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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 江月年年望相似(2 / 2)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这三个字,初恋以及向楠,他们都对我说过。当时以为它珍贵如金,如今知道它的价值有时是负数。

(三)

很早就认识了江浩洋,在饭局上。其实在我们混熟之前,每一次见面都是在吃饭,而且每一次都有我上司在场。

他们两人有一点很神似的气质,彬彬有礼,实则疏离,拒人于千里之外。只不过,程少臣更冷然一些,冰凉通透像多棱的水晶,被光一射,折出许多面,令人目眩迷惑。而江浩洋则随和许多,温润如玉。他们俩的相处客气而冷淡,彼此话不多,极少互相注视,但有一种奇异的默契。

只有一次单独的相处,时间很短。那是程少臣跟沈安若的第一次婚礼,因为仪式并不在本地举行,所以只请了极熟悉的朋友,客人并不多。江浩洋竟然也来了,最早的一个,送上礼金,寒暄了几句便借故告辞,连新娘都没见到。程少臣将他送到楼梯口,因客人陆续前来,他不能走远,于是吩咐我:“谈芬,帮我送一下江处长。”

“您跟新娘很熟?”沉默十分无礼,只好没话找话。我不认为他与程少臣熟到这种程度,想来是新娘的好友。

“对,我们是大学校友。”

原来如此。

“新娘知性美丽又温柔。”背后说人坏话不可取,但说好话总是好的,何况我本发自内心。

“对。”江浩洋顿了顿,“当然。”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这句话多么的多余。

后来江浩洋换了部门,职位越升越高,我的工作也随着程少臣换来换去,与他联系得也渐多,但仅限公事。

那阵子出了个小车祸,人没受伤,却吓得不轻,很久不敢再开车。因为是与出租车相撞,所以连出租车也不敢轻易地坐,每天早晨老老实实地步行穿过大半个小区,再走十分钟的路,去等公司的班车。突然有车从身边停下,车主放下车窗,“谈小姐去公司吗?正好顺路,我送你一程吧。”直到这时才知道,竟然与江浩洋做了邻居。

以后便常常碰见,在超市、在物业处、在社区医院。早晨并不经常见到,后来发现,其实他上班的时间比我晚,只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后来,他会刻意地早走一刻钟,我出门时,他刚好把车开出来,顺便送我。

按说我该受宠若惊,心如小鹿乱撞。可是我没有,只有一些感激。因为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没有欢喜,没有波动,连欣赏的目光都没有,为我早起十五分钟当车夫仿佛就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有一回我暗示他不必这样麻烦,江浩洋说不要介意,这个月刚好轮到他值班,每天必须提前到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饭局上一群人都喝到东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关照外,大概只有程少臣和江浩洋两个还算清醒。后来我家上司单独敬他酒,感谢他为我们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声音不大,但我仍听得清楚。他说了一句:“你当年是怎么把我老婆弄丢的?”

啊,这是怎样一段精彩的故事?还有,程少臣竟说得出这种话,我努力忍住开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红雨的冲动。

当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与人性化感动得无以复加,直到几小时以后才意识到,他哪里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装疯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几天后我便证实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那天我们看见江浩洋与沈安若单独约会,虽然保持着得体的距离,没有任何的亲昵姿态,但也足以让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趁机陷害多喝了许多酒。

后来有机会时我曾问过:“是否曾经后悔过,当初放弃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绪淡然,“不是每个人都有后悔的权利。你若回头,还有机会,那时才有资格后悔。至于其他人,只能遗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真是跟自己过不去。”

我可没有他那样能想得开。向楠要结婚,周末接到喜帖的我,在家里闷到大脑与心脏的血管似要一起破裂,必须要找人说说话,翻出一瓶红酒,打电话给江浩洋,“你有空没?我请你喝酒。”

那时候也算熟了,偶尔一起吃个饭。他也是个怪人,明明政府分了工程精良,交通便利的公务员小区,他却宁可住到这一处清静地,每天浪费许多的时间与汽油,大多数时间一个人,偶尔也会有女伴作陪,面孔不固定,但从未在小区内出现过。

那天是到江浩洋家去喝的酒,叫了外卖,我还动手做了个沙拉。除了泡面,我也只会做这个了。红酒很快喝光,又喝他的酒,喝得天昏地暗,醒来时天已经黑了,和衣睡在他的床上,身上盖着毛毯。头疼得快要炸开,起身去洗脸时,发现眼睛肿得像桃子。我只记得自己说了许许多多的话,也不管他是否愿意听,却不曾记得自己竟然哭到这么失态。这下子没脸见人了。

“你既然醒了,起来喝点粥。”江浩洋在门口说,没有进屋。

他的粥煮得相当不错,会下厨的男人总是要加分的。但我喝得并不愉悦,身体难受还是其次,失了面子的痛苦才最令人无法忍受。

“哭是一种很好的养生方式,可以锻炼心肺腹肌,还可以排毒。”

这话多么抚慰人心,我笑,“我都说什么傻话了?”

“没说傻话,只陈述了一些事实。你生气的原因不是他结婚,而是他都要结婚了还存心让你不好过。如此而已。”

我竟然连这个都说了,酒可真不是好东西。我的确生气的成分大于伤心。向楠在电话里说:“谈芬,对不起。可是当初你如果肯坚持一下,哪怕只有一点点,都会给我足够的信心和勇气,让我可以为我们俩的未来与家人抗争到底。但你那样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像你的生命里有我没我都一样。”

重新回想起这句话,我又郁闷了一下,仰头把一大碗稀饭全喝了,其豪爽程度就像武松在景阳冈上喝着大碗的水酒,我的确忘了放在我面前的本是一碗稀饭。我这维持甚久的淑女形象今天算是彻底破了功。

江浩洋又给我盛一碗,见我再也不肯抬头,仿佛自言自语:“今天你哭的时候我在想,当时她若也曾为我这样伤心流泪过,那我一定不至于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

“可我是为我自己哭,不是为别人。还有,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大人哭与孩子哭,从来都不一样的。孩子们哭,是因为他们知道哭会令他们得到想要的。而大人们哭,通常是因为永远的失去,不可能再得到了。”

就这样渐渐地熟起来。都不是擅长玩的人,至多一起吃顿饭,看场电影,周末就更加无事可做,天气又这样热,在屋里吹空调才是正确选择。他不爱收拾家,通常请钟点工去帮忙,但书房和卧室是不让别人动的,于是有时我会去帮忙,顺便蹭他一顿饭,江浩洋有一手极好的厨艺。也有时到我那里去,反正只是几步路而已,我备好食料,洗好切好只等他来下锅。如此简单而纯粹的关系。

程少臣与沈安若的儿子出世后,我去看了几次,因为老板那阵子常常旷工,我不得不到他们家去请示汇报。那小婴儿实在太可爱,粉嘟嘟的胳膊腿儿,水汪汪的眼睛,小鼻子小嘴,像爹也像娘,看得我爱心泛滥,恨不得自己也立即弄出一个养着玩。

第一次看那小婴儿回来,我心潮澎湃地向江浩洋形容那个孩子,长得像个小天使,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婴儿,完全忘了本该出于人道主义顾及一下他的感受。他淡淡地说:“替我选份礼物,下次帮我带过去吧。”

“你不去看一下?”

“我记得我们家乡那儿有不成文的规矩,男性友人不该在满月之前去探望。”

“哦,我从没听说过这种怪规矩。你想买什么?”

“你看着买吧,你更清楚他们喜欢什么。”

“他们什么也不缺。依我看,你不妨送你跟安若的合影,或者你们当年的通信,刺激一下程先生。”

“好主意。其实还真没怎么有,我们没拍过几张照片,姿态也不亲密,信也没几封,没有肉麻语句。再说了,程少臣难道会在乎?”

“我想他会装出一副在意的样子,以表达他对程夫人的重视。”

后来我再满眼红心地提及那个宝贝小婴儿,江浩洋就说:“既然那么喜欢小孩子,不如早些结婚,自己生一个。你的年纪也不算小了。”

“哪有那么容易?找个协助女人生孩子的男人不是难事,但要为孩子找个爸爸却不简单,总不能太差劲,总得看着还顺眼,工作不要太差,长得不要太丑,性格也不要太坏……至少能跟我凑凑合合地过完这一辈子吧。”

“原来你的要求只有这么点?”江浩洋微笑,“如果你觉得只要不差劲,还算顺眼,能凑合就成,那不妨咱们俩凑合一下,也免得你辛苦地另外去找。你的这些条件我应该都符合吧?”

我愕然地愣在原地。我们俩一直是君子之交淡如水,而这求婚来得太突兀,一时分不清真心或是假意。

时间一秒一秒地流走,屋里静得令人尴尬。江浩洋轻咳一声,“是或否,总该有个回应。这么吊着可真让人难受。”

僵局一旦打破,我也终于有了语言能力,“你给我一点点时间,我正在思考……我若说‘好’,我担心你在逗我玩,或者觉得我不矜持,以至于你会因此鄙视嘲笑我。但是我若说‘不’,又担心过时不候,如此大好机会白白错过。”

“这个复杂问题由我来解决。就当刚才你已经矜持地拒绝了我,所以我再求一遍婚,我是认真的,谈芬,你是否愿意嫁给我?”

当然愿意,虽然这求婚来得突然。我怕什么呢?最差的结果,不过是凑合着过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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