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年的路还没胖到挤不进门,那一年的壮汉还只是个瘦小的痞子,那一年的辫子也只是个土肥圆□□丝……
那一年的红发刚刚有意无意的断了条手臂———讲真,这条胳膊丢的他自己都很懵逼,将伤养得七七八八后,雷德号便直接启程去伟大航路后半段。
新世界刚打下来的地盘被不长眼的小子们碰了不少,得上门抢回来。还有一个骑着海啸掀了他的属岛就为了找蛋糕的吃货要收拾。
虽然一只手开酒瓶有些费劲,不过,换了一个能够继承船长的意志的孩子,这次的东海之行他也不怎么亏。
唔,还间接的圆满的解决了和米霍克不死不休的局面,这么一想他还赚了呢。
一激动,把船上所有的酒都造没了。
朗姆酒可以预防坏血病,是海贼们不可或缺的调剂品,当时还没有蒸汽轮船,出海只能靠风帆,此次航行加打架保守估计要两个月,酒没了,贝克曼即使再不想也只能忍声吞气的去买。
最多买之前口头上刻薄他几句,毕竟他是船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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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上面那句纯属红发的想象。
事实是贝克曼看到瘫醉在地上吹了一晚上海风的红发后,直接干净利落的抽出腰间的莱福枪,挥起枪杆把他打得抱头鼠窜。
他的同伴兼手下在一边鼓掌,
“打得好!”
“谁让你喝酒不带上大家!”
“把不肖船长按在甲板上摩擦——”
红发一边跑一边威胁:“鼓掌的给我记住了,船长不是好惹的。”
虽然这么多年早就已经习惯了船长的任性,然而贝克曼在面对香克斯时,心理上还是处于一种“船长傻逼”——“我当初怎么就信了他的邪”——“666香克斯”——“如果这样的男人都当不上海贼王,那还有谁?”——“船长傻逼”的过山车循环。
半个小时前根本没做任何登岛准备的贝克曼按了按眉心,头疼的摊开海图。
附近正好有一座小岛,距离他们不到一百里,由于位置比较靠近红土大陆,所以初步估计是……不怎么安全的。
派出去侦察的人很快坐着小艇回来。
那个岛叫渔夫岛,盛产某种辣味的银鲈干和鱿鱼丝,治安还不错,民风淳朴,岛上的人对海贼们秉持着“打不过你也不喜欢你”的朴素态度,最喜大普奔的是,岛上的酒馆很多。
雷德号缓缓靠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