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286章 警队形象</h1>
“庄sir。”这时一个顶着黑眼圈的人影,走出茶水间,迎面撞上早晨上工的长官。
李沧东捧着一杯咖啡,出声讲道。
庄世楷竖起一根手指,轻轻说道:“嘘。”
“让伙计们睡一下。”
李沧东收敛起表情,微微点头。
庄世楷探手从西装内袋取出一个钱夹,掏出一叠钞票递给李沧东道:“给伙计们叫点吃的。”
o记兄弟们忙一个晚上,睡醒以后肯定的很饿。
这都是不用多说的。
庄世楷做不了太多,但是给手下兄弟叫点吃,填填肚子,还是可以做的。
“thankyou,sir!”李沧东接过钞票,卷成一叠,也不客气。
庄世楷点点头,拍拍他的肩膀:“记得叫热食。”
然后他便走进办公室,拉开椅子,屈腿坐好。
李沧东则是拿着钞票,走到隔壁的小间里,给茶楼打电话。
作为一名长官,如果不懂体恤下属,那么简直不配当人!
别人替你打生打死,你还是苛责、虐待、你tm良心不痛吗?
庄世楷自问不是很善良的人,但他一颗心起码是肉长的,知道人都是父母生的,机器人不会帮你做事!
在李沧东打电话叫餐的时候,他在办公桌后,拿起一张报纸,饶有兴趣的惊道:“咦?怎么还有我的相?”
只见报纸头版的标题是《警队一哥、华人警司一线指挥》,《港警出动,古惑仔丢盔弃甲!》。
标题下面则是两张拼接起的张片,一张是庄世楷坐在轿车后座,隔着一面黑色玻璃,眼神深邃的望向混乱街道。
另一张是警员将林怀乐踩在脚下,将其拷走的场景。
而且场景还采用远距离拍摄,将街道上的杂乱、以及灯柱、刀片等场景摄入。
这导致两张照片互相拼接,非常具有感觉。
庄世楷拿起报纸,看着报纸啧啧赞道:“拍的还挺靓。”
“这记者是边个?”
庄sir拿着报纸,翘起二郎腿,靠着沙发座椅,开始慢慢浏览报纸内容。
只见他轻轻抖着皮鞋,一身西装黑裤,头发整齐潇洒,津津有味的表情,好像在看八卦报纸。
不!八卦报纸都没新闻报纸来得够劲!
新闻报纸上全是赞扬警方的文字内容,而他作为警队指挥官,赞扬警方就是赞他。你说看起来够不够劲?
这通篇彩虹屁看下来,庄仔越看越愉悦,顺手拿起桌上的杯子,饮下一口咖啡,接着再慢慢看。
由于昨晚社团的非法聚集,确实给城市带来适量的疼痛。
这让港岛市民们明显感觉到社团的暴力、危害性、以及警队的行动力、正义感。
导致市民们开始对社团产生明显不满,更对警队产生重大改观。
这一波警队形象算是立起来了!
昨晚杂乱、今早干净的街道,就是最明显的对照。
街面上的一切都在体现着警队能力。
因此,警队根本不用做什么,报纸媒体都开始主动吹嘘警队,首次把警队摆在一个正面的形象上。
这是警队形象的一次重大突破。
彻底洗去贪污之名,朝向现代化、高素质的警队发展。
呵呵,庄世楷还记得他上次登报纸是用“四大探长”的名号,这回就变成英勇的“华人警司”了。
中间的差距、民意的偏移,可想而知。
这回八大社团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一切都在掌握中,媒体倒是很识趣。”庄世楷放下白色咖啡杯,浏览完报纸,目光落在最后的记者名字。
“乐慧贞?”庄世楷动作一停,最后点点头道:“是个靓妹!”
最关键是这个靓妹很识趣,懂得该怎么写报纸。
而且能拍到他的相。
看来是很蹲很久了。
否则,以他和处长在幕后操纵的姿态,现场很难有人拍到他们。
何况这个靓妹把他拍的很靓仔?这深得靓仔心!
毕竟靓仔最讨厌不会拍照的女人!
这会白瞎掉他的天生帅气。
庄世楷暗暗记住这个名字,抬起手看上一眼手表,旋即起身离开办公室,准时来到总署六楼、公共关系科。
“庄sir!”林国雄一身西装,等在六楼走廊。
庄世楷朝着笑着摆摆手,出声喊道:“阿雄。”
他在回到总署办公以后,其实经常都能和林国雄见面。
而林国雄现在则是公共关系科督察,负责记者接待、以及对外联络。
虽然看起来没有蔡元琪、卓京全等人独当一面威风,但他也没蔡元琪等人资历老啊!
当然,他在蔡元琪等人面前是晚辈,但对于其他警员来说,也算是跟庄爷从探长时代走过来的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