叫,林爱芳并没有发现他们,只继续温柔的说话。

“我从前也是想左了,总觉得我在家里多折腾,知文哥就能经常回来看我。我、我毕竟是个小媳妇,舍不得丈夫,也是有的。现在我知道知文哥做了副连长,可以带我去随军了,也知道妈是愿意放我走的,不是那种恶婆婆,困着媳妇不叫和儿子团聚的。

我、我才知道我原先的想法多么狭隘,错过了多么好的一家人……我知道我从前真的错了太多太多,可是,孔圣人都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改之,善莫大焉。

大妹,我知道你和妈他们肯定是不信任我了,但我求求你,看在我为知文哥老老实实的守了这两年多的份上,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弥补叶家,做知文哥的好媳妇,做婆婆的能干的好儿媳,帮着婆婆把芝芝和知安教导好,让他们将来都能成才……大妹,我求求你了,帮我跟妈说句好话,原谅我过去两年的糊涂和错误……”

叶芝芝和叶知安跟在叶梨身后|进了院子,听得目瞪口呆。

什么在家里多折腾,大哥就能回来看她?当大家眼睛都瞎吗?林爱芳当时就是纯粹的折腾着想离婚!根本一点都看不上大哥这个当兵的!

什么误以为婆婆是恶婆婆?他们妈要是恶婆婆,早就一天三顿的拿扫帚抽了,哪里还会让林爱芳两年多时间里,在大哥不在的时候,每天什么都不干呢?村子里五六岁的小孩子,都知道跟着爸妈上山摘野菜野果子,补贴家里,他们这位大嫂,脸皮厚比城墙,真真是一点活都不干,每天就是村子里的瞎晃荡。

什么要帮婆婆把他们都教育好?他们好不好的,亲妈都没发话,林爱芳充什么长嫂为母?她配吗?

至于是为大哥守了两年的事情……呵呵,谁不知道他们大哥是个能打的,现在又去当兵,认识的能打的人更多;叶知安是个混不吝的,更是知道无数村里村外的小道消息;他们妈……好吧,的确挺像泼妇的,再加上叶芝萍从前的打遍村子无敌手的英勇事迹;最小的叶芝芝也不是能任由人欺负的性子……就算是林爱芳想要在村子里找姘头,想跟人私奔或离开,也没有人敢啊。

就算是男知青,他们也不是傻的,知道村子里那些女孩子可以招惹,那些绝对不能招惹。

像林爱芳这种,除非想做一锤子买卖,否则谁都不敢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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