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他今天不该来,这感觉就像小偷逛街碰到警察——他被李斯特逮了个正着。
郑爽觉得吧,他也不是没胆子啊,而是他斗胆告白的那一次的失败,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你多喜欢一个人,在对方表示之前你都要学会挖个坑儿,把感情深埋进去撒好土,决不能轻易表露。
毫无计划的告白,结果绝不仅仅是输,还会让两人心里结下疙瘩,然后感情就变味儿了。
转身时郑爽脸上早已换上笑容,他不知这笑容是否如常一般自然,但他很确定此时此刻,他心里是苦的。
李斯特听了郑爽的回答,抱起手臂陷入沉默,他觉得他现在应该说些什么,但他一时想不到合情合景的说辞。
今日一别,或许就是永不相见,当李斯特意识到这一点,他忽然感到了一股难得的紧迫。
而在他要开口的瞬间,一个身影横插到他们之间,伴随着一股廉价香水的味道,“好久不见了,郑爽。”说话的男人看起来比李斯特年轻一些,应该是和郑爽差不多的年数。
郑爽愣了一下,脸上顿时笑意全无,“何旭。”
这个何旭,就是郑爽多年前因为事业不得志,与他分道扬镳的初恋。
何旭能出现在这场聚会,说明他现在至少混到品牌形象负责人的位置上了,毕竟叶铭晨也是个无往不利的商人,他不会把宴会请柬随便派发给一个银行的普通小职员。
“新发型不错。”何旭似笑非笑地勾起唇角,说出一句不知是夸奖还是讽刺的话来。他向郑爽伸出手,“三年了,不知你追求到自己想要的没有。”
说话间,何旭的目光从李斯特脸色一扫而过,但没有多做停留,他并不把李斯特放在眼里。
郑爽的手贴着裤子两侧,抬都不抬一下,玩世不恭地道,“我想要的太多,追求不完。”边说还边俏皮地把头歪向一边。
一个目中无人的下马威准确地表达了郑爽现在对他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