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恩被心情沉重的荷兰使者,表面上千恩万谢的送走了。
两万郑家军支援荷兰欧洲本土,一切吃、喝、用度、医药、往返运送等等由荷兰负责,同时荷兰出一笔不菲的雇佣金及事后抚恤金。
这是其一。
其二:大明组建一个使团出使荷兰欧洲本土,双方互设大使馆,确定互相贸易、相互友好的建交关系。
荷兰于大明使馆不在别处,就在澳门,不是澳门旁边的香港,就是澳门,澳门本就是租借给葡萄牙人的,是真正的租借,不仅要交明面上的租,澳门所属的县、府、省,那是随便一个县吏员都喜欢去澳门打秋风的那种。
大明拥有澳门的全部权力,并在澳门设立了监管衙门,澳门不从,那就是英国、荷兰之后第三了。
可以说明朝时候的澳门葡萄牙人,是看跪舔大明混日子的。
郑恩的提议如果在朝廷通过,哪怕是以郑家的家族力量,在澳门给荷兰划出一块地建立大使馆,那都是没有问题的,同时这也是暂时的,郑恩心中理想的与西方各国大使馆聚集地是新加坡。
建设澳门还有其它的意思,如果澳门成了远东的贸易中心,郑家垄断的所有大明、朝鲜外贸商品,郑家把控倭国商品都集中到了澳门出口。
那么荷兰在大员岛的城市地位将越来越轻,如果大明在澳门实行不分国家全面通商,那么大员岛上的荷兰城等着门可罗雀成为鸡肋中的鸡肋吧!
澳门成了对外贸易的中心,那么除澳门外的整个东亚东北亚贸易,都将被郑家垄断,垄断永远是最赚钱的,整个东亚、东北亚的巨大贸易蛋糕被郑家独吞了,那么郑家就不止是用大明首富来形容了。
以后,大明或者郑家访南洋的使团会成为常态,并尽可能多的安排汉人留在南洋,就像是二战前,倭国人大量生活在华夏、朝鲜及东南亚一般。
出了荷兰使者住处,郑恩又来到还在内战的、更需要援兵的不列颠使者住处,及还没有完全独立的葡萄牙使者的住处。
又是一番深入的交涉,让不列颠、葡萄牙使者,先后点头哈腰又五味成杂的送郑恩离开。
又有两个两万郑家军,将分别受不列颠、葡萄牙雇佣,算上荷兰的两万,将有六万郑家军受雇佣去欧洲,而欧洲本身就有很多雇佣兵。
如果六万郑家军是精锐,并且带够了钱去,那么再拉起四万受郑家军雇佣的雇佣兵,十万大军将在欧陆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出兵新教联盟一方,参加欧陆战争,是学一战时期的美国、倭国,二战时期的美国。
一战时期美国倭国就是前期发交战国双方的国难财,赚取交战双方的利益,在快决定胜负属于哪一方胜利的时候,作为胜利方参战,又稳妥的瓜分战败方的利益,来发展自身实力。
自此美国倭国都强大了起来。
而二战,美国再次坚持前期发交战双方的战争财,到最后快决定输赢的时候,加入赢的那一方,瓜分战败方的利益,这个时候的美国自此成为超级大国。
不列颠、荷兰、葡萄牙三国都属于最后的胜利方,还有四年就差不多分出胜负了,而路上可能要耽误大半年乃至一年,这个时候交战就是压死骆驼最后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