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是个混蛋以外,他还是个自恋狂……花希越没搭理郑爽,却在心中默默下着定义,扭头问叶铭晨,“李斯特会答应吗?我可不觉得他有那么好说话。”
叶铭晨眯起眼,想了想,“如果不跟他征求意见呢?”然后他指了指自己的办公室,嘴角的笑容意味深长,“我那里还能放一张桌子。”
花希越挑起眉宇,“你是在引狼入室。”
“是的,因为我喜欢吃狼肉。”叶邵晨微微笑首回敬。
花希越听了他的话点点头,“很多像你这样自以为是的人都抱着这种想法接近狼,结果是他们都被咬伤了。”
“我相信那一定是他们的吃法不对。”叶铭晨的视线定格在花希越的唇上,薄薄的嘴唇稍欠血色,但抿起时的弧度非常能刺激人肾上腺激素分泌,“应该先从这里吃起。”
花希越回看着他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耀眼的笑容胜过窗外灿烂的阳光,“那就更容易伤到自己了。”
犬科动物的牙齿可不是摆设,更多时候它的作用是撕裂敌人和猎物的喉咙,绞碎生肉。
注视着彼此的目光似乎有热度,加温着四周的空气,主动夹在两人之间的郑爽认为,如果这不是错觉,那有可能是室内冷气坏了……
视线碰撞,被搅乱的气流似乎能掀起桌面的纸张,就在这时,一阵掌声忽然响起——
花希越和叶铭晨转而去看,鼓掌的人正是郑爽,紫色的柔顺头发与漂染在上面的桃红发梢不随着他的动作在空气里摇摆,妖冶又风骚,“嘿,我真是来对了,你俩人,太有意思了,哈,哈哈哈!”
“啦啦啦啦,好开心哇~~”单鼓掌还不算完,他手舞足蹈地转起圈来,一副兴奋至极的样子,也不知道到底有什么值得他这么开心……
跳到孙琦身边的时候,郑爽的不慎动作过大,手臂不不及刹车,一下就挥翻了桌上的咖啡杯。
杯子还是满的,刚倒入咖啡和牛奶,现在它彻底翻了个,热腾腾的咖啡牛奶浇灌在孙琦的笔记本电脑上,就听滋啦一声,电脑冒起白烟,砰地跳出电水花——彻底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