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咳嗽停止的时候,小茶碗拿开丝帕,看见上面留着一丝血迹。她急忙就把丝帕给藏了起来。
她很小心,可是,自己的举动仍旧被马车外面的青衫随从看到了。青衫随从走到车窗跟前,小声说道:“小姐,回去吧,今天的天凉。”
“再坐一会儿,就一会儿。”
青衫随从有点无奈,小茶碗这样的姑娘,除非是她以前那个不知好歹的养父,否则,没人会不喜欢她。
小茶碗得了病,痨病,这是很难治的病症,放在前几年,得痨必死。这几年虽然好了一些,而且大老板有的是钱,可以找来任何大夫,买到任何药物,但小茶碗依然是不怎么见好。
“老板今天不在,若是知道,我又带着你出来,老板会责怪的。”青衫随从的确很无奈,小茶碗每次说要出门,青衫随从不忍心拒绝她,可是,大老板一旦知道了,就会责骂。
自从小茶碗得了病,而且一直不见好之后,大老板的脾气就变的很暴躁。经常发火,还会骂人。这是很罕见的,青衫随从知道,老板很珍视这个女儿。
“那……那就回去吧……”小茶碗不想走,但是听到父亲会因为自己外出责骂别人,就慢慢的关上了车窗。
马车在夜色中缓缓的驶向了西头城,王换躲在暗处,看着开走的马车,不知道自己的心里,究竟是什么滋味。
他回到西头城,到中药铺买了些药,然后找了个小客栈,问老板借了锅。
这一夜,西头城很平静,没有任何的异样,平静的好像过去的无数岁月一般,丝毫不起波澜。
第二天一大早,小茶碗刚刚起床,还没有来得及吃早饭,青衫随从拿着一个食盒走了进来。他把食盒放在桌上,轻轻打开,食盒里是一碗已经凉了的凉茶。
小茶碗嗅的到,这是缅栀子茶,而且没有加甘草水。
“这是?”
青衫随从顿了顿,说道:“这是王换送来的。”
“他在哪儿!”小茶碗立刻想要冲出门去,对她来说,青衫随从的这句话,就仿佛上天带来的恩赐和好运,她的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王换的脸庞。
“已经走了。”青衫随从摇了摇头,说道:“把凉茶送来,他就走了,他有事,他让我转告你,好好的养病,等他办完事的时候,会回来看你。”
西头城外,王换一个人踏上了行程,他希望自己熬的那碗凉茶,不会太难喝。
他还记得,上次把六指送出西头城的时候,六指告诉过他,自己要带着老婆孩子,搬到雾蒙山去。雾蒙山深处很荒,只有几户猎户,还有采药人。六指感觉,住在那种世外桃源般的地方,才是最安稳的。虽然日子肯定会过的清苦一些,但是不用再每天担惊受怕了。
而且,王换同样记得,他把六指送走的时候,对六指说过,说这一次是六指欠他一个人情,等以后需要,六指能不能把人情还回来。
六指当时很干脆痛快的回答能。
当时救六指,只是王换随手而就的事情。可是现在回想一下,自己的决定,是如此的正确,也是如此的重要。
第157章 进山
王换前往雾蒙山的路上,就想着这一次千万不要像在狗镇那样,波折重重。不过,这条路比当时在西北的那条路看着安稳许多,走着走着,尽管山多了起来,水多了起来,却没有什么危险。
雾蒙山,在一片群山的深处。王换来到雾蒙山外围的山地时,也着实有些震撼。虽然西头城周近也有山,但那种山,宛若小家碧玉,雾蒙群山却好似铁塔般的大汉,豪迈的紧,也粗犷的紧。
在靠近山地的附近,王换找到了一个小村子,在这里补充一些食物,顺便也打听打听进山的那条路。卖给他食物的,是一个老婆婆,老婆婆说,从这里进雾蒙山的路,有很多条,每条路都是不一样的。可惜,老婆婆这一辈子都没有去过雾蒙山,她无法给王换指路。
但是,老婆婆听人说过,从这里进山之后,沿着那条最明显的路走,就可以走到葬龙峡,到了葬龙峡,离雾蒙山就不算太远了。
“葬龙峡?”王换觉得这个地名儿颇不吉利,他是属小龙的。在此之前,王换对属相,地名什么的,没什么忌讳,可是西北一行,让他觉得有些东西,好像在冥冥中有定数。
他就想个小心眼的女人,在这儿一个劲儿琢磨,葬龙峡,为什么叫葬龙峡。
他自己琢磨不出来,就去问老婆婆。老婆婆笑了,说这个地名只是乡野民间的说法,别的地方的人,不会把那道峡谷叫葬龙峡。只是因为很早很早以前,这里有一个皇帝封的王,王最后死了,替自己选好了坟地,那片坟地,就在峡谷里,所以,老百姓管那儿叫葬龙峡。
听完老婆婆的解释,王换松了口气,觉得这个地名跟自己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王换在村子里吃了顿饭,然后带着干粮上路了。从这儿进山,的确有一条比较明显的路。有时候,村民会进山打猎,也会进去采药或者采一些山货。不过,这些人不会走的太远,葬龙峡那地方,不仅王换觉得晦气,村民们也觉得晦气,一般最多走到葬龙峡附近,他们就会返回。
但王换却没有返回的权力,不管多晦气,他都要一口气走到底。走在进山的路上,王换感觉六指真的很会挑地方住,这样的山区,要是没有熟悉的人引领,光赶路都能把人的腿给走断。
山区里的天气,阴森森的冷,王换很不适应。他基本上每天都要走十几个小时,然后才找个地方随便凑合睡一觉。睡觉的时候,偶尔会从山的深处传来一阵不知什么东西发出的隐约的嚎叫声,这种声音让王换感觉不踏实。那个老婆婆说,村民们之所以不朝山里走那么远,一个是觉得葬龙峡晦气,另一个,是山里面有凶猛的野兽。那种野兽,不是寻常猎人所能应付的。
王换每一天都提心吊胆的赶路,休息。但他没有一点退缩的意思,反而在争分夺秒,他要争取时间,早点赶到雾蒙山,找到六指。
但是,越想走的快,就越是走不快,一直走了六天,还没有看到葬龙峡,王
换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精气神,好像要被耗尽了。六指进山的时候,要是没有他的猎户朋友引领,他一个人拖家带口,绝对进不去。
走到第七天的时候,王换突然发现了几个脚印。脚印留在一片松软的土层上,很清晰。
王换感觉有点惊讶,他想不到,在自己前面竟然还有一个人在赶路。
这种情况是很难猜测和预料的,前面赶路的人,或许是山里的猎户。不过,赶路的人在自己前面,这还不算异常,王换又在周围看了看,脚印只有那么几个,而且还是留在松软的土层上的。
这些变故没有影响王换,他依旧在走自己的路。山路越发的难走,到当天黄昏的时候,总算是看到了远处的葬龙峡。
在山地里,视线可及之处,真要是用腿去走,还要走很远。今天是绝对赶不过去了,王换就找了个地方,打算在这里住一晚上,养足精神,到明天再走。
山里的夜,格外的冷,王换是在一个山窝的边缘休息的。他捡了些枯枝败叶,燃起了篝火,一来为了取暖,二来,还是以前听人说的,猛兽都惧怕火,有火的地方,它们不敢靠近。
有了一堆火,王换心里觉得安全了一点,身上也暖和了一点。这种日子,他不太习惯。
每次在这样的心境下,他都会想起家乡的那片竹林,想起秀秀那张清秀的脸庞。仔细的算一算,王换把秀秀的尸体安置在常青老人那里,已经有好几年了。
几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以让人淡忘一些事情。就在这个时候,王换猛然间感觉,秀秀的模样,在自己的心里,似乎有那么一点模糊。
或许,让王换牢牢记在心底的,是自己的执念。这世上,其实并没有忘不掉的人。即便再亲,再近,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也会模糊。
王换不知不觉睡着了,但是只睡了一会儿,他陡然间苏醒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