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我气么?”在前往王村的路上,蓁蓁突然问道。
“怎么会呢!各为其主嘛,你是厅长的人,听命于他也是理所当然。虽然你把大家都出卖了,还害我们马上就要掉饭碗。但千万别在意,也别觉得不好意思,所有叛徒都是这样,你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我嘲讽道。
“别以为这样就能挖苦我,我向厅长汇报小相的事时,就知道你会把我当作叛徒。”纵使委屈的泪光已于眼角泛起,但她仍坚强地说:“我没后悔自己所做的事,更不认为自己是叛徒。相反,我觉得小相才是真正的叛徒,他不但盗取证物,而且还加入邪教,为邪教卖命……”
“住口!”我冲她大吼:“你没资格评论小相,他这么做肯定有他的苦衷!”
她苦笑道:“他有他的苦衷,但你又有没有想过我的苦衷呢?”
“你的苦衷不就是以我们为踏脚石,达成你升官发财的目的。”我鄙夷地瞥了她一眼。
“我才不在乎自己会不会升官,我的苦衷是太在意你,怕你会因为过于相信小相而徇私枉法,怕你会因此而自毁前途!”她扭过头,泪水悄然划过脸庞。
她说得没错,我的确有可能为了小相而徇私枉法。不过就算要为此而付出沉重的代价,我亦义无反顾。因此,虽然觉得自己刚才的话有些过分,把她弄哭了,但我却没有向她的道歉的打算。而且正如老大所说,我们一直都没发现她是厅长的线眼,是因为她的演技太好——谁知道她此刻的泪水,是否只是一种表演呢?
一路无话。在到达王村之前,我们谁也没开口。她别过脸抹干泪水,便没有再看我一眼,我亦假装专注于驾驶,没主动跟她说话。
我俩仿佛是两个互不相识的陌路人。
尴尬的沉默最让人感到煎熬,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我就会想起小相曾教导我:“不管有多难熬,也总会过去的。”心念至此,马上便释然——会过去的。
之前曾遭王达计算,这次我没敢去招惹县派出所那帮酒囊饭袋。单靠老大给我的资料,再到现场作实地调查,已足以了解案情,用不着那帮人来添乱,反正他们也帮不了多少。因此,我便直接把警车驶往王村。
然而世事往往就是这么奇妙,越是想躲避的事情,就越是躲不过。刚把警车停在村口,还没来得及打开车门,就看见一名穿着民警制服,腋下夹着一大沓文件的胖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对我憨厚笑道:“大哥是从省会过来的刑警吧?我叫文福,在县派出所里办事,王志均的案子是我处理的。”
眼前的民警虽然是个胖子,但并非那种挺着“腐败肚”的吃货,而是头又胖又壮的大灰熊。若要找一个词语形容他的体态,在我脑海里就只想到“膘肥体壮”一词。虽然这个成语是用来形容牲畜,但我实在找不到更适合的语汇。
他不但胖壮,而且眼睛非常小,嘴唇又十分厚,给人一种憨实的感觉,跟轻佻浮夸的王达截然不同。
他眯着一双小眼睛,笑盈盈地对我说:“我接到所长通知,说省会的刑警会过来接手这宗案子,他说之前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所以这回绝对不能再给你们添乱,一定要尽全力协助你们调查。为了不耽误你们的时间,我今天一早就在这时等你们过来。”
怪不得我们刚到步,他马上就冒出来,原来早就“埋伏”在这里。虽然我不想再招惹县派出所,但人家盛意拳拳,也不好拒人于千里。反正我对王村的情况也不算熟识,有人帮忙亦是好事。而且经过王达一事后,他们所长应该不会再给我们安排一个品行不过关的部下。
我跟蓁蓁分别作自我介绍后,文福便立刻带我们前往命案现场。纵使曾经来过好几次,但乡路曲折,若无人带路恐怕得花上不少时间。
死者王志均的父母在城区打工,虽然经历丧子这痛,但生活仍需继续,老板可不会因为工人家逢巨变,而让他们长期休假。因此我们到步时,命案现场——一间陈旧的平房,内里空无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