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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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旷的院子里,他的小菩萨躺在他时常休息的摇椅上睡得香甜。她脚下是蜷卧着的小黄狗,见他回来,冲他欢快地摇尾巴。

乞巧佳节,外面的喧嚣远去,他却只看得到这一片天地。

他默不作声站在门前许久,久到宋初姀悠悠转醒,注意到他的存在。

“裴戍?”

因着刚刚睡醒的缘故,少女声音带了些喑哑,隔着细雨听不太真切。

“嗯。”裴戍放下手中酒坛,上前将她打横抱起。

被雨沾湿的裙摆从他手臂处滑落,带起一阵凉意,驱散了整日的燥热。

“怎么不进去睡?细雨虽小,但是时间久了也会生病。”

宋初姀双手勾着他脖子,迷迷糊糊蹭了蹭,细声细气道:“热。”

因为热,所以贪凉。

裴戍哑然失笑,踢开房门将她放在榻上。

今夜有雨,房间内并不闷热,宋初姀坐在席上,目光清明了几分。

“他们是不是欺负你?”宋初姀爬到他身上,如若无骨地将他当作支撑。

湖绿色的裙摆宽大又亮眼,轻易便将两人下半身盖住。

裴戍喉结滚动,移开目光:“欺负?”

宋初姀:“今日是乞巧节,我记得不应你当值。他们是不是欺负你,若是欺负你,我去找兄长教训他们。”

闻言裴戍哑然失笑:“本来并非我当值,但是今日乞巧节,他们都要赶着回去与家人见面,我家中无人,自然就落到了我身上,倒也谈不上欺负。”

倒也不是白白当值,他得了几坛好酒,够喝一段时间。

只是这句话他没说,小菩萨不喜欢他喝酒,他便不在她面前提。

闻言宋初姀愤愤:“那你便让我白白等你?”

“没想到你会来。”

裴戍解释:“若是知道你回来,今日说什么也不会当值。”

他以为这个时候,她应当会陪在家人身边,共享天伦之乐。

宋初姀哼了一声,从他身上下去。

那抹湖绿消失在眼前,裴戍心下一空,下一秒,眼前却出现一个白瓷瓶。

宋初姀将白瓷瓶塞进他手里,抬了抬下巴:“凤仙花汁。”

她重新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将双手递给他,眸子微亮:“我捣了整整一日,好不容易才捣出一小瓶。”

乞巧节,按理来说,女子是要染指甲的。

因为要施粥,她往日很少会染指甲,今日却动了心思。凤仙花汁好卸下,她盘算着,就算是涂上也不会影响明日施粥。

裴戍抓着不及掌心大的白瓷瓶,窘迫道:“我不会涂。”

宋初姀猛地睁大眸子:“你不会涂?”

她讷讷道:“很简单的。”

裴戍:“以前从未涂过。”

这是她捣了一整日才捣出来的花汁,若是被他浪费了,实在是可惜。

宋初姀唔了一声,想了想道:“那你先练练手成吗?”

“练手?”

裴戍疑惑,下一秒,宋初姀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将小腿搭在他腿上。

湖绿长裙微微向上提起,露出她白皙的脚。

裴戍明白了她的意思,几乎是下意识握住眼前玉足。

不远处的窗户没有关,细雨伴着微风吹进来,将他们的长发勾缠在一起,几乎融为一体。

明明他们连最亲密的事情都做过了,可是面对此情此景,裴戍还是觉得浑身燥热。

他抬眸,看向双颊绯红的宋初姀,哑声道:“真让我试?”

掌心的热源让宋初姀浑身不自在,她催促地踹了他一脚,抿唇道:“试不试,不试我就去找别人了。”

她说着要缩回脚,却被男人死死按在腿上。

裴戍眉眼带上股邪气:“你也就会这样威胁了。”

可偏偏他最怕这样的威胁。

她只带了捣碎的花瓣没有带涂花瓣的刷子,裴戍便拿了家中唯一一支毛笔。

他极少写字,家中毛笔只是备用,没想到用到了这里。

狼毫笔沾上碎掉的凤仙花瓣瞬间被染成暗粉色,他小心沾取,细致地涂在她的指甲上。

毛笔掠过指甲时蹭到周遭的皮肤,宋初姀被痒得下意识瑟缩一下,却不敢动,生怕他将自己的指甲给染毁了。

只是那痒意断断续续,她憋得双颊通红,眼角几欲沁出泪珠,山上的淡绿色衣衫也渐渐变得褶皱。

第一次涂,哪怕裴戍上手快,待涂完十个指甲也过了两炷香的时间。

笔落瞬间,宋初姀跟着松了口气。

外面天色漆黑一片,她就着昏暗的灯光去看刚刚涂好的十个指甲。

算不上很好,但也合格。

她抓着裴戍的袖子想要起身,却猝不及防被他轻轻一拽,大掌直接圈住在了她脚腕处。

他手掌粗糙,不怎么用力就能在她脚腕处留下一圈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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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戍?”宋初姀皱眉,伸手去推他肩膀。

“翘翘喜欢什么花?”他突然问。

宋初姀被问懵了,下意识道:“梅花。”

裴戍点点头,拿起狼毫道:“那翘翘还要忍一忍,很快就好。”

他说完,用笔尖沾了些凤仙花汁,小心落在她脚踝处。

花汁冰凉,伴随着狼毫落在皮肤上的触感很奇怪,宋初姀下意识抓住裴戍的袖子。

她已经猜到他要做什么,微微咬唇,担心又期待。

“你不是没怎么读过书吗,不要画得太丑了。”

裴戍头也不抬:“是没有上过学堂,书读了一些但不多,会写字,字写得还不错。至于画画宋翘翘,有些人画画是靠天赋的。”

宋初姀不信,只当他是在逞强。

但她不介意他的逞强,裴戍对她好,她愿意让裴戍画,画得丑也没关系,总归不会有第三个人看见。

裴戍不知道自己在宋翘翘眼中已经成了逞强的男人,只专心作画。

或许对裴戍来说,画画确实比染指甲要简单得多。

笔尖收尾处微微上挑,几朵寒梅便栩栩如生开在如雪的肌肤上。

宋初姀看着脚踝上的梅花,睁大眸子问:“你当真没有学过?”

“没有。”他解释:“我年少时长在乡野间,无聊的时候便会拿树枝在泥土上作画,久而久之,画技倒是突飞猛进。”

“那你帮我把另一边也画上好不好?”她眸子很亮,撒娇般拽了拽他衣袖。

裴戍:“好是好,只是再画,翘翘就没有东西染指甲了。”

她捣了一整日的花瓣也不过捣出小小一瓶,如今已经用了一半多,剩下的正好能染十个手指甲。

闻言宋初姀一怔,只好眨了眨眼不甘心道:“那还是染指甲吧”

脚踝画得再好看旁人也看不见,但指甲算是门面。

她说着,将自己青葱纤细的手指递了上去。

裴戍小心握住,重新拿起狼毫,一点一点为她染色。

一回生二回熟,这次用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便染好了,也比之前染得更为好看。

宋初姀左看右看,眉眼微弯,仰头亲了亲他:“走吧。”

裴戍揽住她细腰,哑声道:“去哪儿?”

“今日乞巧节,城中有庙会啊。”

少女歪头,笑得狡黠:“我好不容易想了个理由来找你,可不是和你在这里无聊对坐的。”

她说完,牵起裴戍的手便往外走。

夜深寂静,细雨未停,屋檐下灯笼轻晃。

漆黑一片的胡同里,唯有那抹湖绿格外夺目。

南夏百姓这些年过得不好。

先帝在位的那些年重徭役,前几年为追求长生之术更是任由江湖术士祸乱朝纲,官宦世家分散到各地鱼肉百姓,朝廷自此一蹶不振。

新即位的小皇帝耽于享乐,即位之后将国库的银子大肆用在玩乐之上,因此今年的乞巧庙会,堪称数十年中最盛大的一次。

裴戍站在庙会尽头看着里面熙熙攘攘的人群,突然嗅到了一股行将就木的腐朽味,他知道,这将是南夏最后的灿烂。

一张狐狸面具突然被塞到手上,裴戍回神,拿起面具看了看,问:“要我带?”

“给我带。”

宋初姀将脸凑过去,攀着他的袖子道:“我时常施粥,可能会被人认出来。”

闻言裴戍一怔,压下眼中一闪而过的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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