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来点血作者:鳞翅目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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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给我来点血
作者:鳞翅目
文案:
某天,一个六百来岁的吸血鬼从深沉的睡眠中醒来,抻抻懒腰,觉得自己无聊到抽筋。
他的管家说,大人,要么你写自传吧,正好大家都无聊。
某吸血鬼抠了抠鼻屎:其实你就是想看h吧?
管家:不,当然不是,您从一人类私生子奋斗到现在这位置多光明伟大一条成长之路啊哎呦您别揍我啊……
于是,此文就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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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涉及王庭、教廷和血族,故事有关欲望、成长和爱。
文中人名被音译为好记的汉字单字,记外国人明无能星人可无障碍观看。
完结了,真的有人看就试着写主角的番外。
再见青春~
内容标签:西方罗曼宫廷侯爵天之骄子血族
搜索关键字:主角:莫,我,莫=墨=我┃配角:岚,安,杰,蜃,奈泽┃其它:质子,血族,架空,西方,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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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坑爹的楔子
神圣xx的大教堂后,是大主教华丽的宅邸。
子夜,一切归于宁静和黑暗,但不包括大主教的卧室。
某些活动是夜永恒的主题。
“一个大主教,扒我这个吸血鬼的衣服能不能别那么快……嗯……你来一点负罪感好不好……啊……对……就是那……”大主教的仆人们会听出来,这绝对不是他的声音。声音中带着丝般缠人的妖媚,夹杂着引人疯狂的□□和喘息。
“那你这个吸血鬼爬我的床能不不能有一点恐惧感之类的。”主教的声音似乎是在笑。
“切……嗯……想好了没,到底让不让我吸你的血……还是……还是你已经打算好了要杀了我?”声音沙哑而诱人,可空气中却有一瞬的凝滞,和沉重。“你……怎么不说话……唔……”
然后一切就淹没在嗯嗯啊啊的声音里了。我的故事也就可以开始了。
我的管家说,要说本故事纯属虚构,什么与真实人名地名无关之类的,我跟他说即使我把自己的故事写出来了也没人信,他偏说不是。于是,啊,本故事绝对是虚构,人名地名纯属瞎编,如有雷同,那也许是你认识我。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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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章回忆要从哪里开始
我的名字是arioe,或者是ario,或者可以叫我莫。汉语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我学的时候着实很费力,但是,一个字就有一个意思这种东西很奇妙。当然,我出生的时候不知道我会变成吸血鬼,否则我坚决不会从娘胎里爬出来。不过不爬出来爬回去然后去哪里呢?
不行,跑题了,现在让我继续遥想当年。
九岁的时候,母亲给我打点行装,上路,因为她要结婚了。二十七岁的新娘,道金斯家的家主道金斯公爵,理论上是没有孩子的。
我是她的私生子,是理论上不存在的孩子,她带着我从一个挺着大肚子未婚先孕被扫地出门的小女儿一直走到今天这个至高的位置,然后去追求自己的爱情了。
我不知道我在她眼里到底属于什么。
临上路的时候,她在我的脖子上挂上了一个有一个蝴蝶落在上面做装饰的小巧的纯银倒十字架,然后在上面轻轻一吻,口红都印在上面了。
“我可爱的孩子啊,让我看看你是死于毛毛虫的状态,还是会化蛹成碟吧。”我一直记得她那时象一个任性的孩子般乖戾的微笑。
那是来自母亲的最后一个拥抱,也是第一个拥抱。
她给我的,是一大箱子金币、我的身体和来自她的奇怪的教育,从此,她再也没给予我一分一毫。
于是我孤身来到了阿尔罕不拉堡的阿尔罕不拉伯爵家,是实际上,并且也是之后理论上,我父亲的家。我被当做是阿尔罕不拉公爵失散已久的第三子接到了阿尔罕不拉堡。
负责抚养我的是奶娘玛丽,玛丽是一个无论生的孩子的数量还是胸大的程度都配得上奶娘这个称号的女人。她有一堆孩子,我一直没弄清楚他是一年生两个还是两年生三个,但是就是那么一大堆,她的丈夫是看门人。
每当我在城堡的主楼里学帝王学,从高大的落地窗向外望看到玛丽那一群孩子们,我必须强忍着想冲出去把他们全都杀掉的冲动。因为他们太快乐了。我有时会嘲笑他们的无知,有时会自嘲孤独,并极力的否认着我的嫉妒。那时的我,总盼望着一种自己不愿失去的东西。
大哥是桑san,也许是这个拼法,也许是sun一类的,原谅一个吸血鬼讨厌太阳吧,黑色的头发相当英挺的支愣在俊朗的脸上。桑总是会温柔的笑,把我当傻傻的孩子,会在随父亲回城堡时摸我的头,给我些小礼物。二哥大概叫吉j,长着令人反感的浅黄色头发,桑比吉大五岁以上,而吉只比我大两岁。
我刚到的时候吉会在别的孩子面前欺负我,对,别的孩子大大概就是父亲那些臣子们的孩子和他的伴读。我忘了吉的伴读叫什么名字,只记得他有那种油亮亮的暗棕色小卷的头发,而且卷的很均匀,像一只苏格兰绵羊应该长成的那样。
我是一个私生子,没有自己的势力。
那天春意正浓,乍暖还寒,也许野猫□□的声音激起了吉内心一些隐藏着的不安吧。
帝王学的教授刚走,吉就开始当着一群学龄儿童装牛x。“从我的裤裆下穿过去,娘娘腔。”
我并不想理他,因为没有理由。也许当时的我就预见到他会早早的退出我生命的剧场,所以根本没有经营和他的关系。我只是收拾书,
“喂,我说,从我的裤裆里钻过去。”那家伙今天被一群男孩子忽悠了,他们不停的说吉大哥你是最强最棒最拽的我们都跟你混,然后说咱们这里还有一个不服你的,今天你把他收服了吧。于是吉轻飘飘的开始向我挑号。
我看得到那个马夫在外面不停的往落地窗里面看。
拿着书往门口走,不理会他们的家家酒游戏,吉却不允许,让他的伴读拦在门口。我后退后退后退,知道这个落地窗的窗口快到了,而这只是二楼,塔楼已经足够看清一切。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命令侮辱我自己的人格,亲爱的哥哥。”我当时太年轻,觉得亲爱的哥哥是一种讽刺的称呼,却忘记了估量吉的智商,他是听不出来的。
“因为我是你哥哥。”脑残是吉改不了的坏毛病。
“可是哥哥应对弟弟友爱啊,主教导我们。”主可能知道我信谁。
“你强词夺理,我讨厌你这个弟弟。”他脑残到破坏我这个回忆的整个智商水平。
吉亲自指导他的伴读一步步的逼近我,并且叫他伸出拳头。
吉的伴读一步步逼近我同向窗户的方向后退,他比吉还大一岁,比我高一个半头。
我用自己的黑眼睛注视他,我知道自己眼睛的杀伤力有多大,他是真的不敢动手的。
这时,我能感觉到身后高大的落地窗散出的丝丝凉意和光明,外面已经可以看到一切了。
“如果我真的出了什么事情,吉马上会把责任马上全部推给你,你只不过是他的一个工具。”我面无表情的对他说。小时候我的脑子是很锈的,认为这样很酷。总有些小时候的回忆让你觉得自己二的无地自容的。
“那绝对不会,是吧,老大。苏格兰绵羊说。
“那是当然,”吉说得义正言辞,“我们之间互相信任,是吧?”
“你听到了吗?娘娘腔?皮肤又白又嫩,这么瘦,还细胳膊细腿,你是个娘们吧?”苏格兰绵羊抖起来了。
“你们,为什么要这样?”我装出了特无辜特无辜的声音。
然后是来回拌嘴,具体内容不记得了,拖了不少时间是没错的。
在苏格兰绵羊的脏手快要碰到我的那一刻,脚步声传来,然后是父亲愤怒的声音。
我给了马车夫一个金币,让他在我被欺负的时候提醒父亲看到我。而用语言扰乱了一下吉和他的亲卫队的关系。吉傻呵呵的为了自我保护出卖了他的伴读,于是,他的亲卫队土崩瓦解。他们的眼中开始有这个私生子,我再次打开自己的金币箱,于是,他们中便产生了传言,这个父母劝他们远离的私生子如果继承爵位,待他们一定会比吉好。
这件事情并不大,但一个小小阴谋的成功决定了很多很多事情。
变化发生在那次张(张是一个人的名字)在无意间打碎了夫人的中国花瓶,然后我说是我打的。其实我是想气一气那个老女人的,结果张感动的要哭。因为阿尔罕不拉夫人是出了名的刁钻刻薄,而且还特别喜欢用各种方式虐待儿童,虐待完儿童虐他们的家长,只要他看着不爽,可以把一个有名望的家族一步一步虐成庶民。当然她没有资格虐待我。张说,以后,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会保护我的。
他们于是说我慷慨。
自从那次之后,我开始越来越习惯对那一帮傻小子说:“你是我兄弟……”“我们是可以互相交付后背的人……”“我们应该一起去闯出一片天下实现自己的理想……”等等,这种话。因为我发现我越说这种话,他们越傻,然后眼睛里往出冒粉红色的小泡泡。我说很多很多次这种话,不光是为了骗他们,也想使自己相信,可是我发现我无论说多少次都做不到。
我们开始称兄道弟,我是需要他们全部人照顾的小弟,他们是我的兄弟。而吉仍然领导着几个他母亲带来的家仆的孩子和他母系的远方表亲的孩子作为亲卫队。我并不知道为什么,作为一个男人我的统制欲会表现的那么弱,可是有人告诉我,这样拉拢人的艺术更加残忍,那个人是母亲。
我阿尔罕不拉的兄弟们保护我的周全,也是正值青春期,他们反抗他们的父母支持我。他们与我讨论各种各样的事情,带着胳膊腿不是那么好的我打猎。他们只是觉得我好,觉得,我特别好。好,呵呵。他们选择了我。
☆、第二章暗金色的十三岁上
据说十三是一个不好的数字,是背叛者犹大的数字。可是犹大又好似只是一个受嫉妒而遭受千年诽谤的人。谁都不知道谁说了谎,就像我的十三岁。
那年我十三岁。
南方和北方要开战的传言在这一年愈演愈烈,几乎所有人都确定皇帝要联合阿尔罕不拉家以及北方的一系列诸侯攻打南方的道金斯和道金斯的小弟们。因为南方最近在我母亲的带领下发展的太快了,富可敌国,并且,希望拒绝国王分一杯羹的想法。
事情也许的确如此,无风不起浪,我的证据,就是母亲已经有一年没有来过阿尔罕不拉堡了。
六月,国王的到来如融化阿尔罕不拉山上千年的冰雪。
仿佛世界在那一天欢腾了,我从塔楼向外看,卖苹果的大妈都露出了两个三分之二的胸,主保佑她在松开之前还没有用束胸把自己勒死。好像所有人都在笑,但是却又都不知道为什么。我讨厌这种感觉。每个人似乎都很快乐,我却无法得到那种快乐,好像这样证明了我是错的。
国王的名字叫爱德华,就像查理和伊丽莎白一样一看就是国王的名字。
国王陛下驾到的时候,我在城堡后面的树林里,父亲和他的夫人以及我的哥哥们都去迎接他们该迎接的人了,按理说我也应该去,但是我不想去并且告病了,因为我建议某个人把吉的靴子底弄松了,他的鞋底会在他对国王行完礼之后血淋淋的留在国王面前,我不认为吉的涵养好到可以不当场发飙。
我穿着那身在城堡外面游荡专用的贫民衣服,在这座从未寂静过的城堡最安宁的角落。
我是一个私生子,在那里没有未来,没有巴结国王的必要,所以很轻松,就像我在一桌子自己不想吃的菜前不用抢一样。
风有些轻的拂过我的脸,树荫中的圆形光斑忽隐忽现。
我能看到一只狸猫正要抓一只麻雀,蓄势待发,麻雀感觉到了危险,却不知道危险来自哪。
麻雀先飞走了,然后狸猫也不见了。
我无奈的逗弄蚯蚓。
“你在这里做什么?”这是一个讨人厌的声音,不是吉和桑的那种带着阿尔罕不拉腔的尖利,而是那种很温柔又沉稳的声音,好听得讨人厌。
我指一指我的喉头,然后摇了摇手。抬头,逆着晨光的影中,那是一个比起孩子更接近成年人的少年,大概十七八岁,或是年轻一点。金色的头发和纯正的天蓝色眼睛,让人感觉闪闪发光,举手投足都带着我是贵族我不是普通人的优雅。应该是陪同国王来的谁家贵族的孩子吧,是王子也说不定。
我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装哑巴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对方很快就会厌倦没有回应的问答,然后放弃,离开,我的世界就又清静了。
“真可惜,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上帝竟然不允许我听到你的声音。”他说得语气委婉,嗯,不错,不过……我不是女的吧。就算我穿着分不清男女的低等平民孩童的衣服,我哪里长得像娘们了。
我有撩开裤子给他看一看的冲动,不过还是忍下来了,等他厌倦了走开,我们就再也井水不犯河水,我还过我的清闲日子。国王如是,他也如是,甚至母亲也如是,所有其他人都只不过都是我生命里的过客而已,我想要的,不过是活得好一点,不受人欺负也不欺负别人,一亩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要是老婆麻烦就不要老婆的日子。
我惨然一笑,然后粲然一笑,对他点了点头。我最引以为傲的大概就是装了吧。
“我叫杰,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他坐在了我的旁边。
我硬着头皮对他无奈的笑了笑,早知道在装哑的同时装聋了,他却从身后抽出来一根树枝。
“写下来吧,你的名字,我想知道。”
我写了下来,两个简单的字母。
“莫,寓意很深的名字。”他对我微笑,“这个字的本意是黄昏吧。”
“我喜欢这里,这里感觉很宁静,你也喜欢这里吗?”
“你很像我的一个小时候的玩伴,你知道吗?可是,后来,她去了很远的地方。”
娘哎,我可能遭遇了一个话唠。
“都说阿尔罕不拉的天特别的蓝,你觉得呢?”
“对啊,你大概没去过别处吧。”
这家伙不是想长篇大论吧,顺便说明,上面这些话全是那家伙一个人说的。一直盯着我的眼睛,一直说。
“人常在这个树林里,大概就想逃避了吧,你也是这么想的吗?”
“有没有兴趣陪着我去另一个地方看天空呢?虽然无法听到你的声音,但我觉得,你的眼睛似乎在倾诉着什么呢。”我在说着我很不耐烦,眼睛再好看也是不会□□的,您老人家请快点走人,谢谢。
我在这里严正建议大家泡妞时注意性别。
他一直不停的在我耳边说话说话,我只觉得越来越困,然后就睡着了。
“岚,晚上去哪?”我的声音。
“晚上乔克叔叔说要带我去看废教堂的吸血鬼。”那个细高个的苍白少年回头,脖子上挂着一个手掌大小的木质十字架,银白色的眸子在月色下隐现淡淡绯红。
“吸血鬼是什么?”
少年没有回答,只是边笑边向远处的高大的白色教堂走去,那里,是他的家。
醒来,只是恍然一梦。梦中是我幼时的玩伴岚,他早已离开了我去了首都瀚玛,好像,是在什么神学院一类的地方,而我,在千里之外的阿尔罕不拉。
刚才那个话唠已经不见了。身上,披着他的华丽外套,他还真把我当小女孩了。不过被别人披外套这种从来都只在书里看到的情节今天竟然发生在我自己身上,感觉,有点怪,有点不知所措,有点暖。这外套应该值几个钱,明天出城堡看看能卖了不。
突然觉得忘了问他的名字有点遗憾,可是,错过就错过吧,不错过又能怎样。
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当时就不应该装哑巴,我当时应该装成聋哑人,不对,我应该装疯子立刻掉头撒丫子就跑。当他最后一次离开满身是伤的我的时候,我,是这么想的。可,早八辈子也晚了。
几乎所有人都去了角楼的大厅,所以我在房间里安静的度过了一个下午,然后收到了晚上有晚宴的通知。
晚宴是必须要去的,因为,不去的话,我就成为了不忠于国王的人,很可能百口莫辩的沦为无意义的政治牺牲品,我只想过自己的生活,但一切的前提是我活着。
我在自己的更衣室里打算换衣服,却发现我的衣橱空了。
“亲爱的孩子,你没有去迎接国王啊?”我的疑惑被门口传来的一个极其腻味的声音打碎。
那人推开了门,我能看到她扑的粉从脸上随着她走路的节奏一粒一粒掉下来,艳桃红色的衣服和艳桃红色的眼影,外加一把艳桃红色的小扇子,大支架裙子扭来扭去。这种打扮不是我老爹的老婆还能是谁。
“夫人好。”我对她略低了一下头,表示我有那么一点想尊敬她。
“小莫啊,我让首都有名的设计师给你新做了一套衣服,一会的宴会穿,你看看合不合身。”这女人让男仆拿了一套正式场合穿的衣服出来。
我立刻有一种被算计的感觉。
她是在衣服上面下了毒呢,还是设计了什么能让我出丑的环节呢,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谢谢您。”我装出很高兴的样子,想着等她走后再把衣服扔掉。
她也对我笑得倾国倾城,然后叫男仆走开,屋子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夫人,您一定要相信,您既不老又不丑,虽然如果您不相信,就没人相信了,但我去不去真的都无法衬托出您的美丽。”每次回忆到这种无比二逼的对话我都无比的想撞墙,不过谁十三岁的时候没二逼过啊,对吧。
“小子,我知道你想得什么,我劝你最好穿上这件衣服,这上面既没有□□也没有什么然你出丑的东西,我不屑于这么做。”她身上仍有作为伯爵夫人的基本涵养,即便。
我换上了了这套衣服,并不是出于无奈。
出乎意料,这是一套很平常的衣服,没有任何明显的可以称之为算计的东西。藏蓝色的丝绸面料,精致的过头的裁剪。如果说和我现在所有的衣服有什么不同的话,这件衣服比我的那些阿尔罕不拉堡的裁缝设计的土不拉几的衣服都要好,和我相配得出奇。
我不知道夫人打得什么主意,但无论他打得什么主意,我都没有特别的想回避的愿望。经历一个阴谋,其实也是很有趣的事情啊。
作者有话要说:变态傻瓜孩崽子……
☆、第三章暗金色的十三岁中
晚宴如期举行。
为了证实各种各样被算计的猜测,我花了一点时间调查我的这身新衣服,结果一无所获,但是另一个结果很明显,那就是我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