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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珍妮从五楼窗口往下跳的时候,借着下一层屋外的风箱进了钻进了四楼。

落地的时候她腿有点儿软。在十八岁之前,这种行为对于一向ai玩ai闹的她也有点格外疯狂。但就是这么一点疯狂激发了她心底许久未见的兴奋。她觉得自己真的像逃婚的大小姐,偷0躲避保镖的跟踪,要去私会自己的白面小情郎。

珍妮顺着躲到四楼的暗道,躲到了商场每层楼都会备的杂货仓库里。她庆幸甄华生虽心狠手辣,却愿意在她身上花大把大把的钱。因为从小就ai美、ai逛商场,甄华生在自己十四岁生日时为自己包下了港岛几家大型商超的营业日。一年有那么几天,整个商场只为她自己开放,随她随心所yu地逛。后来她才知道,甄华生是买下来那几家商场,或是成了商场的大gu东和财神爷,其中她最喜欢的一家,竟然还在她的名下,可谓奢靡至极。可惜最初她不谙世事,只懂胡作非为,并未在意过这些,只知道狠命地疯玩,商场经理捧着地图给她看商场构造,那时被她当作游乐场地图的东西,今日竟派上大用场。

想想那时逛累了要脱了高定小牛皮鞋,被人背着走的千金大小姐,如今竟然和数不尽的打工仔挤着,蜗居港岛最廉价的老破小公寓,她却觉得自己的幸福b往日更甚……那时她要在夕yan落下前一遍遍望向北方,怀着少nv的一颗danyan春心等待心上人归来。可是如今她可以同ai的人相依相偎,巴掌大的地板足够包容她和他,成为一个温暖的小家……相b之下,即便睡在亿万钱财打造的h金g0ng殿,又有什么意思?

珍妮就这样在满足中睡去,等她醒来时已经月上柳梢头。

珍妮拿拳头锤了捶自己脑袋,因为睡得太沉,甫一醒来,有些昏昏沉沉的。

仓库里漆黑一片,如果不是有在高处用于通风以防失火的窗子,恐怕这儿就一点光亮也没有了。

她寻着这一点光亮缓慢移到仓库门,果然发现门被锁了,再往后看窗户太高,根本没发上去。

珍妮暗叹自己这一觉睡得真是沉,竟然连商场关门都没有发现。现在被困在这里不能出去,不能回家,她又开始叹息起自己同柯景政也算情途多舛,回去后一定要拉着他跟自己去大佛山去拜一拜。只是遭逢这么多的变故祸端,周珍妮也从未想过同柯景政分开。也许是她过于自信,从小总是呼风唤雨,要什么就有什么,对于心ai的人,她也总以为要自己想尽办法地争取。何况,她有自信,柯景政ai她。

夜晚仓库发冷,她似乎有点着凉,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她r0ucu0了一下自己的臂膀,准备蹲到一堆货物后背对窗户的地方,却突然jg神了起来。

仓库门外分明有窸窣响动的声音,她的心一瞬提起,如同一个小耗子一样在黑夜中明起乌黑的小眼珠。接着,她听见接踵而来的脚步声逐渐靠近仓库门,最后听到了门前。

珍妮趁着这个时间往后面藏,有人在开仓库的锁,沉重的铁门被从外向里推开来。

珍妮透过货箱中间的缝隙看到来人笔挺的西装和脚上的黑se皮鞋,其实她并不能看清楚颜se,只是融入黑夜当中,所有的东西看起来都是黑的。她的心“砰砰”地跳着,她希望自己也是一片漆黑。

强光突然被s出,珍妮屏住了呼x1。

光线在一片寂静中,如同利剑一般巡视,最后又回到正中央。

“废物!”

为首的中年男人几乎是下了si手,狠踢白天保镖的膝盖。

保镖直愣愣跪倒在地,膝盖骨碎掉的剧痛传来。

他忍者痛细声sheny1n,不敢叫出声,额上的汗珠在手电筒强光的照耀下发出瘆人的白。

“带着断了的腿去见甄生,也好卖个惨在阎王面前讨一条命。”男人冷哼。

脚步声随后响起,接着有搀扶声,低y声,和新一波离去的脚步声。

周珍妮只觉得自己的膝盖骨处好似也传来痛。

真是万幸,她躲得地方正好是视线的盲区,所见的尽头处的后面si角,所以几个人并没有发现她。

不然,她不知道回到甄家,被踢碎膝盖骨的是不是自己……

珍妮没再敢睡,而是在和警察官员的名字,拿到手中打开,看到台湾竹联帮的字眼。

黑社会势力总是看似各居一地为非作歹,柯景政并未想到港岛政府竟然连台湾黑帮都要调查。

灭黑决心坚定?柯景政冷笑,怎么可能。不过是黑帮g结,盘根交错。

“上面本来有你的名字,我想办法消除了。叶建祥和甄华生不知道是谁得知你曾是竹联帮的会员,要你去到澳门赌场那边和台湾的人交涉……我的话你明白吧?警署里一定有甄华生的人,且这人大概率还是个我管不了的上级。”方辉把文件从柯景政手里ch0u出来,“你现在去甄华生身边,我总觉得时机不成熟……”

“没有b这更好的时机了。”柯景政淡淡开口,“他们要我的人,不过就是看上了我竹联帮会员的身份,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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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如此,我何不把握住这个机会?”

柯景政愣了两秒,似乎在思考什么,然后开口。

“方叔,我累了。我等这一天等了快五年,真的不能再等了,我也等不下去了。从决定做这件事的第一天,我就从未想过从甄华生手下活着出来。我父亲磊落一生,虽做的生意见不得光,可活着的时候从不愧对手下几百口兄弟,最后落得尸首分家的下场,不知沦为哪只野狗的盘中餐……”方辉看着柯景政额头上那块皮肤逐渐青筋显露,又慢慢消失,他从小便稳重非常,超过寻常人,如果不是遭逢如此之大的变故,也许那只拿枪的糙手应该握的是手术刀。

“甄华生同我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坏事做尽,丧尽天良,我只要他一条命,他并不亏。”

柯景政到台湾一年后就离家去做事,才不是阿凤同阿妈以为的装卸工,是在枪林弹雨里穿梭。

也许这就是命运。

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向周修贤表露自己并不愿意走他老路的念头。

老子和儿子不做同样的事情很好理解,背道而驰岂不是让人看了笑话?

他爹是正儿八经的一把手,他竟然要去西洋学医救si扶伤。

哪有人敢说太子爷的风凉话,只是周修贤也从来没有在意的样子。他是开明的,走上这条道路的人,哪个不是为谋生计。既然有这个条件,他高兴儿子去做自己心中的大事。以后是和平时代、jg英时代,只知道打打杀杀的不再是英雄,只能叫莽夫。只是他并没想到自己的儿子没想到终有一天还是继承了自己手中的枪,穿梭到枪林弹雨里当莽夫。

柯景政在丧父丧母后握枪加入竹联帮后,做的永远是勇争风头的第一人。

黑社会里等级制度明显,他这种行为无疑招了不少打,可他仍然要做显眼的人。

从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他知道怎样做事情才能让上头的人看见自己,只有让上面的人看见自己,才能真正地不受欺负。

除了这个,他总是觉得自己在走爸爸的老路……

从一个愣头青小子,做到能养活妻子,让半个港岛人叫一声大哥……

他用这样的方式麻痹自己、怀念父母,让自己相信老爸在天有灵,少些心疼,多点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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