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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救美(攻受重逢一点点回忆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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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月明,不见一丝云絮,抬头看便是一轮无遮无掩的弯月,亮铮铮像边塞寒夜里映着雪光的弯刀。

月光寒浸浸落在院子里,清清楚楚能瞧见檐下的蛛网。

满院是霜打草叶之后带着寒意的草腥气混着梅花香,脚腕上不知割破了哪里,泛起一阵一阵刺痒。

护院的靴子一脚踩在几步之遥的草地上,那草陷下去,发出沙的一声轻响,听上去那样近,就好像那一脚已经踩在了他脑袋上。

不知是冷是惊,他轻轻打了个寒颤。

林瑾把呼吸放得很轻很轻,他从假山山体里中通的洞孔中,看到个魁梧的护院,腰上都别着二尺余长、头上包铁的实木棍子,一边互相打手势使眼色,一边小心翼翼搜院翻房地找人。

墙头有红梅探过来,今年过于冷了,才这个月份,火红的花就已经开始压枝,三三两两落在他身上,叫他不落忍扫下去。

从前他家后院里栽梅花,他母亲喜欢白梅,他喜欢红梅,于是栽的梅花几排红的里插几排白的,冬天开起来很是叫人觉得新奇,他本来要作诗的,谁知道他娘凑过来一看,说,嚯,肥牛卷卷。于是从此他再没对着那片梅花起过半点诗兴。

他无声地笑笑,手脚都酸痛僵硬,他也不敢动,只好想一些不那么煎熬的事,聊作慰籍。

他天生喜静,幼时就不大爱跑动,亏得那时的银绣活泼,天天拉着他玩藏猫儿。银绣是个中高手,与她玩的多了,后来再与别人玩,竟没有便也瞧见了雪白平坦的胸脯,瞧见了犹带上一个人咬痕的嫣红的乳晕,瞧见了因为他的爱抚兴奋地挺翘起来的小巧的乳头……

“啊!”

他像个被轻薄了的良家妇女,惊叫一声慌不择路地要往后退,却忘了后头还放着凳子,一个踉跄连人带凳子翻在地上,结结实实摔了个屁股蹲,连带着攥着他不让他退的林瑾也被扯下了床,正正好好摔在韩爵胸膛上。

“扑哧……”

韩爵好像听见胸膛上埋着的人很轻很轻地笑了一声,气息吐在胸口,酸软了他半边身子。

这发展连林瑾都不曾料到,少年青涩地可爱,他索性也不起来了,忍着笑抬起头,挣扎着攀着他的身子蛇一样往上爬,微翘的鼻尖蹭过少年突出的喉结,湿软的舌哧溜舔上他的颈窝,像只欲求不满的狐狸。

“浩玉兄!”

少年喊破了音,干燥温暖的手一把将林瑾的脸盖了个严实,林瑾顺从地等着被推开,他却没了动作。

韩爵生地比同龄人还要高壮上一些,臂膀上已经生了坚实的肌肉,若不看那张还带着些稚气的脸,俨然已经是成年人的模样。

他要推开一个病骨支离的林瑾何其容易,可眼前的青年还带着一身交错纵横的伤,别说把人一把推开,就是方才那一退一拉,他都有一种欺负病患的罪恶感。

幸而现在那双迷人心智的眼睛也一并被盖住了,他热地发蒙的头脑有了片刻的冷静,他不信他的“浩玉兄”没有认出他来,可如今眼前的人却装作全然不认识他的样子。

不得不说,这人的演技着实不错,若不是耳后的梅花印到现在还没被擦掉,他是决不敢将如今趴在他身上、柔若无骨的妓子和那位清朗如月的青年联想在一起的。

他咽了一口口水,强作镇定地开口:“浩玉兄,你冷静些,我,我并无此意……”

“浩玉兄,皓玉?”掌心里盈满了温热的呼吸,林瑾酥软的声音在指掌后有些发闷,“小公子这是认错了?”

“这楼里多的是包金镶玉的破瓦,多得是裹着锦绣的腐肉,可独独,没有您的珍石美玉啊。”

“啊,难道说,公子爱玩这样的?”林瑾故意歪曲他的意思。

哪样的?

韩爵一愣。

“那今夜,奴来替一夜公子的浩玉兄吧……”

“求公子怜惜些。”

红舌舔上他的掌心,一路顺着他掌心深刻的掌纹舔上他的指缝,那双眼睛在他的指间露出来,在灯火下,墨黑的瞳孔好似西域来的宝石,清透而有光泽。胭脂与眼尾的红连成一片,像是春日湖上连片的芙蓉。

“您疼疼浩玉好不好?”

赤红的舌头绕着他的指节打转,清亮的津液顺着修长的指头流下去,他大梦初醒一样想把手抽回来,雪白的齿却咬住了他膨起的指节,像是被家养的小犬咬住袍摆,直白的挽留让人硬不下心肠抽回衣角。

“嗯~”

那不满的哼哼声也似嗔似缠,万般缠绵。

只那眼神万般不单纯。

小狗只是想求你摸摸,他却在求你肏肏。

“我说了,我没有这个意思!”韩爵抽了抽手,林瑾却没松口,贝齿使了不轻不重的力咬下去,麻里裹着微微的痛,电流一样窜上心头,未经人事的少年整个人都被电地僵在原地。

微凉的手乘其不备探进他的下摆,摸上他早已经涨地梆硬的男根。

“是吗,”林瑾的眼里满是戏谑,笑的玩味,“可我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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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可不像是坐怀不乱啊。”

“您涨地好大,撑地好满啊。”

“肏进来吧,奴会伺候好它的。”

他看着少年眼里的羞恼和无措,觉得大约是差不多了,极有分寸地从少年身上爬起来,退了半步给人留下夺门而逃的余地,背过去将半褪的衣裳褪地一丝不挂。

爱痕和伤痕在细瘦的躯体上交错,可身体的主人不在乎,他撑着床沿把腰塌下去,屁股高高顶起,黑发泼墨一样拢着,更衬地他脸色潮红,身段妖娆,艳鬼一样回过头,留一只手抓着床沿,另一只手往后穴处探去,扒着一瓣还残留着掌印的臀瓣往外掰。

韩爵眼睛发直,只瞧见滚圆的两瓣雪白的臀,在指缝间溢出肉浪,又因为长时间的掌?发红发涨。

像从姑苏千里加鞭送来的烂熟蜜桃,已经因为一路奔波不再青涩,甚至熟的有些过头,留着几经转手不知是谁的指印。王公贵族家里的老管事们决不会让那些次品进到府里碍贵人们的眼,可它们其实并不讨厌,至少在韩爵眼里,它们似乎一掐就能溢出一捧鲜甜的汁水,诱人地一如眼前婊子的臀瓣。

那手把臀瓣掰开,泛红的肉花在他眼前绽开去……

他不知不觉坐直了身子,有一双无形的手推着他想凑上去一亲芳泽,常年缠在腕上的碧玉珠串硌地他一疼,他猛地打了一个激灵,混沌的脑子里,羞恼、愤怒、失落、心疼和巨大的落差感这才回笼,他感觉到自己涨的发痛的下体,简直觉得自己枉读诗书,不知廉耻。

明明他才是嫖客,却活像被轻薄了的大姑娘,明明他才是再三拒绝的正人君子,却悔地好似是自己在对着林瑾上下其手。

他果然夺门而出。

林瑾看着少年的背影闷笑出声,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可怜可爱的少年呢?笑完心里却空落落的,好像流星在他的世界一闪而过,眩目的光只有一刹,眼前仍旧是看不到头的黑暗。

他弓着腰顺着床沿瘫软下去,身体激灵着一下一下地打着摆,脸上病态的潮红愈发明显。

那颗被他混着血咽下去的春药有些过于烈了。

好在,总算是把那混小子打发走了。

韩爵从房门里窜出去,无头苍蝇一样从楼上撞到楼下,撞翻了个端着汤水的姑娘,这才如梦初醒一般迷茫地抬起头来。

那姑娘也正抬眼,眼里来不及掩饰的不满甚至带了些凌厉,唬地人一愣。

她被撞地坐倒在地上,却依旧把那汤端地极稳当,只撒出零零散散三两点汤水而已。

他认得这姑娘,正是方才被他雇来照顾穆和的那位,叫银绣。

“抱,抱歉……”他理亏。

“无妨。”

银绣看着他,眼神却古怪极了,想笑不能笑似的。

韩爵后知后觉地审视自己,忙把死死护着前襟的手放下来,欲盖弥彰地整理了一下被林瑾压皱的衣裳。

像是刚刚从登徒子手里虎口逃生的大姑娘。

似乎是觉得脸面尽失,慌张到无处安放的手故作镇定地拢回袖子里,指尖触到纸张截然不同的触感,三魂七魄总算是归了位。

他脸色沉下来,毛躁和慌乱一瞬间从他身上抽离,耳边的轰鸣声消了音,远处的丝竹管弦声和走廊两边的房间里发出的呻吟浪叫这才清晰起来。

他从一场飘忽绮丽的梦里回到现实,这才发现最重要的事还不曾解决。

可此时他已经找不到回去林瑾房间的路了。

于是他问银绣:“我方才出了厢房就走岔了,姑娘可知道,浩玉的屋子在哪里?”

他讨了个巧,问的不是云锦,是浩玉。

银绣原本还算温和的表情一瞬间僵住了,那双杏眼一错不错地盯着他,眼神几近审问。

她今日讨了照顾那小公子的活计,逗傻子逗地很是顺手。

可惜也就安逸了不一会儿,那花名唤做欢奴的圆脸儿就着急忙慌过来寻她,说云锦出了事。

她将那粘着她囊声撒娇的小醉鬼交给欢奴暂时照看,匆匆往云锦房里赶。

赶到房门口,却正撞上揣着银子出来的老鸨。

“今夜有人点了他,姑娘自去服侍你的主顾去罢。”

她们都是楼里摆的器物,只要主顾下得去嘴,满身的裂纹也误不了伺候客人。

于是便只好回去。心里却盼着今夜里点了云锦的客人能温和些,他如今早已经不是十七八岁耐摔耐打的年纪了。

却不想点了云锦的是这位公子,更不曾料到他脱口而出就是云锦的小字。

从她们的家族倾覆,到如今拢共八年。足够一批一批的新贵换下旧族,足够很多从前“慕名而来”赏玩潦倒公子的嫖客玩腻,也足够年轻一辈的少爷们,将再不被爹娘提起的他遗忘在童年的角落里。

剩下还能记着他的,不是有旧恩,就是有旧怨。

他们都是罪妓,赎不出救不得,重见旧友故人只平添悲戚。

一别不见才是体面,她们知道,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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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也知道。

于是打着“故人”的旗号找上门羞辱人的,大都是一些有意无意之间结过仇怨的人。

她目光复杂,却到底只能叹一口气。

“公子随我来罢。”

浩玉二字并非假名,韩爵心里莫名一喜。

引路的银绣蓦地停下来,他急急收了脚,好险没撞人姑娘身上。

他们停在一处厢房前。

“正是此处了,公子。”

“他如今伤病缠身,银绣便只好越俎代庖,替他求公子怜惜。”

大约也是知道自己求人时的眼神实在算不得可怜讨巧,说罢,她垂了眼福身,沉默着看那双金丝锦缎回纹绣鞋跨过门槛,那门就不轻不重地阖上,留下一句急匆匆的“自然”。

韩爵掩上门,再三定了心神转过身,却只瞧见床中间一块微微隆起的被子。

他迟疑片刻,细听才发觉床上传来的呼吸声略重,好像压着痛。

是身上的伤在疼么?

“你还好么?”

他柔声问,却换来一声似哭非哭的悲鸣。

韩爵心里一揪,快步走到床边将被子掀开一角,露出林瑾通红的一张脸。

被子里闷地慌,林瑾额面上密密麻麻全是汗珠子,顺着消瘦的下巴流进锦红的被子里,洇出一片深色。他好像难受极了,死死咬着自己的唇,方才还发白的唇现在像抹了胭脂,三两声呜咽被他反反复复在喉间吞吐,只泄出两声微不可闻的气音。

墨发散在身下,更衬地他唇红齿白面若桃花,那一双眼睛半阖着,迷迷糊糊朝韩爵看去,里头泪盈盈全是雾气,痛苦里带着诡异的欢愉,乞求中掺着叫人怜惜的惶恐,好似淫窝里的精怪,吸人精气的狐狸。

“唔……啊,哈啊……”

被子里的人不说话,只一味地哼哼。

韩爵面上也开始发起烫来,心底却唾弃自己竟对病号也能有这样的想法,实属不该。

于是他将声音放得更轻了,几乎有些讨好地问:“怎地烧成这样,我替你瞧一瞧伤可好?”

瓷白的手从被子里颤巍巍地伸出来,指尖染着薄粉,轻轻地,带着几乎烧起来的烫,抓住了他垂在身侧的左手,细柔的手指缠缠绵绵一勾,磨着他的指腹,就那样不清不楚地缠在一起。

“肏……”

朱唇里吐出零碎又模糊的音节。

“什么?”韩爵附身去听。

“肏肏我……”

炙热的呼吸喷撒在他耳窝里,身下某个地方一柱擎天。

韩爵喉结艰难地动了动,到底是没忍心挣开他的手,用另一只手把被子全掀了去。

这一掀开却是不得了,赤条条的瓷人儿蜷在里头,整个人都湿淋淋潮乎乎的。腰极细,胯却比寻常男人宽些,浑身上下唯独屁股上还攒着几两饱满的肉,团成虾米的姿势让他的臀尖毫无防备地顶地滚圆。

汗顺着薄薄的脊背流下,顺着脊柱流进两瓣浑圆的软肉之间的沟壑里,林瑾另一只纤细的手就扒着一瓣伤痕累累的屁股,中指和食指吃力地伸进去,吃力地抠弄,弄地那穴口也红地艳丽,淌出透明的水来,一颠一颠地流到那团打着颤的绵肉上去。

大约是长时间清理的缘故,下体一根毛发也寻不见,那性器尺寸绝不算小,只可惜它的主人或许已经很久没有通过抚慰它来获得快感了,半点也没想起它来,只任它顶端吐着清液,颤巍巍立着。

一瞬间,韩爵连呼吸都灼热起来,眼前的美人像团烧地过分的火,要把他和自己一同烤干。

但他还有些理智,这人不正常,明显是吃了什么春药。

他抽回手摸了摸袖中的书信,将外袍脱下搭在一旁的椅子上,叹了口气想,今夜大约是办不了正事了。

林瑾的脑袋里一片浆糊,他感觉有一丛火烧在四肢百骸,几乎要把他熬干,连遍体的痛都不见了,只剩噬骨的痒。

他短暂地忘记了今夕何夕,忘记了身处何地,但这种感觉实在熟悉,让他想起饥饿,鞭子,阴暗的地窖和数不清的男人们的恶心味道。可同样的,他的身体也把寻求抚慰刻进了本能。

这让他感到羞愤和痛苦。

他短暂地忘了自己已经做了八年男妓,用被子把自己紧紧罩住,蜷起来,蜷成很小很小的一团,企图隐藏自己的失态。太不体面了,他想,就像个下贱的倌儿一样。

可是被子里好闷,他像是溺进了一池沸水里,原是早该被烫熟了的,却还留着意识,烫地发痛,溺到窒息。

被子里的空气愈发稀薄,一丝光也透不进来,像一场看不到头的长夜。

有人来救救他么,他终于只剩下这一个念头。

他不知在里面待了多久,不敢叫,不敢动,有一瞬间他以为自己死了,但或许死并没有那样难受。

天什么时候能亮呢,他一边本能地把手伸到身后疏解,一边期盼着。

而后他看见一只手,宽大的,骨节分明的一只手,把他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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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揭开,泪眼里映出一个极俊俏的郎君。

“你先,你先忍一下。”

韩爵环顾四周,在墙边的架子上瞧见了鞭子,玉势和一堆看不懂但看上去很危险的东西。

他艰难地呼出一口气,确定了一个看上去没那么离谱的目标。

可林瑾不干了,他迷迷糊糊看见眼前的人要走,护食的猫儿一样拦腰抱住了韩爵,手上没什么力气,缠人的功夫却是一等一的好。

“不,唔,我不……”

“小公子,小郎君,小官人,来肏我吧,求求你。”

“奴后面又湿又软,奴来伺候您的大鸡巴……”

韩爵看着那人耍赖一样拿脸颊紧紧贴着他的小腹,一下僵在那儿不敢动了,生怕被人看出端倪来。

可林瑾是什么人?醉梦楼的红倌儿八年里接的男人比他韩小世子十六年来见的都多,他拙劣稚嫩的反应在林瑾眼里无处遁形。

林瑾脸上残妆未褪,那双眼睛妩媚极了,却只作一副无辜的神态,慢慢地蹭下去,蹭到他被顶起一大块的布料那里,拿挺翘的鼻梁一下一下轻轻地拱。

“呼……求求你,我会死的……”

“官人开开恩……”

“赏奴一肚子精吃好不好?”

气音和喘息吐在他已经硬成铁棍儿的小兄弟上,韩爵感觉全身的血都倒流回了脑子里,给他冲地脑子一片空白。

理智岌岌可危,但好在韩小公子混纨绔圈子里那么多年却没真成个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混球,是有些底线在的。

他擒着林瑾的手想把他撇开。

“莫急,你莫急,我,我不走,我没有东西救你,拿一下,拿一下就来。”

可安慰没有用,烧红了眼的狐狸只认正蹭着的长棍,毫无章法地乱挣着,像条被骤然捞出水的鱼,以至于血迹斑斑的纱布上又渗出一片一片的猩红。

“你有,你有,好粗好大的一根,给我好不好,给我呜……”

他哭得那样可怜,韩爵想象不出怎样铁石心肠的人才能把他一个人撇在这里离开哪怕一步。

“我不走,我不走。”

他哑着声哄,弯下身把人从床上抱起来,面对着面把他抱在怀里,两条修长笔直的腿顺着劲儿就盘到他腰上,美人蛇似地缓缓在他腰边蹭。

那屁股也是,姹紫嫣红的,韩爵看着都怕他疼,他却迫不及待地对着韩爵经不起撩拨的小兄弟上下蹭撞着,绵软的两团肉撞着他的胯,撞地韩爵呼吸越发粗重起来,身下的东西涨地几乎要顶破亵裤。

妖精样的眼睛半眯起来,眉头半蹙着,鼻腔里哼的调儿里带钩子,像是嗔怪又像是满足,仰头看着韩爵的脸,又凑上去轻轻地舔咬。

韩爵生怕他的伤口再崩开,皱着眉头把他稳住,绷着脖子把下巴抬起来,勉励躲过那灵巧的软舌。

却不想怀里人够了两次够不到,又啃起他的喉结来,酥麻的痒从尾椎一路蹿上脑门,要了命了,他想,他可能也吃了春药了。

“你是,你是……”猫吗?追着人啃。

可此时此景,这话太像调情,说到底他抱着的不是他的爱人,他也无意去当一个嫖客。

他结巴两声,到底只是在架子上艰难地取了个玉势,又默默把人抱回了床上。

林瑾一碰到床就瘫成了一汪水,两条白腿绞在一起,迷茫地看了一会儿韩爵,抬起手一把抓住了他手腕上挂下来的珠串,一颗一颗捻着,呆愣愣不知道在想什么。

韩爵也无暇顾他在想什么,关于手里这东西,他也只在几个狐朋狗友那里听过一些荤话,而今真要上起手来,心里慌地不知怎么才好。

他深深吸了三口气,把珠串从林瑾手里拽出来,往后退了半步,郑重其事地冲床上烧地通红的人作了个揖。

“冒犯了。”

作完揖,韩爵复又踟蹰了一会儿,终于将林瑾翻过身去,将被子叠起来垫在他双膝下面,摆成双腿对外张开的跪姿。

林瑾平静了一会儿,这是他所熟悉的承欢的姿势之一,后穴已经自然而然地翕张起来,又是期待,又是亢奋。

然而韩爵却不动了。

这个姿势让林瑾整个会阴都一览无余,袋囊之后的两排蝇头小楷颜色朱红,扎眼至极。

“废物鸡巴,骚狗把件……”

那字不知道为什么,每个笔画都是断的,被已经有些看不清的疤痕截断,像是一开始被纹在了四分五裂的皮肤上,后来随着伤口的愈合又七零八落地被拼在一起。

韩爵认地幸苦,不自觉轻声念出来。

“唔,是奴,奴是骚狗,奴的鸡巴是烂废物、死把件,求求郎君肏死骚狗,呜……”

韩爵一把捂住了那张自轻自贱的嘴。

他心里酸胀起来,涨地他发疼。

他一见倾心的月光与清风,却被人踩在淤泥里轻贱。这样一个玉人儿,却要被迫做这样的营生,受这样的折辱。

他断然是不甘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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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爵这样想着,愈发心疼地厉害,有刀子在心窝里捅一样。

可他此刻唯一能做的,只有让他舒服一些。

他打定了主意,却又实在不知从哪下手,便又告了声罪,嘴里嚼了年糕似地含糊道:“可否,可否抬一下,抬一下……那儿。”

这话说的,倒很像句话。

别说是被春药烧地意识不清的林瑾,就是他自己听着,都觉得活像放屁。

他于是又清了清嗓子,声音绷地像是学堂里的老学究。

“可否,请抬一下尊臀。”

大约是从没有在床上得到过这样尊重的指令,林瑾红着双眼睛连哭都忘了,足足哽了好几秒,终于试探着支起身子,把臀冲着他抬起来,翘地像春夜里发情的母猫。

“多,多谢。”

他想把眼睛挪开,毕竟一动不动地盯着人家私处瞧,着实失礼。

可那一块几乎泛出血色的红,却又实在显眼,水淋淋地肿起,偏偏又翕动着,像是无声的邀请。

比那块红梅留下的红印,比他抹着胭脂的唇更叫人挪不开眼。

他便只好先小心翼翼地抬起手指,轻轻地摁了摁那处小口,惹出两声轻哼。

他又告罪,使了些力气,两根手指就猝不及防滑进那处高温的甬道,湿润柔软,媚肉一层层涌上来,把手指吸地很紧。

他声音更紧了,告了今夜不知,而未得回音,此番回京面圣,必言西南阿芙蓉之祸。

其患在西南,而京城之戈矛尽对西南,仇千嶂之命,万军中难取,而于京中易得。

然,若取之不得,则非徐贼死而我亡也。

朝局一息而千变,望春荞多加留心。

魏存义。

这封信提及的名字里头,涉足朝政的人第一眼看见的是徐慈和魏存义——徐魏两党之首,如雷贯耳。但若是个平头百姓,那他未必知道有权有势的官老爷们都叫什么,却一定晓得仇千嶂,那尊镇在大陈西北的怒目金刚。

他是如今的开平军之帅。

也是如今的大庆,唯一一个能守西北的将领。

开平军驻西北,西北多风沙,风沙里头刨不出食,就只能养出悍匪,悍匪聚成部族,一个部落多不过千人,各个都沙狐一样藏在茫茫沙漠里头,平日里带兵去剿也不见得寻得见,可一旦没了粮食,这些部族悄没声地就聚在一起。一夜之间,上万抢红了眼的饿狼就会扑向大陈的西南边境,撕碎将士或着平民的咽喉,掳走百姓本也难抵饥寒的食物和冬衣,最后留下一座座满目疮痍的空城,蛰伏回漫天黄沙里,等待下一次掳掠。

大庆开朝百年,没有一年安宁。

城池破了补补了破,到后来,城池里千疮百孔都不再去管,只守了白龙关便能糊弄着京城说太平。

直到多年以后,出了个神武的安王,组了一支亲兵,将西北牢牢守了十余年。

那十年,蛮人不敢来犯,百姓得以修生养息。青壮年被征召起来,月月结银,从白龙关前的白龙江开始开凿河道,贫土里也长出新苗。

安王谋反之后,朝廷也陆陆续续派过几个将领过去,只可惜会被“发配”到这里的将领,大多不精兵法,倒是热衷党争,这才会沾上这样的“福气”,来守这一片不毛地。于是弃城而逃的不少,命丧弯刀也挺多,能打胜仗的倒是一个都没有,以至于后来知道要去那晦气地方的,都得打好了棺材上路。

又过了三年,那片从来都征不出税的贫地终于成了朝廷的心腹大患,沙里的豺狼吞食着民脂民膏被养地膘肥体壮,他们开始嫌弃边城的肉瘦地塞牙,而那道白而曲折的大江截成的关口里面,正好群居着肥硕的羔羊。

徐党多年排除异己戕害良将,终于拆完了大陈的长城,以至于连白龙关的天险,也不再那样可靠。

那如何办才好呢?徐平铩和徐慈开始劝皇帝迁都——仗还未打便要国君迁都,倒是千古第一不要脸面之奇闻。

可偏偏那时,出了个仇千嶂。

那一年西北守备军一溃千里,败地快到连白龙关内的援军都没等到,当时驻扎西北的将领跑地太急,守备军一半撤进了白龙关,另一半还四散在各个城池之间,和大军断了音讯。

西北大大小小十七座城,全都暴露在马蹄下。

可那年,他们连城墙上的砖石也没能带回去一块。

谁也不知道那年仇千嶂是怎么以区区千户之位,带着不到千人的残兵,将上万蛮人驱退。

西北的百姓说他是安王转世,传言到了京里添了安王谋逆的忌讳,又变得越发离谱,成了仇千嶂有通天达地之能,请下了三万天兵天将,将蛮兵打回了老家。

真相如何已不可考,但大陈战神的威名倒是天下皆知,以至于连不涉朝政的小世子,也对此耳熟能详。

林瑾在将信交给小世子时,便已经想好了。

若他真是个傻的,看也不看将信交出去了,那便是皆大欢喜。

若他还有些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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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将信拆开看了,那便赌一把罢。

赌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会不会默不作声地藏起一封几乎把“戕害忠良”四个字写在上面的书信,只求自保。

林瑾赌输了,因为韩爵不是什么意气少年,他自幼学的便是明哲保身,他比谁都清楚要怎么置身事外。

林瑾也赌赢了,谁叫韩小世子有个要命的短处。

那便是他良心尚存。

他于是垂眼道:“云儿不曾看过,只听见陈大人吩咐说将这信放好,瞧着很重要的样子。汶大人那日又不知为何去了陈府,同陈大人吵起来了,我便想着二人必然不和,就想着给姓陈的下个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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