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292章 中了幻术</h1>
古时,为了防止横死早夭的男女作恶,一种神秘的仪式,冥婚逐渐在民间开始兴起。
冥婚在先秦时代就已经出现,主要流行于贵族之间。古代人认为,已故先人
是可以影响后人运势的。所以祭祀先人在古代是一种很神圣的事。为那些早夭先人娶妻被当作一件正常的仪式进行。
因为这种仪式往往伴随大量的财力浪费,甚至出现杀殉(将活人杀死陪葬)。古代生产力低下,物资匮乏,人更是重要的生产资源,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愈于制止。但效果并不好,这风气不断没有杜绝,反而直接表现在上层社会里。
比如三国时期曹操的小儿子曹冲13岁早夭。曹操即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它们合葬在一起。这种死者和死者死后合葬的风气在汉代开始流行,称之为并骨。比起先秦的杀殉显然好了很多。
冥婚到宋朝时已经相当盛行,“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
《昨梦录》中就记载,未婚先死的男女,其父母必托阴媒说亲,然后占卦,若卜中应允,则制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宋朝经济发达,甚至出现了以此为职业的专业买卖商贩。称得上是古代的殡葬一条龙,小费的祖师爷。
这股风气直至晚清依旧延续,无论是富家子弟,还是乡野草民。都把这件荒唐事当成大事来做,丝毫不敢怠慢。生怕被它人议论。背后的原因,其实就是封建礼教下的社会禁锢思想,怪力乱神。直至新中国成立后,这种古老的仪式才在唯物主义思想的摧残下,行将就木。
但因为各种原因,这种古老的仪式依旧在小范围内苟延残喘,可见封建礼教的流毒之深。
除了死后的并骨,还有一种死者与生者的结合,称之为嫁殇者。像我遇到的那个村子。就是这种,这种婚姻往往只是走个形式。
冥婚虽可算做喜事,但仪式免不了红白两事交错。具体的流程各地都不同,看重和讲究的点也不同。但都免不了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其中所花费的钱财,甚至比正常的婚姻还多。
所以与其大费铺张,还不如把这些钱省下来颐养天年。死者不可复生。
“夏夜,夏夜。”
李月朝我摆摆手,我回过神。
李月:“你怎么突然发起呆了。”
我:“哦,正好想起前几天送货的事。”
我看着李月笑笑,简单和她说了些,当然之中被稀里糊涂和死者睡了一晚的事只字不提。
我看向橱窗外,街上的行人穿行走动。一个女子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女子穿着长袖衬衫,黑色长裤。头上还戴着一顶草帽。我看到她的面色很苍白。右手抬起缕了缕散开的一丝长发。我不经意看到她手背的一个红迹。
李月看到我盯着女子看的表情笑道。
“漂亮吧,你可以问她去要号码呀。”
我的头随着女人移动,站起身追了出去。李月吃惊的看着我,还真去啊?
我追到街上,寻找女人的位置,李月也跟了出来。一脸的不高兴。
“我说你也太拼了吧。”
我没有理会李月,左右张望,但依旧没看到女人。女人手背上的那红斑。如果我没有看错,那是尸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