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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齐越收起了笑意,才显示出他格外优越的凌厉棱角,宝石般漂亮的黑色眼眸盯着他,不带一丝感情,周身的气息仿佛凝固,

刹那间,温暖柔和的少年成了食肉的狼,郑柳和汗毛直立,空气也变得沉重,深深地压下来,避无可避,仿佛下一刻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郑柳和不可控地朝后退了一步,声音微微发颤,强撑着面子提高了声音:“你这是干嘛!”

齐越没理他,很嫌弃地退了一大步。

齐越凑过去不过几秒便收了回来,沈霁对刚刚的变化一无所知,只以为郑柳和是被齐越刚刚突然的动作吓到了。

回到沈霁身边,齐越又成了那个象牙塔里的少年,只不过少了那份笑意,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两遍,目光里是毫不遮掩的蔑视,针尖似的插在郑柳和身上。

“哥,这就是那个家里欠钱全家都跑了的郑柳和?香肠嘴、刻薄眼,脸上还有麻子,快三十岁的人了还装嫩,眼角褶子跟饺子似的。”

这还不够,齐越又朝后退了一步,站在沈霁身后,侧过身不愿意看他,像是怕脏了眼睛。

替身一说能发扬光大,两个人在长相上肯定是有相似的,都是瓜子脸,再加上身形相似,远看倒是有个五分像,近看却是一成都沾不上。

沈霁是桃花眼,熠熠生辉,嘴唇偏薄,又带着几分冷清,而郑柳和则是丹凤眼,嘴唇也是偏肉的类型,至于麻子,只不过就那么一两颗,十分不显眼,被齐越那样一说,倒是显得有些可怜。

齐越这话信息量不小,郑柳和很在意长相,此刻也没心思计较,他整个人瞬间僵住,脸颊染色般瞬间涨红,“你在胡说什么?”

他嘴上说齐越胡说,可是根本不敢看他。

沈霁本来不知道,看郑柳和的反应是知道大概是真的,不过他没心思在这儿陪他唱戏,也不好奇他的家事,带着齐越转身走了,全程都没有多看他一眼。

郑柳和站在原地,看着他们一步步走远,提着纸袋的手微微发颤,眼里却满是恨意。

因为梁旭文的缘故,这几年郑柳和这个名字没少在他身边出现,那些人仿佛生怕他不知道自命清高,时不时跳出来提醒他。

沈霁一向不太在意其他人的事情,但提的多了,心里多多少少对郑柳和有些好奇。

说起来今天才是两个人第一次正式见面,郑柳和表现得让人失望。这几年他处境尴尬,能认出郑柳和很正常,他也不想惺惺作态假装自己不认识他,但郑柳和认出他还主动凑上来显示优越感,招数实在低级。

齐越似乎很讨厌郑柳和,走了老远还在说:“郑家当时就是欠钱才跑的,死要面子还想尽办法瞒着消息,真是掉价。”

无论是郑家还是沈家,在齐家面前都拿不上台面,要真论起来,就连梁家也得低他们一头。位置越高,知道的消息越真,所以但凡齐越开口,必然是真的。

欠了钱全家出国,就算其他人都不知道,债主怎么会什么都不说。

沈霁这么想着,也问了出来。

“还能是什么?”齐越讽刺道,“当初走得可不是他们全家,郑柳和的姐姐留了下来,以身还债了,现在还是不是活着都没人知道。”

郑家有个女儿,这事儿沈霁是知道的,不过那个女孩儿似乎就比他大一岁。郑家出国的时候,估计才刚成年,居然就被这么抛弃了。

“刚成年啊。”

沈霁感叹了一声,没再说话。

这四个字一下戳到了齐越,他心尖一颤,整个人都愣了一下。

之后两个人都很默契地没再提起这些,沈霁又陪齐越逛了几家店,大气地让他随便挑,齐越没跟他客气,选了不少鞋和衣服。

买了那件红色卫衣之后,沈霁不愿意试衣服,齐越没办法,只能买鞋的时候缠着他买了双同款。

沈霁的衣服很多都是直接让助理去买或者是让人送过来的,他已经很久没逛街了,还是年轻人的潮牌店。

两个人都兴致不错,逛完街还去吃了顿烧烤,最后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客房里已经重新收拾过,床单被罩换了全新的,沈霁还没说,齐越就自觉去了客房。

看见齐越洗澡出来,沈霁才想起来今天忘了给他买睡衣了,齐越倒是觉得挺好,“不用买了,这个我都穿习惯了,很舒服。”

沈霁:“……”

好吧,这么快就习惯了……

沈霁吹完头发回房间,房门敞着,门外突然探进来一个毛茸茸的脑袋。

“晚安,霁哥,做个好梦。”

齐越说完,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抓了抓脑袋,也不等他回应,就在外面替他关上了门。

沈霁依旧保持刚刚的动作,看着那扇门,许久许久,轻轻笑了笑,“晚安。”

·

郑柳和才提起梁夫人生日没几天,沈霁很快也收到了生日宴请帖。

请帖直接送到了沈家老宅,沈霁分手和辞职的消息也传了回去。

十六岁那年母亲去世,父亲成了植物人在疗养院长睡不起,前两年沈爷爷也去世了,沈家如今的当家人是他叔叔沈庆,他从小就和叔叔一家不亲,所有的温情一点点断开,只剩下微薄的血缘联系。

当初他会去给梁氏卖命,离不开沈庆夫妻的推波助澜,要不是那时沈家股市动荡,沈爷爷病重受不了刺激,他也不会如了他们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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