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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士德公爵派出司机到码头接狄理斯回家。

狄理斯坚持送马嘉嘉到酒店才回去,并答应嘉嘉会好好跟父亲谈谈,不再乱发脾气。

两天后,马嘉嘉依照约定时间,到伦敦泰晤士报与编辑见面。

果然是老牌大报,忙碌的环境,专业的态度,编辑汤姆士对马嘉嘉的科幻小说非常欣赏,难以想像这是出自一个小女孩的笔下。

“不敢当,我很喜欢看书,尤其是福尔摩斯,柯南·道尔是我的偶像。”马嘉嘉没有说谎,她真的很喜欢看福尔摩斯小说,估估谁是兇手。

“你的灵感从何以来?穿越时空,外星人啊,少点幻想力都想像不出来。”

“女孩子喜欢幻想,放胆想,便可以创造出无穷无尽的人物故事。”

金庸笔下的英雄人物,个个飞天遁地,武功盖世,如果你懂得看中文,更加吓死你。

马嘉嘉心里嘀咕。

双方暂定,马嘉嘉每两个月给泰晤士报一个可以连载七天的短篇小说,在伦敦发表后,才在芝加哥发表,而不是转载芝加哥的旧文。

两个月是考虑邮寄时间,毕竟这个时代没有上网,没有电邮,没有传真机,只能靠邮寄。

稿费方面,报馆出手很大方,嘉嘉没有异意,唯一要求是不能透露她的身份,绝对保密。

汤姆士拍心口保证:“密密实实。”

漫步在伦敦街头,感受这个150年前的繁华大都市,以往只能从旧照片中看到的街景,现在可以亲身感受,只可惜不能打卡。

如果可以打开时空之门,两地直播,互相直销,呵呵,发达了,那些什么宝,什么多,什么逊的网购,全部靠边站!

“发神经,放在小说中幻想一下就可以。”马嘉嘉敲一下自己的脑袋。

“不知道甜甜有没有收到我的信呢?”

来英国前,嘉嘉写了一封信给甜甜,告诉她这星期会在伦敦,约她和安东尼他们在大笨鐘前面的伦敦桥见面。

圣保罗书院只有在星期日,学生才可以离开校园出外活动,如果这星期错过了,下星期马嘉嘉便要回芝加哥。

她又想到狄理斯。

“这小子应该回学校了吧?有没有和父亲好好谈谈呢?”

看样子,这一世他没有和甜甜爱恨纠缠,那么他什么时候去美国开展明星之路?

她不会摧毁了一颗新星吧?

突然,她停下来,皱起眉头。

体内的血液不停翻滚。

这感觉只有人界以外的物体在附近出没才会感到,是马家血液的天生反应。

上次感觉到,就是与殭尸大战的时候。

难道有殭尸?

她抬头望向四周,刚才她顺步而行,行入了一个小区。

有几间英式酒吧和小卖店,还有洗衣舖。

现在是下午时分,人来人往,不会这么猖狂吧?

说真的,她很怕!

否则上次也不会千方百计逃避,不想和姑妈去捉殭尸,结果搞成这样子,流落在20世纪初。

体内的血液仍在翻滚,这隻异物应该在附近,走为上着!

可是,天生的马家本能,让她不能逃避责任,眼光不经意地望向左边,一个头戴阔边帽的男子在缓步而行,他目光呆滞,举止僵硬,身上的尸臭味涌向马嘉嘉的鼻子。

另一阵尸臭味,从马嘉嘉的右面涌过来。

马嘉嘉努力想忽略却忽略不了,普通人是嗅不到这阵阵尸臭味,只有行家才嗅得到。

他们不是殭尸,但也不是活人,是一具被邪灵附身的尸体。

这些邪灵是藉着附上肉身,可以在人间行走,不断吸取人间灵魂,以增强黑暗灵力,如果这个人在人间是成功人士,他的灵魂相等于十几个普通灵魂的力量,越成功,激发的黑暗力量越大,是邪灵互相争夺的食物。

竟然有两隻邪灵出现,即是说附近有成功人士,它们想来吸取灵魂。

马嘉嘉很怕,但是又不能眼白白看着有无辜人士被害,有遣祖宗教训,她…

其实也轮不到她多想,两隻邪灵有危险意识地望向马嘉嘉,右边的邪灵慢慢向她走过来。

不要说救人,她能不能自保也成问题,她只是半吊子的驱魔人。

她吞吞口水,挺挺胸,输人不输阵,望向两隻邪灵。

她不能太大动作,怕惊动其他人。

暗中用指甲划破手掌,拈着血液,当右边的邪灵从衣袖中向她射出一股黑气,马嘉嘉用血液划出一道驱魔符,反制对方。

此时,不知从那里走出一个老头子,以弹指神通姿势,向两隻邪灵弹出金粉,邪灵落荒而逃。

“小妹妹,你没事吧?”老头子转过身来问她。

听到久违了的中文,马嘉嘉差点感动到想哭。

她抹抹面,看清楚眼前人。

一身黑色功夫短打,就像电视上民初片的功夫服饰。

“伯伯,我没事,谢谢你。”

人家两下弹指神通便已经赶走邪灵,她就吓到脚软。

老头子望向她流血的手掌:“你是马家人。”

以血驱魔,只有马家人才做得到。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人家一眼便看出自己的来歷,自己却连对方是谁却毫无头绪,真失败!

“马天伟那小子也来了吗?”

马嘉嘉听到马天伟三个字,立即精神一震:“伯伯,你认识掌门?”

体内的血液再次翻滚,但这次不是因为有异物,而是返回现代有希望!

“我们是世交,丫头,你不知道吗?”

世交?

“毛道长?”

南毛北马,世交千年。

且慢,普通毛家人是不敢直呼掌门名讳,他刚才叫马天伟小子?

“伯伯,你是毛宝贝…毛掌门?”

老头子笑笑点点头,意思好像说:“丫头,算你有眼光!”

“晚辈马嘉嘉。”恭敬地90度打了一个辑。

不用长辈问,马嘉嘉自动报上名号,以搏好感。

马嘉嘉不是太熟悉毛家那边的歷史,不过掌门人的名字,都叫做记得一二。

与马天伟同期的毛家掌门,马嘉嘉特别印象深刻,因为他的名字叫做:毛宝贝!

那时马嘉嘉听到这个名字,笑到肚子痛,想不到现在见到真人。

不过,毛宝贝非常骄傲他的名字,时时夸赞父母改得好,让他到七老八十时仍是眾人的宝贝。

“毛掌门,你知道马掌门会来吗?我也想找掌门。”

“哦,你不知道吗?那为什么你来这儿?”

“我…”马嘉嘉苦着脸:“一言难尽。”

“我拍了电报给他,我想他已经来英国途中。”

“真的?什么时候到达?”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你不是住在英国吗?”

“我住在芝加哥,其实也不算是在芝加哥…”

“你究竟说什么?”毛宝贝一面问号。

“唉,一时间很难说清楚,毛掌门,你住在哪儿?会在英国逗留多久?”

“最近英国很多邪灵出没,华商会那边请我过来,上星期我在郊外发现殭尸踪影,立即拍电报给马天伟小子,我住在唐人街旅馆,情况太怪异,暂时不会离开。”

知道马天伟来英国,马嘉嘉赖死也不返回芝加哥,顶多去唐人街洗碗赚旅费。

“毛掌门,我暂时也不会离开英国,我有事要找马掌门,我会等到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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