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同样生活在最底层,李沛最了解对方的处境,偷鸡摸狗样样精通,虽然有外号,但在其它人眼中,却也贬义多过褒义。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狗再凶狠也进不了野兽圈,更何况是一条没娘没爹,没有背景的小母狗?
姜一昨天临走时倒是潇洒,但身为伙伴,李沛又何曾不晓得,对方屁股是拿瓦盖的?有肉吃?但凡和肉能沾点关系,也仅仅只是蟑螂肉而已。
半块蟑螂果冻换一条兔腿。
不知道姜一挣没挣,但李沛却肯定不赔。
巨鬣狗的牙齿很锋利,几下功夫便将双首兔的肉皮剥掉,皮草不能浪费,雪白的皮毛做成手套,显然能让姜一又高兴很长一段时间。
来时装有斯克雷格的布袋现在已经鼓鼓囊囊,除了后塞进去的兔肉、兔皮,里面还有一整张巨鬣狗的皮毛。
王铁匠总是嘀咕房子阴冷,将巨鬣狗的皮毛垫在身下,显然能缓解一些问题。
最重要的是,李沛想用巨鬣狗的皮毛换取一把趁手的武器。
巨鬣狗的牙齿虽然锋利,但毕竟只是颗牙齿,长短和匕首接近,一寸长一寸强,对于李沛来说,一把真正的短斧和砍刀,显然要比野兽牙齿更有安全感一些。
待李沛收拾完双首兔之后,斯克雷格这才半蹲在地上,舔食着地表留下的血液,对于一只刚刚拥有力量的小老鼠而言,不浪费一滴粮食,是刻在骨子里面的美德。
李沛在对方屁股上踢了一脚,笑骂道:“别这么没出息,两条腿走路的老鼠不多见,四条腿蹦跶的兔子可不少,继续狩猎,我会让你吃个够。”
斯克雷格受到训诫,这才悻悻然的抬起头,目光火热的看向李沛。
斯克雷格小小的脑袋里面,装满了很多新的知识,就像是人类突然开窍一般,它的头脑里面突然有了一些叫做智慧的东西。
与过去的懵懂不同,斯克雷格现在已经能够听懂李沛所表达的意思。
吃个够=更多的食物。
对于斯克雷格来说,自己现在的生活,是以往所不敢想象的,而这一切,全部仰仗于眼前的主人。
斯克雷格现在还不清楚主人的含义,只是本能觉得,要无条件的服从对方,履行对方的一切指令。
自私自利的小老鼠,现在已经无条件效忠李沛,它甚至愿意将珍藏的榛果拿出来与主人分享,这并不寒酸,那些发霉变质的榛果,是它以往最为珍贵的宝藏。
李沛不清楚斯克雷格的在想些什么,事实上,他的注意力已经聚集在了荒野之上,必须亲自猎杀才能吞噬生命源,那么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也只能先让斯克雷格击败对方,然后再残血狩猎。
但他已经走的够远了,荒野无边无际,而随着不断深入,怪物的种类与实力,也会上涨一些。
不要说天眷,就是精英与史诗境界,一旦疏忽都有可能丧命于此,斯克雷格并非无敌,李沛决定不再深入,而是沿附近探索。
夜幕降临之后,危险会成倍增加,李沛打算在太阳落山之前返回据点,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拥有斯克雷格,荒野中那些普通生物根本不是对手,在之后将近一个小时中,李沛又猎杀了一条血冥蜈蚣以及一只炎鼬,共计获得40点生命源。
剥皮、剃肉,将剩下的边角料扔给斯克雷格,就在李沛准备休息一会儿,再进行猎捕的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一些声响,让李沛宛如受惊的猫咪,为之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