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就是说我自己。所以,改日?”
安若推着他重新回床上躺下。他赌气背朝着她,等睡熟后却又自动地翻回到她身边,跟她紧紧地挨着。
安若没有特别在意程少臣的这次求婚。人在身心脆弱的时候是很容易做出一些冲动事情的,总得有人保持清醒,不要跟他一起犯糊涂。但是,被人求婚的感觉其实很不赖,即便求婚的情形发生在他不太正常的时候。
程少臣第二天果然没再提结婚的事。他们俩依然常常不清不白地混在一起,同吃同睡。周末程少臣看球到深夜,安若就捧着一本小说缩在沙发的另一端陪着他,迷迷糊糊睡过去,最后被他抱回床上。他偶尔也陪她看半截儿又雷又白的爱情文艺片,很谨慎地不发表意见,只是鬼鬼地笑。
安若第N次看《傲慢与偏见》。伊丽莎白姐妹俩的遭遇都是巧合式的童话,夏洛蒂的才是现实,童话用来催眠,现实用来启示。
程少臣躺在沙发上,把她的腿当枕头,无聊地问:“你这都看第几遍了啊?”
“另一个版本。”其实她早已看遍了这片子的各种版本。
“每个版本讲的不都是同一件事吗?看看原著就行了。”
那怎么会一样?不同的面孔,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演绎方式,不同的层次和境界,但是安若不打算跟他讨论。
屏幕上演到柯林斯先生正在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还兴高采烈地说:“我知道,但凡淑女第一次被人求婚,就算心里再愿意,也是要拒绝的,有时还会拒绝个两三次。”
枕着她的腿的程少臣突然就闷笑了一声。安若低头看他,见他也神色诡异地盯着自己瞧。
“原来,我应该多求几次婚,好方便你拒绝啊。”他一副了悟的神情,“我一直伤脑筋不知怎么再提起这件事。”
“嘁。”安若很无语。上次的求婚地是餐桌旁,这次莫非要在沙发上了?还枕着她的腿。
可是程少臣并没再一次求婚,而是拨着手指一根又一根,“其实我也是求过三次婚了的,你也拒了我三回了。”
“哪有?”
“第一次我说我要养你,你翻脸了;第二次我请你入我家门,你不稀罕;上一次,你又说我脑子发热不清醒。”
“原来那些都算啊。”安若对他提及的这几次对话都有印象。
“怎么不算,每次都是真心的。”程少臣幽怨作答。
“那您可真够含蓄啊,我当时完全没感受到。”如果没记错,三次都是在餐桌旁。
“也就是说,你喜欢直接的、张扬的方式?”
“程少臣,你英语听力好像不错啊,闭着眼都可以把台词听得一清二楚,起来起来,帮我翻译一段视频资料,我听力最差了。”安若说。
“沈安若,我们还能不能好好谈论正事了?”
程少臣的行动蛮快的。
周末里他们俩又混在一起,次日沈安若是被阳光照到眼皮上才醒的。她翻了个身,拖过被子蒙住头,趴在床上枕着胳膊继续睡,但全身酸痛,四肢无力,辗转地调整睡姿,突然有东西硌着她的脸,定睛一看,原来右手无名指上不知何时被戴上了一枚戒指。窗帘半开,阳光直射,戒指反射出的璀璨光芒晃得她几乎睁不开眼。
安若从被子里爬起来,揉了揉眼睛。虽然她对钻石不感冒,但也小小吸了口气,这于她而言,够大颗,也挺变态。一坐起又发现床头堆了粉色玫瑰,巨大一捧未开的花苞,层层叠叠不透缝隙,而床沿床尾也放了一枝又一枝,把她围在中间。
安若本来坐在床的最边缘,这一受惊几乎要掉下去,结果被人抱住,薄被却滑落到地上了。程少臣贴着她的耳朵轻声说:“钻石、玫瑰都有了,还缺什么呢?”她手忙脚乱地推开他,抓起被子重新把自己裹起来,强作镇定地瞪向他,觉得如此才能有足够的底气接他的招。
他一向都比她晚起的,今日却已经收拾得整整齐齐,衬衣、领带一应俱全,并且笑得很是惬意。他捧了玫瑰重新放到她面前,又从被子里把她戴了戒指的那只手拖出来,仔细地打量了几眼,“尺寸合适吧,看来我的目力还算准。”
“我觉得戴着它不出一个月我的手指就能得关节炎。”
程少臣不理会她这句挖苦,又环顾一下床的四周,有点遗憾,“我该弄红玫瑰的,视觉效果应该会更好。”
这么多的玫瑰,除了花店和花圃,安若还有一次见到过,就是他宣称他在追求她的第二日,也曾送了满满的一大堆。
“你跟玫瑰上辈子有仇啊?这么作践它们。”
“鲜花赠佳人,怎么能算作践?”某人从床边夹起一枝玫瑰,酒窝深抿,表情严肃,“那么……”他边说边矮了矮身体。
安若及时地拦住他,“程少臣,等一下。”
“呃?”
“拜托你别下跪,太有损你的气质了。”而且,她有点受不起。
她并没拦住他。不过,还好他没真的跪下,只是郑重地半蹲在她的床边,“那么,沈安若小姐,我现在很有诚意、很正式地……”
安若扑上去用手捂住他的嘴。到此为止这气氛还算很不错的,但她预感如果继续让他这么表演下去,而她再回应不当的话,这挺美好的气氛就要被破坏了。
“程先生,你现在是很正式,但是我不正式呀。你至少该先让我穿上衣服去洗脸刷牙。”
“唔唔。”他被堵住嘴说不出话。
“你的心意我收到了,啊。”
她披上睡袍跳下床赤着脚跑进了浴室里,听程少臣在她后面说:“你不能等我把仪式进行完再跑吗?”
程少臣的求婚仪式依然是在餐桌旁完成的,看来安若是逃不开在餐桌上被求婚的命运了。
早餐居然是由程少臣准备的,虽然都是现成的,酸奶、果酱、饼干、切片面包、片装火腿、洗好的水果和可以生吃的菜,不用开火连刀子都不需要,但也算破天荒的头一回了。
安若以为他的求婚闹剧该告一段落了,放心地往面包片上抹着果酱。
坐在对面的程少臣也是一言不发,把手里的饼干咬得“咔嚓咔嚓”地响,另一只手还蘸了果酱,用手指在盘子里胡写乱画,一副坏学生上课走神又捣蛋的百无聊赖状。
他这八成是刚才受了打击,所以无声地抗议。安若表示理解以及心虚,替他夹了个三明治,伸手递过去,顺便把纸抽也推给他让他擦手,却见他突然把那盘子立起来,盘面朝向她。白色细瓷盘子的中央,他在上面用果酱线条写着:“嫁我吧。”旁边还画了一个心形。
安若心中有微微的酥麻感,一时间不知该气还是该笑。她把那盘子接过来放到面前,看了又看,最后用一片面包把那些字全都抹掉,再一口一口吃掉,然后说:“收到,可是你得给我一点时间考虑。”
程少臣悠悠地向她伸出三根手指。
“三天?太短了,都不够你和我用来清醒。”
程少臣继续举着三根手指,“那就三个月,时间长到足够你做项目调研了。”
安若点点头。
程少臣松口气,并未收回手,而是顺势又向前探了探身,把她刚才散到脸颊旁的头发一一拂到耳后。
“好吧,虽然不是特别的高兴,但缓刑总比一口回绝强多了。那我们说好了,三个月后,要么我们结婚,要么……”他似乎在努力地想着合适的字眼。
安若替他补充:“要么我们就分手。”
程少臣无奈地笑了,“我是想说,要么我就再求一次婚。拜托你别乱打岔好吗?”
直到很久以后,安若脑中才反应过来一件事,其实电影电视里大多数套路的求婚也是在餐桌上进行的,玫瑰、钻石、男人的表白……元素也是一样不少,场景都颇浪漫,可怎么到了程少臣这里就这么奇怪了呢?
有一回她跟程少臣提起,他说:“哦,你是不是指在大众餐厅里,像个傻瓜一样当着一堆人的面演戏那种?我如果那么做,你会当场同意吗?”
安若说:“还是会考虑一下的。”
程少臣说:“那不就得了?在你一个人的面前丢丢脸也就罢了,为什么要跑到一群陌生的闲杂人等面前去丢人现眼啊?”
贺秋雁后来得知了他们约定的事,恨铁不成钢地说:“你跟他也搅和了不止一两天了,不嫁他还打算嫁谁啊?现在摆这么高的姿态,小心到时候他那边反悔。”
安若说:“对啊,就是给他时间冷静和反悔。如果三个月内就改变主意的话,这个婚本来也是不用结的。当初难道不是你拼命反对我和他交往吗?”
“此一时彼一时,之前你的选择可以海阔天空,认识了他以后,你的选择范围就窄多了,所有不如他的人,估计你都不会再看上了。哼,现在是你自己非要从阳关大道挤进羊肠小路的。再说了,当初你也根本没听我的话啊。”贺秋雁恨恨地答。
安若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再怎么要淡然,心里也是有点患得患失,总觉得前面还有很多的障碍在等着她。
沈安若最近因为工作频频地出入政府大楼,她洽公的区域在七楼东区,据她所知,江浩洋的办公地则是九楼东区。为了不跟他正面相遇,每回她都精心设计了路线,比如,乘坐西区的电梯上楼,再跨过长长的走廊去东区。其实是有点小家子气了,但也能省去不少尴尬和麻烦。
不过人算不如天算,这天她依然从西区乘电梯,且电梯里只她一个人,但是到了三楼电梯门一开,江浩洋就走了进来,两人俱是一愣。
“你这是要去哪儿?”江浩洋和气地问。
安若很诚实地报了她即将要去的地方。因为她怀里抱着资料,封面上的题目明显,她若说谎他会识破的。
“所以,故意走远路是为了躲我吧?”
“被你看出来了啊。”
这种平平淡淡的对话,退回几个月前,安若都不太敢想。她现在和以前好像不太一样了。
正巧江浩洋也说了句:“你看起来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安若因为这种巧合笑了,但是没接话。
“下次不用故意躲着我了。我下个月就离开,这次是调去省里。”
“恭喜啊,师兄。”
“嗯,也恭喜你。好事将近了吧?”
安若有点诧异地看了看他。
电梯叮的一声在七楼停下,门开了,安若本该出去了,但江浩洋重新把门按上,她也没阻止。
“本来只是随口说说,但是看你这表情,看来是真的了。”江浩洋笑笑,“等你结婚时,估计我在外地。”
“我没打算请你啊。”其实本来是句玩笑,但听起来怎么就那么认真?
“嗯,我不去。但还是告诉我一声,我会找人帮我捎红包。”他顿了顿,“毕竟是小师妹和朋友一场。”
安若千般滋味在心头,也只化作两个字“谢谢”,待再度和江浩洋告别时,心里觉得格外轻松。
离下班还有段时间,但回公司也来不及,安若偷得一段浮闲,顺着商业街踱进了她常常去淘碟的小店。
店主与她颇熟,热情推荐一堆新碟,“全是你最喜欢的老片子,但版本修正过,超高清。”安若一张张翻看着,与店主有一搭没一搭地聊。
“咳,《乱世佳人》这么有名的片子,可我总是忘记结局是什么。”店主说。
“男的爱了女的好多年,但是等女的也爱上他时,他的爱已经给磨没了,一个人走了。”安若言简意赅地答。
“你是老片子专家,一定知道这对搭档的八卦,看我这次弄到了他们的很多片子。”店主献宝般地奉上数张威廉·惠勒与贝蒂·戴维丝的合作作品,“名导演和名演员,在一边合作一边争吵中撞出了火花,然后名导给名演员写信求婚,设了有效期限,可是等她看到这封信时已经过期了,导演娶了别人。唉,影迷们替他们俩整整遗憾了半个世纪啊。”
“难道你都不怀疑这个故事是假的吗?”安若问。
“感情这事本来就是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想那么清楚干吗?要我说,趁着双方都有好感的时候就应该赶快在一起,过一天算一天,感情有一点就算一点。因为缘分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就错过了,感情也可能说没有就没有了。你说是不是?”
又是春天,草木返青,连风都柔软温暖,夕阳斜照着一片绿地广场,好几组拍摄婚纱照的新人还没有收工。安若找把木椅坐下来,看着他们忙碌。每一组人都包括了新人、助手、摄像机和一干亲友,马不停蹄,忙前忙后,有人吆喝指挥,有人扛着道具抱着衣服,还有刚才还在镜头下巧笑嫣然的新娘子转眼就摆脸色给新郎瞧。婚姻是不是本该这样?像演戏,也像分工合作,所以,并没什么可怕的。
后来她见着一对老人,头发花白,也一板一眼地各穿着白色婚纱与礼服,路都走不稳,互相搀扶着,认真地摆造型。这个场面其实才真的滑稽,已经有路人在嬉笑着指指点点,但老人视若无人,依然笑得灿烂。沈安若仿佛被轻轻地触动了心里最柔软的部分,直到两位老人在换场地时朝她笑着招手,才意识到其实自己一直都在看着他们温柔地笑。
很冲动地,她拨了电话给程少臣,“你现在在做什么?”
“没什么事。下班了,正打算回家。这算你第一次查岗吗?欢迎欢迎。”
“那我有话跟你说。我说,你答。”
程少臣在那端安静了几秒,“我仿佛有不好的预感。你在哪儿?我去接你。”
“别,你就在那儿。等你过来说不定我就改主意了。”
程少臣沉默地等着她即将抛过来的、前景未知的问题。
“你从来没问过我家的情况。还算小康,不会成为你的负担,但也不会对你的事业或者地位有任何的帮助,我也一样,顶多不扯你后腿,但只怕也不会成为你的好助力。”
程少臣似乎在电话那头大大地松了口气,“你想多了。我是要找老婆,不是找助理或者合作伙伴。”
“这是你个人的想法。但是你家呢?我够得上你们家的门槛吗?他们同意吗?”
“这些事情根本不需要你担心,我会去解决。还有,我更正一下,我家门槛很低的,他们对我的唯一要求,只要对方是女的。下一题。”
“我的父母和别人不太一样。有些在别人眼中的优势,比如财富、权力,甚至是好相貌,到了他们那儿不但不被看重,反而可能会成为减分项。”
这一次程少臣停顿了更长的时间,然后小心地问:“他们俩之中,你更像谁?”
“很多人说,我性格像我妈,脾气像我爸。”
“那就好,我觉得我可以搞定。”他再度松口气,“周末我陪你一起回趟家,拜见一下二老。”
“无论什么时候,如果你觉得我烦了,碍眼了,就随时说出来,我们不做彼此的鸡肋。”
“好,你也一样。还有呢?”
“你送的钻戒太重了,我不喜欢,换个轻点的吧。”
“我再给你买一个,这个就当纪念。”
“还有,谢谢你愿意娶我。”
“谢谢你肯嫁我。”
安若抬头望了望,落日的余晖将半边天空渲染成了一幅七彩的画卷,明天一定是个好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