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节(2 / 2)

“嘭!”旋腿踢了一人,感觉耳边一股气流袭来,夏枫赶紧扭身一避,砍她的长刀便嵌进了墙里,一时拔不出来。

“杀人啦!”萝呼多高呼:“咳!”闻到一股怪味,摇晃两下倒回了床上。

夏枫捂鼻不及,也中招了。

瞬间,屋中的全都昏死过去。

匪徒们点亮了油灯,还是之前喊话的那个男声,他□□道:“老四,你的药下得太准了,发作得正是时候。昨天晚上费了不少功夫吧?”

叫老四的人没搭腔,目光琐在脚边的夏枫身上,道:“这个货色不错,瞧这屁.股翘的,啧啧,够劲儿。我估计她就是姚大人点名要的姑娘,姚大人眼光向来好。嘿嘿嘿,咱们不能玩,但可以......”说着,伸出肥掌欲狠狠地抓夏枫的屁.股。

“呛!”还是那把剑,极快极准地飞了过来。那老四看见自己的手掌整个儿掉在地上,竟没感觉到痛。下一秒,他就被从天而降的唐轩之扭断了脖子。

“小心......”

“呛呛呛呛!”刀剑触肉的声音,唐轩之夺了一把刀,左刀右剑,七个匪徒毫无反坑之力,一一毙命!

他歇了一口气,先把夏枫抱上床,这才出门找邻居报案。

......

夏枫醒过来是次日的下午,头昏脑胀,睁看眼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唐轩之。

“怎么回事?”都是聪明人,既然好好地活着,就一定是又被他救了,夏枫怀疑他根本就没离开。一定是藏在哪里,想想都可怕,这人隐匿的手段太高超了。

“我如果告诉你,早知道隔壁住的就是山匪,而这些山匪是帮着姚敬隋做事的,你会不会生气?”

“你是说,你故意选的这里。也是故意离开的?”夏枫真是欲哭无泪,怒斥他:“你和姚敬隋有什么区别?是不是自信过头了!”

“不是自信,我很有分寸。这次就是为了确定姓姚的是否已离开莫卧儿,我坏了他两次好事,他怎能轻易放过我。现在知道他还没走,我便好去催促总督缉拿他。昨天,总督在上游追回了一船黄金,他们的皇帝后日大婚,大婚后就要南下收复失地。这下,姓姚的好看了。失了金子,现在连命也要丢了。”

唐轩之大说一气,试图转移话题掩盖他作下的冒失决定,发现夏枫一声不吭,就明白她还在生气。

“放心,我不会容许你出事的。”

“嗯,我谢谢你全家!”

“这可不像感谢的话。”

“你知道就好!”夏枫一把将他推开,气不打一处来。命运多牟,老天能不能赐给我一个平凡一点,正常一点的男人。

唐轩之终于知道慌神,急道:“现在不是好好的吗?我也做到了让大家都不出事。你为何还要纠着过程缘由,徒增烦恼。”

“让开,我要起床了!”

唐轩之无法,突然想到怎么哄女人了,赶紧说道:“下次,我保证把计划都告知于你,不会再让你蒙在鼓里。”

“还有下次?”夏枫瞪大眼睛,气道:“你本来就还欠我一百两银子,前天给我的,就当是还帐。”

这是要赶我走?“你到底讲不讲道理,怎地比我母亲还蛮横。”唐轩之也提高了声量。

“我告诉你,姓唐的,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你趁早知道最好,快点滚回大明去,别在这里招惹我。”夏枫也不知怎么了,就是心里难受,就是想朝他发脾气。

没想到刚刚还“一身正气”很讲道理的唐轩之突然软了下来:“好,没有下次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听你的。”说完这话,他自己都惊呆了,赶紧低头走掉。

“你后悔了?”夏枫得理不饶人。

......

第二天,惊魂未定的邦克又出去找房子,还是无功而返。在德里,像他那样的身份,是租不到夏枫想要的独门独院。唐轩之找来船老大最后才搞掂,事实证明,有个拿得出手的男人,胜过女人自己奋斗啊。

夏枫心下禁不住一阵凄凉......

当天夜里,他们就全部搬走了,连房钱也懒得让人家退。经过昨日一役,两个男人又成长了不少。

到了新家还要重新收拾一遍,夏枫准备做个蛋糕送给总督大人,当然也是让唐轩之拿去,因为他早已是常客。接下来,便是推广他们的统一奶糖了。

至于拉贾尼一家,夏枫不知道是谁去打发蛋清。反正不是拉贾尼就是什克,肯定不会傻的交给外人,按他们的销量和口味兴许也能赚钱,应该可以在德里生活下来。何况,拉贾尼处有三磅金子,生活得节省点,也够花一辈子。

只是,艾尼的嫁妆可能就不够了。不过拉贾尼会娶妻子呀,用嫁妆换嫁妆也应该是可行的吧?

想到拉贾尼,夏枫总觉得对不起他。什么债都能还,唯独这感情债,永远也还不清。

夏枫准备做蛋糕时却被唐轩之拦下了,说她需要养伤,不急在一时。

“我能赚钱,还会饿死你吗?”唐轩之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是这样想的,在我们大明娘子都是有赔嫁的,你的那些朋友,我就当他们是你的陪嫁,也是归我养。所以,你就安心养伤,然后跟我一起回大明。”

“我真的不会去的。”夏枫心说总算等到机会谈这个问题了。

她道:“你父母会允许你娶一个印度女人?就算你受得住别人的异样目光,他们呢?我呢?你让我跟他们怎么相处,而且我根本就不懂汉人的文化。”

夏枫的确是不懂啊,古代的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吃饭睡觉都有一连串讲究。见异性,还得挡个屏风,若是看你不顺眼,安个不守妇道的罪名就让你百口莫辩把你浸猪笼。这个时候程朱理学盛行,女子都是要裹脚的,虽然不如清朝残忍,但也无法让世人容忍她的一双天足。

在汉人堆中,她永远是个另类。想想,就算唐家受得住世人耻笑,容忍嫡长媳是个黑不溜秋的蛮族人,可有哪个世家能容忍将来的嫡长孙是混种?怕的是表面同意,然后给长子塞来各种贵妾良妾,不让长媳出门,竭力淡化她的存在。过个几年,再另娶一个上得了台面的。毕竟人家是血亲,唐轩之夹在中间终究会妥协的,哪怕不妥协,要她过那样的日子,想想都全身恶寒。

夏枫之所以会考虑这些,缘于唐轩之自己透露出来的一些信息。他从商,因为母亲是商人之女,而且还是家里唯一的女儿,陪嫁就有一座山,种的全是桑树,所以他家做的才会是丝绸生意。其外祖父,乃京城一代儒商,颇有名望。

他父亲不知道是做的什么官,一提到父亲,唐轩之就异常烦躁。

士商通婚,在明朝应该是有限制的,唐父既然是京官,估计不大,但也不会太小。

有这种家世还算好的,如果唐轩之一介平民,估计他们只能住进森山里了,谁耐烦三天两头应付看稀奇的村民?

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脑子太简单了点。夏枫越想越不靠谱,还是呆在这里,等赚够了钱,再找个知道疼人的男人好好过日子才是硬道理。

老天爷既然不长眼,她也只得认下。

唐轩之也在考虑这个问题,之前他是从来没有琢磨过的。家中虽然有弟弟,但他毕竟是长子啊。父亲对他是失望,是放任自流,但娶夏枫肯定是超过了父亲的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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