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6节(1 / 2)

文四海一嘬牙花子,道:“国公爷,您这可难为我了。这个案子,按照律法,其实吧……怎么判都行。”

“怎么判都行?”

“对,就是怎么判都行。要不怎么有那么一句话呢,官断十条路,九条人不知。”

“好,那我假如想要岑文昭赢,该怎么判?”

“这个最简单。岑文昭有字据,许元化空口无凭;岑文昭是朝廷命官,许元化只是个普通百姓。咱们长安府是讲证据的地方,当然要判岑文昭赢。”

“假如事实真如许元化所说,那本官这案子岂不是判错了?到时候许家再往上告,刑部追究下来,本官虽然不怕,但终归是对本官的名声不好。”

“国公爷不必担心,卑职肯定许家不敢上告。”

“那是为何?”

“赌博可是违反《贞观律》的,这您总知道吧?”

郭业道:“本官当然知道,凡参赌者,所得赃物不满绢价五匹者,各杖一百。达到绢价五匹者,比照偷盗论罪,判徒刑一年。依此推。但现在的问题是,许元化是输钱的一方,难道他也有罪?”

“国公爷您真是博闻强记,《贞观律》的具体条文都能记得清清楚楚。不过……不过……他这个……”

郭业老脸一红,道:“到底怎么回事?”

“这后面还有一句话呢:输者亦依己分为从坐。就是说输钱的人,也不是没罪,他输了多少钱,就按照赢他那个人的从犯来处罚。”

郭业挠了挠脑袋,道:“什么意思?本官怎么听不明白呢。”

“小人打个比方您就明白了。比如说,某甲赢了某乙五匹绢,那么某甲就要被判处一年徒刑。某乙呢,就要被当成某甲的从犯,杖责一百。现在这个案子,许元化就要作为岑文昭的从犯来处理。因为涉及钱财的金额太大,岑文昭固然要牢底坐穿,许元化也好不到哪去。只要把这个道理跟许元化讲清楚了,他决计不敢上告。”

郭业这才听明白了,只要参与赌博,无论输赢,都是要受罚的,只是输钱的比赢钱的受的处罚略小而已。

想想也是,本来制定这条律法的目的就是禁制人们赌博,没有道理赢钱了的牢底坐穿,输钱的就是回家过钱。那也太不合理了。

他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那我想要想判许元化赢,就不大容易了吧?”

“要判许元化赢,其实也很简单。您就判那份文契无效就行了。那份文书上写的清楚,是许元化因为生活拮据才典妻的。但是街坊四邻都可以作证,许元化家资豪富,一千贯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所以,这定然是许元化受了胁迫才无奈签字,您判契约无效也是合情合理。”

郭业闻言,摇了摇头,道:“这个判决虽然不能说不合理,但也不是天衣无缝。岑文昭大可以倒打一耙,说是受了许元化的欺骗才写了这份文书。”

文四海阴沉地一笑,道:“是不是受了欺骗,可由不得他说。国公爷,您要相信府衙内兄弟们的能耐,只要略施手段,他就绝不敢撒谎。”

郭业明白,这老小子指的是刑讯逼供。以他这种积年老吏的手段,包管能让刑文昭既不伤皮肉,又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到时候,想要什么口供,就是什么口供。

他略微沉吟了一下,道:“还是不妥。这招对付一般人还行,但是岑文昭……虽然他官职低位,但是他背后的人可不简单。你要是对他用了什么阴私的手段,可过不了那个大人物那一关。”

文四海满不在乎地说道:“小老儿知道岑文昭是仗了谁的势,不就是岑文本吗?岑文本现为中书侍郎,虽然也算位高权重,但跟您比可差得远啦,不足为虑。”

文四海可以不在乎岑文本,郭业却不能不在乎。

中书侍郎,还有个名号叫做副中书令。换言之,就是副丞相。要是换算成后世的官职,跟国务院副总理也差不多。足以和郭业的礼部尚书分庭抗礼。要是郭业没有领军卫府和不良人的兼职,比起人家岑文本来,还真没啥优势。

郭业面色一肃,道:“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本官是想判许元化赢,岑文昭输。不但要让岑文昭输,而且还要判的让岑文本心服口服。你刚才那个办法,连本官听了都觉得有些勉强,就更不用说岑文本了。你要是就这点本事,那也就只能看看大门了。”

“别!小人有办法,小人一定有办法。”文四海心思急转,一拍大腿,道:“有了!”

“这么快?到底是什么办法?”

文四海道:“小人的这个办法就是,欲擒故纵。邢文昭不是说根本就不关赌博的事儿,有典妻文契为证吗?咱们就拿这个典妻文契说事儿!秦国公,您知不知道,按照《贞观律》,这个典妻也为违法的。”

“还有这事儿?你给我说道说道。”

“《贞观律》中有这么一条:和买人妻及嫁之者,各徙二年,妾减二等,各离之,即夫自嫁者亦同。有了这个典妻文书,刑文昭和买人妻之事,就是板上钉钉。您判他两年流刑毫无问题。”

“真的假的?岑文昭怎么说也是朝廷的校书郎,怎么会如此明知故犯。留了这么大一个把柄?”

文四海道:“这条律令,乃是咱们大唐的首创,前朝所无,不是深研律令之人还真不知道。别说是刑文昭了,就是小老儿,仓促之间也没想起来。”

郭业满意地说道:“行啊,文老头,这个办法好。既不用刑讯逼供,又没有推翻岑文昭的供词,完全是顺水推舟。就是见了岑文本,本官也有话说。对了,你到底多大年纪了?”

“小老儿四十有六。”

“四十六?按说年纪也不算太大,怎么现在这么多白头发?”

“唉,说来惭愧。自从罢官之后,小老头就如同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

“你也真够不容易的。这样吧,本官看你的确有些才华,从今天开始,你就不用看大门了。”

“那我官复原职?”

“你想得美!六品官的起复,怎么也要经过吏部,哪能本官一言而决?”

文四海笑嘻嘻得说道:“以秦国公的身份地位,给吏部那边递个话,难道他们还敢推三阻四不成?”

“吏部那边是没问题,但是为一个贪污受贿之人求情,本官张不开那个嘴。”

“那您的意思是……”

“本官授予你开封府判官之职。”

“判官?这个……不大合规矩吧。”

所谓判官,在初唐,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官职。一般是担任临时职务的大臣,或者是出征的将帅,临时从中级官员中选择一两个人作为自己的副手,协助自己处理公务。说白了,此时的判官,大概就相当于明清时的师爷,只是官员自己的幕僚。

长安令,乃是朝廷的常设官职,一应佐官俱全,就是主官不在,都可以正常运转,所以,按照道理来说,根本就不应该有一个长安府判官。有人较起真来,文四海的这个判官分分钟就得被拿下。

郭业之所以这么安排,一方面是因为判官一职不用经过吏部,他自己就可以直接任命。另一方面,却是对文四海的人品不大放心,不敢给他正经官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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