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黝黑的男孩被雇主用马鞭驱赶到大街上,正好挡在一位公爵马车的行进路上。
男孩奄奄一息的握住宝马的马蹄,车上的车夫试图将马蹄从他手中夺回。
帘子被拉开,一位金发碧眼的小绅士从车上下来。
车夫诚惶诚恐的尊称他为:“公爵先生。”
男孩的雇主似乎也惊慌了,他挥舞着马鞭一下又一下的抽在男孩瘦削的脊背上,企图让男孩从路中间滚开。
但男孩的求生意志让他的手如钢铁般坚硬,他睁开血液模糊的双眼:“少爷,救救我,救救我。”
他在向那漂亮高贵的少年公爵求救。
似乎是被上帝祝福了,公爵少年接受了他的求救,花钱从雇主的手中买下了他。
从那天起,他开始追随少年公爵,成为一名近侍,被赐名犹大。
犹大穿着一身得体的男仆装,他在芬香四溢的实木门前打开怀表确认时间之后轻轻敲了敲门,走了进去。
“少爷,该起床了。”
蓬松柔软的大床侧面上有一只白皙修长的手,再往上看,是光滑的金发。
犹大在床边单膝跪地,低头虔诚的亲吻对方的手,下一秒,他整个人就被踹翻了。
那个漂亮高贵的公爵顶着一头凌乱的头发怒气冲冲的眯着蓝眼睛盯着他。
这是蒙巴顿-温莎诺公爵的起床气。
犹大从地上爬起,
犹大的额头到眉角处有一道细长的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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