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奇端起一杯酒,冷冷道:“陈先生说过,此人不学无术,风流纨绔,身形肥胖。”他抽出腰间匕首,道:“杀之,何如?”
“好主意!”有人将割肉的小银刀往烤猪腿上狠狠一插,好像刺中的是未来驸马的肉一般:“他娘的!老子干掉他,看皇帝还有什么借口召殿下入京!”
姜朔祖问:“杀之不难,若陛下再下赐婚旨意,又当如何?”今天简直太奇怪了,连谨礼慎审的姜都尉都觉此主意并非天方夜谭。
看来未来驸马的小命,在这群纵横沙场多年、杀人如麻的武官面前,真的不算什么。
“有本事再赐婚啊!老子杀了一个,还怕杀第二个?”田大雷整个人忽然兴奋起来,酒意上头,他面色赤红,一脚踏在案桌上,举起长刀扬天呼喝:“谁敢动殿下,老子就杀谁!”
“说得好!”
“杀他娘的!”
“杀他娘的!”
忽然间,大厅里刀光一片,兵器出鞘,喊杀阵阵,从沉闷冰冷的严冬到头脑过热的盛夏,只经过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
坐在首席的楼重,望着下头群情激奋的将领们,并不出言阻止。
他伸手,亲自递了一杯酒给身侧的外孙女:“妧妧,你若不想嫁,外祖拼了这把老骨头,也要请陛下收回圣旨。”
十年前,在抗击北狄战役中伤了筋骨根本的楼重已不能再带兵打仗,他盯着这个代替自己守卫西北十年的外孙女,老而浑浊的两只眼睛里射出锐利的两点寒光,幽暗,坚定,慑人,显示出老人内心对于这道赐婚的极度不满。
司马妧摇了摇头,她接过那杯酒,却没有喝。
反而拿起案桌上的夜光琉璃壶,为楼重斟了一杯来自西域的葡萄美酒。
沙哑的、悠扬的歌声在喧闹的厅中轻轻唱了开来。
“金杯银杯斟满酒,双手举过头……”
歌声一起,堂中倏地一静。
“炒面奶茶手抓肉,今天喝个够……”
司马妧走下台来,所有人的目光都停驻在她身上。她手持夜光琉璃壶,亲自为每一个武官的酒杯里倒了满满的、泛着琥珀光泽、醇香醉人的葡萄美酒。
“朋友朋友请你尝尝,这酒纯真,这酒绵厚。
这酒纯真,这酒绵厚!
在这富饶的草原上,共度春秋……”
悠扬愉快的旋律,这是一首河西走廊上流传甚广的一首待客歌谣,在座的每一个人少时、甚至幼年时期便耳熟能详,每一个人都会唱。
有人放下武器,情不自禁地应和起她的歌声。
司马妧的嗓音并不好听,长年带兵作战需要的高音量损坏了她的嗓子,哑而低,仿佛是戈壁滩上的沙石滚过喉咙,带着极为特殊的分明质感。
连末座的符扬的酒杯中也被她亲自倒上琥珀色的酒浆。他偷偷抬眼,瞥见殿下的表情,并无不平,并不怨恨,她的唇边甚至带着浅浅的笑意,口中轻轻唱着那首古老的歌谣。
符扬记得,殿下很难得笑。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想哭。
不止是他,在场的很多人都想哭。这些断胳膊断腿也眉头不眨一下的汉子们,此时此刻俱都眼圈发红,眼眶含泪,口中嗫嚅着应和大长公主的歌声,端着她亲自斟满的酒杯,握刀的双手竟然微微颤抖起来,怎么也喝不下去。
所有人都清楚,刚才那些喊打喊杀的话语只是臆想,事实比屋外纷飞的大雪更加冷酷,他们最敬佩的殿下无法违抗皇命,她别无选择,必须放下她的刀、她的马、她最引以为傲的一切,去下嫁给一个镐京中籍籍无名、庸碌不堪、丑陋肥胖的纨绔子弟。
而此去一别,或许永不相见。
☆、第14章
天启二年末的这道赐婚圣旨,乃是司马诚费尽心思才想出的妙计,而结果也如他所料,赐婚的旨意一出,立即掀起轩然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