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穿今]巨星范儿作者:寒实
第21节
……
回家的第十一天,温以言接到了他人生中的第四份剧本,一个年代剧。
上世纪初,那是一个动荡的年代——皇帝被迫赶下台,外族强势入侵,军阀割据混战。
年轻时候的萧将军骁勇善战,靠着一股狠劲打下半壁江山。如今年纪大了,他守着自己的“萧氏王朝”过上了奢靡的老年生活。
萧老将军有三个儿子。从表面上看,老大稳重,老二温和,老三不羁,且各有各的小心思。随着老将军日益昏聩无能,三个儿子也是小动作不断。
老将军越活越不靠谱,居然看上了满春院的头牌赛金姑娘,也不管人家小姑娘愿不愿意,硬是强抢进了将军府,还封了一个姨奶奶的称号。
于是,当时最出名的京剧戏班荣天顺第二天就上演了一出《宇宙锋》……
剧中的主角商春芳,也就是温以言的角色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一场特殊年代的特殊情感大戏就此上演。
“呼呼~”温以言“啪”的一声合上剧本,年代剧就是辣么狗血,就是辣么纠结,就是辣么夸张。
而且最重要的是,剧本的最后一页、最后一行——“未完待续”!
呵呵哒,没写完?这是在逗他玩呢!(╯‵□′)╯︵┻━┻
☆、第73章剧本
回家的第二十一天,家里来客人了。
“我是该剧的原作者,我来和你谈谈剧本的事情。”闵闲开门见山道。
温以言有些呆滞,这卖古董的还能卖字?新世纪的人才已经如此泛滥成灾了吗?
闵闲还是初见时一副慵懒的贵公子模样,他悠哉悠哉吐出一口烟,“毕竟这是我的处女作,也是我的人物自传,有些重点必须跟你讲清楚。”
温以言的表情从(⊙o⊙)变成了(⊙﹏⊙)b。
处女作啊,质量能保证吗?
人物自传啊,剧本里那是两百多年前的人物了,千万别告诉他闵闲是一只百年老妖!
“艺术加工行不行啊?”自称是编剧家属,兼电影投资人之一的妖孽男跳出来,他殷勤地给闵闲端茶倒水,顺便嘲讽一下温以言没见识。
“行行行。”温以言茅塞顿开,原来经过艺术加工,主角可以完成从商人到戏子的质的“飞跃”。按照这样的加工规律,萧将军的原型难道是……玉帝老儿?=_=
妖孽男肖恪,也就是“玉帝老儿”他儿砸,自豪地表示,并不!他们是威武雄壮、机智过人、一脉相承的土匪哦。土匪下山,那就是黑帮!
“闵哥,那这个……”温以言指着最后一行的“未完待续”虚心请教。
闵闲乜了一眼剧本,抽完最后一口烟,香烟屁股还没完全熄灭,肖恪已经起身将烟缸搬走。虽然嘴上不说,某人还是希望他少抽些烟。
瞧着他最终选择的人匆匆走远的背影,闵闲是真心觉得足够了。
“闵哥,你们这是……?”终于成了。犹记当初肖恪当众求婚被踹,似乎也没过去多久。
“嘘~”闵闲用面部肌肉回答温以言——知道就好,别说出来么,这多不好意思。
等肖恪再次回到客厅,闵闲正在给温以言讲剧本。
故事的起因是这样的:猪脚商春芳是个戏子,他有个青梅竹马被“土皇帝”萧老将军掳走,他愤怒地上演一出《宇宙锋》。
《宇宙锋》是一出什么戏呢?
奸臣赵高盗取当朝大臣匡洪的传家宝剑“宇宙锋”,后持剑刺杀秦二世以嫁祸匡洪,秦二世怒斩匡氏满门。
而有趣的是,这匡洪的儿媳是赵高的侄女。眼见匡氏没了,赵高转手将赵女赠与秦二世。
赵女一恨赵高诬陷匡家,二恨秦二世荒淫无道,迫于无奈只得装疯卖傻,以抗强暴。
而在当时,商春芳已经是个名角,多少所谓的权贵愿意捧他的场,喊他一声“商大家”,却依然改变不了他身份上的卑微。
商大家上演一出《宇宙锋》的消息迅速传遍将军府所在的省城。他的本意是暗示赛金装疯卖傻,谋定而后动。而有人却从这一出戏中看出了别样的门道,比如说,刺杀……
萧老将军的大儿子萧怀杀伐果决,是一个理想的接班人。二儿子萧悦温文尔雅的面具下,掩藏的是野心勃勃的权欲。
剧中,商春芳与萧怀从相互利用发展到相知相爱。乱世的边缘爱情是轰轰烈烈的,因为它短暂而刻骨铭心。
萧怀确实觊觎他老爹的权柄,但在国之将倾的时候,他选择了攘外,于是,一去不复返。
……
温以言这时候才能够看出来一些故事的雏形。萧老将军一家子,可不就是妖孽男肖恪一家子么?名字都懒的改,直接把“肖”换做“萧”,这真的有必要么?
“初见萧怀,他穿着一身藏蓝色的军装,宽肩窄腰,气势如虹。
他的鼻子高高的,直直的,好像山的脊梁。眼睛不仅很大,而且很长,像一潭深水。他喜欢时不时地挑眉,却不显轻佻,只显英气。对了,他的下巴上还有一道浅浅的沟,非常威武的样子……”
闵闲用平静清冽的声音絮絮叨叨地讲,他描述的不是他笔下的“萧怀”,而是透过层层叠叠的斑驳记忆,最终刻在他脑海里的“肖怀”。每一字每一句,都带着若有似乎的缱绻。
于是——
“咳咳咳!”现任童鞋反应剧烈,一时之间咳得惊天动地,却也假的很,“咳咳咳咳咳!”
闵闲淡淡地瞥了肖恪一眼,充满不屑的语气道:“咳什么咳,你大哥每天都被自己帅醒,还不让我陈述事实了?!”
妖孽男被噎得说不出话,心里默默内牛成河,他也是很帅很帅很帅的好么!不过,他媳妇说话真带感,真td性感,真想立马回家深入探讨一下他和他哥谁更帅的问题!
温以言默默看着两人秀恩爱,突然发现自己身上某些宝贵的东西还没掉光,比如说,节操!
肖恪泪光闪烁的眼睛直直注视着闵闲,后者落败。闵闲长话短说,很快将剧本总结,“其实就是那么一回事儿,你自己看剧本也是一样的。”
没错,温以言点头。
闵闲稍作停留,欲言又止道:“剧本只差一个结局。其实我比较犹豫的是,要不要让商春芳和三弟在一起,也许悲剧更能提升全文。”
是写实还是写意,这是个问题!
闵闲纠结,一边的肖恪比他更纠结——媳妇要写一个关于初恋的故事,主角当然不是自己!这也就算了,好不容易情敌领了便当自己顽强顶上,媳妇居然为悲剧而悲剧,不肯承认自己的正宫身份!
这简直不能更悲剧!
肖恪像一只即将被主人抛弃的金毛,惨兮兮又惨兮兮。
“求名分!汪!”
“求dg!汪汪!”
“求代表月老消灭前任!汪汪汪!”
……
闵闲对肖恪摆摆手,示意他别闹,“最后我还是决定……孤身有孤身的活法,就这样吧。”
他拿出一只钢笔,稳稳当当地在“未完待续”上划出两杠横线,在纸张的最后写道,“漫漫人生路,踽踽而独行,回首百年,无忧亦无怖。”
温以言表示赞同。那是商春芳和萧怀的故事,和他眼前的闵闲和肖恪有什么关系呢?这样的结局就很好。
……
送走了小两口,又迎来了袁镜带着小徒弟肖衍回家。
“师父,今天的二十页《易经》易经看完了!”肖衍兴奋地朝温以言喊道,任务完成,他想玩网游!师父代言的那个网游,简直帅呆了酷毙了美翻了!
前几天他和小伙伴们说他爸就是温以言,辣个红遍地球村的网游代言人!小伙伴们吓得吃了一鲸,然后一致反驳:温天师姓温,他咋姓肖呢?分分钟拆穿肖衍的谎言,嘲笑他说谎忒没技术含量。
肖衍瞬间心虚。的确不是老爸,是师父啊,但其实和老爸没区别哒。
时至今日,肖衍的思想境界更上一层楼。既然没区别,那就不要在意了么!玩自己的网游,让别人舔屏去!
想想他师父的游戏昵称“请叫我雷锋同志”,以及“师母”的昵称“雷锋的同志”,好挫有木有?他瞬间觉得自己是宇宙第一帅,游戏必须好好玩!他们家的审美和品位全靠他一个人扛着了!
温以言不会教孩子,因为他师父当年也不会教他。只是拿来一本不知从哪个犄角疙瘩里挖出来的相术大全让他看。能有如今的成就,可以说,温以言绝壁是天赋异禀!╮(╯▽╰)╭
这套方案用在肖衍身上,袁镜很是看不过去。他拽住肖衍的衣领,“作业完成了吗?二十页《易经》光看可不行,背下来了吗?在学校有没有欺负同学和老师?”打架打赢了吗?
肖衍一一点头,“完成了。师父没说要背下来。没有欺负人。袁叔叔,师父刚刚同意我玩游戏了。”说完撒腿就跑。
袁镜讨厌那个小崽子作对般的喊他“袁叔叔”!“师母”也不喜欢!他觉得有必要让小崽子吃点瘪。
厨房里,是温以言有条不紊忙碌的身影。
一双手臂从身后环住温以言,袁镜埋头在温以言颈间,蹭蹭蹭!
“别闹!”半小时之前看别人的伴侣像金毛,半小时后,看自家伴侣像哈奇士肿么破?
袁镜闷闷的说:“国的电影快上映了,哈里导演邀请你去首映发布会。去吗?”
想起那个很傻很白很天真的一代大虾,温以言有种恍如隔世,恨不得捂脸的冲动。
记得当时年纪小,一着不慎接了角。演得,真心不咋地!
“能不去吗?”温以言问得小心翼翼,虽然觉得不去的可能性有些渺茫。
袁镜环着温以言的手臂紧了紧,继续埋头在对方颈间闷笑,“干嘛不去?哈里导演包吃包住包机票,我还陪吃陪喝陪睡觉,你赚大发了。”
总裁大人泥垢了,咱不是不差钱的主吗?还有,到底是谁陪谁啊!
温以言最终还是接受老哈里诚挚的邀请,猪脚若是缺席首映,那真是太td不给面子。
袁镜则是暗自比划了一个剪刀手,徒弟神马的,就该待在家里乖乖地看家!
和新剧组协商好拍摄时间,其实是袁镜单方面通知,国民夫夫踏上了国之行。
温天师无时无刻不在出名,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第74章度蜜月
“温以言!温天师!温大神!艾玛,你们这是要急死我!巴拉巴拉……”电话里传来经纪人徐改改的鬼哭狼嚎,他实在很想喊一句赶时髦的话——急死本宝宝惹!
温以言的手机显示电量只剩百分之十三,他实在不想接徐改改的夺命连环call,又担心这货真有什么急事。
徐改改确实有急事。哈里导演派来接机的工作人员没接到温以言和袁镜,他这才发现老板和自家艺人玩起了“私奔”,只留下一张便条——“期待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电影发布会会准时参加,请勿打扰谢谢!:d”
泥煤的请勿打扰!人呢?人都去哪里了?
徐改改一边向哈里导演说明情况,一边坚持不懈拨打温以言的电话,在第十四次的时候,电话终于接通。
温以言蹙着眉头,温大神?你才瘟大神,你们全家瘟大神!心情瞬间不美了。
袁镜“啪叽”关掉手机,随手塞在裤兜里。轻轻牵起温以言的手,自然而然的并肩同行。
“喜欢这里吗?”袁镜望着温以言的时候,深情又帅气,像是从童话中走出来的王子。
修长的手指拂过温以言的额发,“你看!薄雾浮上湖泊飘过田野落于山间……等我们老了,就来这里定居,每天都在这样的清晨中醒来,好不好?”
温以言:“……好。”为嘛突然从霸道总裁变身文艺青年?难道今天没吃药?
袁镜拉着温以言向山上走去。
山上风景果然美丽,穿过重重树林,却是一座年代久远的小教堂。
阳光、鲜花、教堂、爱人。
这是多么得天独厚的求婚必备要素,只差一对戒指了。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没有钻戒怎么办?温以言用脑电波迅速扫描全身,滴滴滴,发现目标物品!
“走,进去看看。”袁镜率先迈开步伐,却被温以言一把拽了回来。
“唔……”在袁镜的印象中,温以言第一次如此主动和热情。于是,他用更胜一筹的主动和热情回应对方。
身体紧紧贴合,舌与舌的交缠仿佛都带着电,让人觉得麻酥颤栗,天旋地转。
不知不觉,温以言已然背靠着一颗大树,袁镜一只手臂虚撑在他的发顶。两人静静地喘息着,额头亲昵的贴在一起。
“宝贝儿,你今天特别热情,是终于发现你老攻的好了吗?”
卧槽!
温以言喘着粗气一言不发。右手默默地伸进上衣内……侧的口袋。
“小妖精,你……”想打野战?袁镜盯着温以言的手眼冒绿光,情不自禁地舔舔唇角。这个注意好啊,人不风流枉少年,趁他们还年轻做些刺激的、爱做的事情,等将来年纪大了可就不好意思啦。
温以言板着大红脸,气愤地挥开袁镜的爪子,“妖精泥煤!为老不尊!色情狂!大变态!你想什么呢啊?!”
想什么?想干你!
推开黏在身上的狗皮膏药,温以言的表情前所未有的严肃:“所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你愿意和我此生共度凶险,死后共赴黄泉吗?”
想他温以言,玄门大隐隐于市的第五百多少代掌门来着,从来都是铁口直断阴阳事,神机妙算无遗漏,如今却看不清袁镜的相,可见他们的命运早已相连。
袁镜有一些些失神,有一些些惊喜,有一些些无语,还有一些些懊恼。求婚这种事情,难道不该是老攻来做?并且,他绝不会用词如此……有个性!
“……我愿意。”这个必须愿意啊。
温以言面无表情,“你,迟,疑,了。”=_=
“我愿意!”袁镜瞬间小宇宙爆发,像圣斗士发大招一样,鼓起全身的力气大声喊出,树林跟着震三震。
从温以言手中接过一枚金丝血玉,透过清晨的阳光,玉中仿佛有什么神奇的液体顺着纹理静静流淌,一种神秘莫测的美丽。
“怎么有两枚?”袁镜一边问,一边双手环过温以言的脖颈,将玉佩挂在对方胸口。
袁镜比温以言高一些,温以言替对方戴时略感吃力,“你忘记了?一枚是拍卖会上得来的,一枚是闵哥送我的。”
温以言皱眉,他觉得这两枚血玉有种不太妙的感觉。不过此时没有其他道具,先凑合着用,回家再换其他信物。
袁镜也皱眉,这种一生只有一次的重大时刻,爱侣居然想着其他人想到出神,这不是打脸是什么?是个男人,是个老攻,那就绝壁不能忍!
于是,袁镜“嗷呜”一口咬住温以言白皙的脖子,从轻咬到舔舐,务必让对方眼里只有自己。
两人顺从自己的内心,情不自禁想做一些更加契合的事情,太阳突然躲进云里,仿佛不好意思围观呢。
“砰!”一声巨响,教堂的门突然打开,狠狠撞击在墙边的木桌上,桌子上的瓶瓶罐罐掉了一地,流出深色的不明液体。
一个苍老又沙哑的声音飘来,“年轻人啊,小心……”
……
如果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是绝壁不会来这座古老的小镇,体会什么该死的田园风光!这里简直是一场噩梦的开始!
温以言这样想着。这似乎是每一个恐怖千篇一律的开头,然而事实也相差不远。
教堂里突然冒出来阴森森的老妪,干瘪枯瘦的身材,布满皱纹的脸庞,黑乎乎空荡荡的衣服,让人联想到三个字——老巫婆!
“老巫婆”破坏了整个求婚的浪漫氛围,温以言下意识摸了摸颈间挂着的血玉,拉着袁镜匆匆离开此地。
踏出树林走上公路的一刻,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
卧槽!能不能不要如此悲催!!!
无奈地狂奔在公路上,心中早已内牛满面,这是真正的泪奔啊摔!直到一辆suv停在路边,好心人送来最暖心的帮助。
“两位是来塔利亚小镇度假的?”车主是个三十多岁的欧洲男性,声音带有磁性,给人很绅士的感觉。
车主边上的副驾驶躺坐着一名亚裔女子,据说是车主的妻子。他们刚坐飞机回到塔利亚小镇,女子太累以至于睡得十分的沉。
后排除了袁镜和温以言,还有一名十五六岁的金发碧眼软妹纸,她也是搭了好心车主的顺风车。
“我们来这里度蜜月!”袁镜用英语同车主交流,毫无障碍。
“哦?祝福你们。塔利亚是个迷人的地方,好好享受。”车主从后视镜里看了袁镜两眼,嘴角不可察觉的向上扬起。
袁镜道谢。
“要来点咖啡吗?”车主递来两个玻璃瓶。“莉兹,你怎么不喝?”
金发碧眼软妹纸显然不太高兴,她嫌弃地拿着玻璃瓶,又朝车门靠了靠,想要离袁镜更远一些。
“我们还不熟,请叫我伊丽莎白小姐好吗,霍克先生。另外,我必须指出,这瓶口已经开过了,瓶子里的东西恐怕不是原装,我不能喝这种来路不明的液体!”伊丽莎白小姐高扬着头颅,像一位骄傲的小公举。
然而小公举双眼无神,空有一对漂亮的碧绿色的眼眸——她看不见!
袁镜和温以言都没有再看伊丽莎白,即使对方发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