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被猜中了,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韩博说道:“婚姻法对结婚限制或禁止条件中,并没有规定服刑人员不能结婚。只要符合结婚条件的公民都有结婚的自由,刑法也没有明文剥夺服刑人员的婚姻权。不过这项权利与人身密切联系,人身不自由的时候,权利行使就很困难。”
米金龙跟顾新贵一个村,因为生二胎支书被撤、房子被拆,实在没安身之地才住到水利站。村里的地仍在,农忙时经常回去,只是没像其他村民一样养蚕。
以前跟顾家关系一直不错,想帮这个忙,急切地问:“到底能不能结?”
“理论上可以,事实上结婚也有利于罪犯改造,可能监狱管理部门有顾虑,迄今为止好像没这个先例(第一例是2001年)。好在法院还没宣判,户口还没注销,不需要经过监狱管理部门。”
“对啊,他户口在我们这儿,只要带他媳妇去看守所帮他们拍个结婚照,在乡里就能办!”
是能办,几乎是举手之劳,但事情不能这么办。
不能因为一个罪犯把前途搭上,更不能因此连累到同事,韩博摇摇头:“老米,没你想的这么简单。所有案件材料上顾新贵全是未婚,一下子变成已婚,上级追究下来怎么解释。”
“不能结?”
这不是知法犯法,这甚至算不上违规。
问题是惯例有时候比法律更死板,在各级领导心目中已根深蒂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也不愿意开这个先例,搞这个首例。
韩博权衡了一番,起身道:“我想想办法,看局领导能不能同意。“
他言出必行,说帮忙就会帮忙,米志龙没再说什么。
正准备下楼跟联防队员谈谈,小任从隔壁办公室走了出来,欲言又止地问:“韩乡长,那个……那个孟世勇不是交代还有四个被拐卖的妇女么,全是他跟桂素兰拐卖过来的,我们要不要去解救?”
确实有四名被拐卖到南港几个市县的妇女没解救出来,全是在过去一年内拐卖过来的,最近的一个在三个月前,同沈秋艳应该是一批。
四人一个在南州市,一个在如岗县,两个在东港县。
孟世勇记得大概位置,记得在什么地方下的车,不知道属于哪个乡镇,不知道属于什么村,更不知道买媳妇的人姓名,只知道郝力在当地有两个“中间人”。
桂素兰肯定知道,绝对记得,可惜态度恶劣,死不开口。
她开不开口其实没多大关系,四个大活人,有大概位置、体貌特征且口音明显,只要兄弟公安部门愿意协助,查清四人下落,抓捕那两个“中间人”并不难。
事实上昨晚就请局领导协调了。
下午吉主任说由于该团伙拐卖的妇女已超过十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局里不打算请兄弟公安局协助,直接上报市局,请市局刑侦支队协调。
到现在没消息,不知道市局领导怎么想的。
韩博拍拍他胳膊,若无其事笑道:“局领导正在想办法,一搞清其下落立即组织解救,到时候带上你,不会再让你看家。”
多参加几次大行动,实习鉴定就会更好看一点。
小任咧着大嘴嘿嘿笑道:“谢谢韩乡长,我去休息了,不上楼,就在办公室,有事您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