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继续说:“我无处可去,储存杂物的木屋也上了锁,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了狗吠声。”
“是家里的杜宾,我也不记得是谁送给我们家的,就养在院子里,有一个红色顶的狗房。”
“那个狗房相较于别人家的狗房来说要更大一些,那只狗狗似乎也很怕这样的天气,它的呜咽声比我还要可怜,我为了安慰它,所以就钻了进去。”
林天没说自己是因为害怕,他其实一直都不喜欢狗的,因为狗会咬人。那天晚上他其实也是迫不得已,过了那个晚上,他对动物就没有了之前的那种不愿意靠近的感觉。杜宾犬的毛发很浅,只有很薄一层。林天很小心地抱着它,在它身上汲取温暖。他的全身和杜宾犬的全身都被涌进来的雨水打湿了,那只狗没有咬他,没有驱逐他,反而用舌头轻轻舔他,这一切都给林天提供了温暖,让他不至于无处可去。
林天,他说话的时候伴随着电影的原声台词,叙述的寥寥数语,通通被挤压在一个临界点上,他的口吻不见得多难受,好似把这些都忘光了,可傅星河想到了林天院子里的那个狗房。
红色顶。
“那只被你救了的杜宾犬呢?后来怎么样了?”
林天摇了一下头说:“后来我就再也没见过了,我妈把狗狗送人了。”因为秦韵觉得这只狗的存在会提醒她,她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那样把年幼的孩子丢在外头过夜,外面还是那样的天气,近乎虐待。
“你还记得是什么样的杜宾犬吗?”
“不太记得了,那事情实在是太早了,起码得有二十年了,我只记得很威风,皮毛黑亮,眼睛很精神、很亮。”那双眼睛给林天留下的印象尤其深刻,非常非常亮。
这么久远的事,林天却记得如此清楚,每个细节都很清晰,足以说明这件事情给他造成了多大的影响。
傅星河端起水杯喂给林天喝,让他润润嗓。
“明天我轮休,不用上班,我带你去买狗。”他说。
林天呛了一下,他猛烈地咳嗽两声,“买狗????”林天瞪大眼睛,傅医生不是最讨厌狗吗?!
他还记得楼上的孙女士养了一只泰迪,那只泰迪非常娇气,非常吵,他们每次在电梯里遇到孙女士,只要一出电梯门,那只泰迪就会跟着他们的脚步出来,出来后发现没对,哦,跟错主人了,就哼哧哼哧地扭头回去,孙女士称呼他家泰迪为“宝宝”,有时候叫“弟弟”,似乎那就是他们家的二儿子。而且那只狗贼烦,还会舔傅星河的腿,闻他鞋和袜子的味道,不仅如此,它还会在电梯里撒尿,低头闻闻自己的那滩尿迹,接着孙女士会把狗抱起来,然后亲亲它的鼻子。
所以每次傅星河在电梯里看见那只狗,都会往角落里靠,而林天知道他讨厌这只狗,就会不动声色的把傅星河挡住,免得这只狗又凑上来去舔他的腿。
因为童年那件事,林天其实一直都挺想养狗的,所以才在设计房屋的时候准备了那么大的狗房。可他之前一直都太忙了,这件事情便这么不了了之了。而现在傅医生居然会允许这种毛绒动物进入他的私人领地?!要知道狗会学主人,在主人不在的时候,会爬床爬沙发,有些腿短的,还会想方设法到达自己触摸不到的领域,说不定还会把家里沙发抓烂,还会撕扯垃圾袋,甚至去钻便池。
而傅医生家,就是一个普通的两居室,两个人住还勉强凑合,如果还要搭出一个给狗的空间来,实在是太难了。况且狗买回来还要教它,不然随意大小便,到处撒欢,也太难打扫了些。
而且傅医生还是一个有轻微洁癖的人,每次那些病人家属要感谢他,有些是要上来握他的手,有些更夸张的要上来拥抱他,傅星河都不动声色地会躲开。要是躲不开的,他被人碰了后,便会回去反反复复地清洗被碰的那个部位,要用香皂搓到皮肤发红才行。
就是这么讨厌与人接触、更讨厌毛绒宠物、讨厌聒噪的傅星河,现在居然主动和林天说要给他买一只狗!
这就好像突然有一天英国王子在推特上宣布,他要娶一位叫翠花的女子为妻一般玄幻。
林天还愣愣地张着嘴。
“没骗你,我说真的。养什么都行,大型犬小型犬玩偶犬,我全都没有意见,明天我们就去看,挑个你喜欢的,合眼缘的。”
“傅医生……”林天说不出话来了。
“但有一个前提是,我允许你抱这只狗,但是你不能亲它,你亲完它又来亲我,我可能会过敏。”虽然傅星河是这么说的,但后果肯定不止是过敏这么简单。
“好!”林天立刻答应。“我保证不亲!可是哥啊,家里那么小,怎么养狗啊?我怕你到时候反悔了,想把它赶走。”到时候都培养出感情来了,要是傅星河过得不高兴了,林天总会顺着他的意思来的。
“我什么时候反悔过?”傅星河反问道。
“可是,可是养狗这个问题不一样嘛,你最讨厌狗了……”要一个人去接受他最讨厌的东西是非常难的。
以往都是林天来迁就傅星河,但现在傅星河却为了林天做出了以往想都不能想的让步。
只是为了解开他的心结,希望他以后都能快乐。
“我讨厌狗是一回事,但是我希望你可以开心。”傅星河摸摸他的耳朵。
“让我开心方法也有很多种嘛……”林天仰头在他的下巴上蹭了蹭,胡茬刮在嘴唇上,触感有些麻。
傅星河按住他的头顶,“先别闹。”他继续说,“我家里肯定是不能养狗的,空间太小了,跑不开,两个人过活刚刚够,再加一只狗就显得拥挤了。”
林天点头说:“我知道了,到时候我在你医院附近再买一套更大一点的房子,专门拿一个房间来养狗狗!”
“对了,”傅星河突然想到一个,“狗买回来你不准叫它弟弟,更不准叫它儿子。”
“我知道我知道!我才不会那么叫呢,多傻呀。”林天笑眯眯的。
傅星河嗯了一声,手掌在他的头顶慢慢抚摸,顺着他的毛,“也不用买房子了,到时候我搬到你这里来。”
“啊?”林天诧异地仰头,“这里到你们医院特别远,要是医院有紧急事故通知你过去开车至少也得40分钟,太不方便了!”在医院附近再买一套房子,要更方便一些。
傅星河却不在意道:“我重新找份工作就成,你们这附近也有别的医院。”
像傅星河这种级别的外科医生,自然是每个医院都抢着要的,可也不是每个医院都能付得起他的薪水的。
不过要是医院里突然新增了这么一位厉害的医生,完全可以带动病人来他们医院进行医治,相当于一个活体广告了!更别说这位傅医生技术相当牛逼,到哪都是座上宾。
“可是,可是……你当初回国不就是因为雷院长请你回来的吗?你现在这样突然辞职,抢走他的患流量……”
“我不欠他什么的,我要辞职,没人能拦住我。”反正对傅星河而言,只要有手术做就行了,因为慕名而来的病人还是会找到他这里来,所以他根本不会缺病人。他当初回国的目的,是因为国内医院的医疗体系和西方不一样,接诊量大,疑难杂症更多,可研究性高——正是这个原因,他才选择回国的,和雷院长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第82章
既然如此, 他完全可以为了林天而换工作,哪怕这份新的工作薪资水平远不如之前, 傅星河也不觉得有问题。
况且林天这样怕打雷的毛病,哪怕是解开了心结也改不了,那下次再打雷怎么办?还是像今天这样?开飞车找安全屋?林天为自己放弃了许多东西,傅星河知道他最爱的运动是游泳,但是自从林天搬到自己这里来后, 就再也没有游过泳了, 反而是和自己在一台跑步机上将就。
地方小,住得也憋屈, 不够畅快, 连林天把大提琴背过来都没地方放。
综合以上几点原因,傅星河决定换掉工作。他上网查了一下,发现明浦路附近有一家沪市第三人民医院。也是一家三甲医院,该院历史悠久,上个世纪初便创建了, 至今已经有超过100年的历史了。当然,这家医院的医疗设施自然是比不上沪市综合病院的。住院楼只有两栋,编制床位刚刚超过一千张,员工一千多人,高级职称约两百人, 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只有三个人。
在这一点上,沪市综合病院便大大地超越了第三人民医院。而傅星河由于学术造诣高,也是一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脑外科专家。
该院的王牌科室是传染科, 基本上沪市的各大中小学疫苗接种以及体检都是在这家医院进行。不过第四人民医院的脑外科只能说是泛泛,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