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里最好的房子,是主人巡视时住的,跟他之前在朝城的庄园差不多,稍好些的就是桌子坐垫要整齐点,不过,大概这里主人常年不来,屋里的兽皮都让虫蛀了,墙角还爬着大蜘蛛和他没见过的虫子,也不知道有没有毒,反正是被护卫长南戟一把骨制飞刀给钉死在了墙上,绿汁四溅。他掀开墙角的睡塌,那睡塌是兽皮铺在稻草上,翻开稻草,他找到了一个虫子窝。当时全身鸡皮疙瘩就起来了。
于是,夜里,裴三郎睡在了他的马车上。
他的饭量很大的,一些饭量小的成年人都比不上他,晚上没吃得下饭。
结果,入夜,管家让人扛了个洗干净的女奴隶过来,说要给他暖床。
暖他妹哟,这么脏的奴隶,他才八岁,这些人要干嘛,祸害儿童吗?
管家还用那种特别恶心的样子告诉他,会很舒服的,教他去捏人家的咪咪。十四五岁的女奴隶,放上辈子还才上初中。
裴三郎骂管家畜生。
管家笑呵呵地说:“我是畜生,我是畜生。”
裴三郎顿时理解贵族不要跟小贱人说话的规矩哪来的了,这管家真的是太恶心了。他叫来战奴,把管家拉走了,让他不准再出现在自己面前。他又再三叮嘱护卫长和百夫长一定要保护好他,千万别离开他身边,让战奴们就在睡袋里睡到他旁边,不要让他被人偷走了。
他晚上也不敢睡觉,抱着匕首睡的。
小厮几乎没睡觉,守在马车上陪着他,保证一定会替他放好哨,明天再补觉。
裴三郎出城一周,没好好地睡过一场觉,也没吃过一顿饱饭,没有洗过一次澡,回城的时候简直像难民,人都瘦了一圈。
他睡到半夜,被野兽嚎醒过,走到半路,他的队伍被暗甲人和野人袭击过。
那些人趁着他们在路上歇息的时候,藏在草丛中悄悄摸过来,从身后偷袭,把独自出去嘘嘘的披甲人打晕了,等百夫长找到那披甲人时,披甲人都被扒光了,要是再晚点,就要被烤上了。
这要是换成他,早被吓疯了,那披甲人的心理素质贼强大,脱困后,光着身子,跟同伴们把那伙野人剿灭了,再穿回他的衣服,跟救他的人有说有笑地回来了,还跟他说没事,就是后脑勺让人打出个包。
裴三郎敬他是条汉子。
周围的人就跟没这回事的似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都习惯了,反正他没习惯,他出去上厕所都顾不上好不好意思,身边围了一圈人,把他严密保护在中间,他再嗯嗯和嘘嘘。真的,先不说他身上装的那些金子,就他这一身肉膘也很馋人。他把自己养得可好了,脱了衣服那叫又白又嫩又壮。
他发誓,以后再也不把武课当成健身课上了。
他要跟他爹一样勇武,跟他娘一样彪悍。
为了壮胆,他在护卫长和百夫长以及周围一群汉子的围观下,用他的狼牙匕杀了只兔子,然后,他不想怕的,可怕不怕这东西,不是人能控制的。他假装自己很勇武,但脸色煞白,心脏跳得有点失控,腿也有些发软,最后是被护卫长抱回马车的,还安慰他,“你是贵族公子,跟我们这些大老粗不一样。”
裴三郎觉得大概是因为自己被养得太好,还没太经过这个社会的毒打,承受能力……嗯,还有点没办法从文明社会跨越到这个野蛮社会。
总之,他去郊区看地,整得跟历劫似的。
回到家就病倒了。
有点低烧,有点做噩梦,医匠开的药差点把他喝吐。
镇国夫人买卖都不做了,守着他,差点把跟随他出行的战奴们全部暴打顿,随身小厮被按住打了十板子。
他出去的见闻,真的很冲击三观。
那种听说,跟自己直观地见识到,完全不是一样的。他上次出远门,一路上有父亲和两个庶兄,还有武课师傅照顾,有什么事情,他都是在车里,他们在外面处理的。他再害怕,内心有个依靠,镇武侯那高大魁梧的身板就让人很有安全感,每次有危险他都会过来晃几下,会保护好他,他知道只要不是突发意外,他都会很安全的,并且,有事的时候一定会有人第一时间出来保护他。
可他带着队伍去到野外,他甚至怕披甲人或战奴里有谁会见财起意把他给劫了。
担惊受怕,精神高度紧绷,连续一周没吃好睡好休息好,回到家,安全了,一松懈,病倒了。
他娘觉得他是被惊到了魂,又请了跳大神的,来他的房里跳大神,镇国夫人还跟着一起跳。他这辈子第一次见到他娘跳祭祀舞,虽然镇国夫人已经是四十岁的老大姐,跟好看不沾边了,但她的祭祀舞很有力量美感,充满野性的暴发美,还挺好看的,又有点好笑,然后又是一通求神灵保佑的仪式下来,就大概这么一通,让紧张的神经的情绪缓解下来,人也轻松了很多,又睡了一天,第二天烧就退了。
大概是需要宣泄吧,他就把人都赶出了院子,拉着他娘叭啦叭啦叭啦地把路上这一通见闻倒给他娘听。
他娘也不安慰他受伤的心灵,就跟他说,“儿子,你傻呀,抓野人卖奴隶呀。居然就给剿灭埋山里了……那些都是铜钱呀……”
裴三郎:“……”
他跟他娘说一种叫种毒箭貂的貂有多可怕。
他娘捶了他一拳,“那东西值十两金子,比黄金还贵,你怎么就把它放跑了呢。”
“百夫长说那有剧毒,速度很快,让大家把它赶跑了。”
镇国夫人超激动地喊:“用弓箭射它呀,射脖子,不要射身上,伤毛皮。万一射到它的毒囊和毒胆就不值钱了,那是治毒疮的。”
他说他睡到半夜,有野兽在外面嚎,好可怕,他让大家保护好他。
他娘问他是什么样的嚎声,让他学。
他学完,他娘又一拳捶他身上,这次不说他为什么不去打猎了,镇国夫人坐不住了,问他是在什么地方遇到的,她要亲自带人去。“京里居然还有这个!”
他娘让他不要挑别的地,就挑那块山林最大,野兽最多的地。“那片山林里,雪狼这种好猎的被猎绝迹了,但不好猎的还留下不少。那片山连接着神凤山,神凤山是天子狩猎的猎场,不让其他人进山狩猎,有很多珍奇猛兽和奇兽,说不定会有跑到那片山来的。”
裴三郎半张着嘴,瞠目结舌,傻了:娘,你是认真的吗?
镇国夫人是真的认真的,“儿子,要你先把那块地和山买下来,再转卖给娘。”
裴三郎其实更看靠近天罚谷的那片地。其实肥不肥都差不多,主要就是看周边和地段。靠山林那段,不是一般的危险,价格都要便宜得多。离神凤山近倒是近,离京城三十里地,路还修得平。
天罚谷旁边的那座庄园更便宜,因为靠近天罚谷,大家觉得不吉利。
不过,京郊的地都是可遇不可求,便宜点或贵点都算不上什么,买得到才算。
天罚谷是无主的,没人要的,要陨石派人去捡就好了,前提是派好护卫,所以他还是先满足他娘的愿望,点头答应了。
镇国夫人告诉他,狩猎虽然危险,但越珍奇越难猎的野物越值钱,比种地划算。
裴三郎没好意思问她,你看我连握刀都手抖,杀只兔子都腿软,像是能狩猎的吗?
不过,也很奇怪,他这辈子这么怂,上辈子可没少拿刀子架赵天赐的脖子,更是曾经把菜刀朝人掷出去,当时真的就是……有一种血勇。他来到这个需要血勇的世界,怂得一披。他唯一的解释就是都靠周围的人衬托吧,毕竟上辈子身边的人其实都怂,也没几个敢杀鸡杀兔子的,他好歹,这辈子真的给了那兔子一匕首,就还好吧,至少有这点比较上的优势,面子上能过得去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