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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延年按剑(1 / 2)

<h1>第十七章、延年按剑</h1>

是勋既受曹洪所托,以是在朝堂上侃侃而谈,主要想说明两个问题。

其一,族诛之法乃秦代遗毒,大违儒家“亲亲相隐”的孝道原则,应该将之从刑律中剔除出去。他不便彻底否定封建时代的“连坐”原则,但请求一人犯罪,只坐一家,并且其亲人应该罪减一等,不当诛杀。

其二,曹楷年纪还小,曹苗、曹志亦然,还不具备完善的心志,不能跟成年人等同处理,起码你应该留他们一条活命,这才能彰显天子和朝廷的仁德——“汉以孝治天下,故天子之谥,每加‘孝’字也。然孝本为仁之体,以仁心待亲,是谓孝矣;仁为孝之延,斯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我朝当以仁治天下,推爱心,广恕道,自然黎庶安乐,社稷永固。”

曹髦天性淳厚,闻言不禁点头,于是乃以君命法外施恩,免三曹之死罪,皆贬为庶民,暂圈禁之,至于二王妻妾,有子者从子而居,无子者没为官奴,罚为掖庭苦役,但令有司不得无故折辱之。

鄄城王曹植谋逆,其人虽死,亦自宗牒中削名,并除封国。任城王曹楷年纪尚幼,因念其父曹彰有功于国家,乃使榆中王曹昂庶子曹虞——也就是曹髦的同父异母大哥——出继为彰子,仍守任城国。

是勋随即请奏:“此皆陛下之恩德也。然法自秦设,汉因陈之,本不合乎当世,先帝在时,即每欲删改之,以成《魏律》……”曹髦点点头:“此中书之事也。令公可自为之,奏朕颁行。”那你就组织人手去编写新的法律法规吧。

是勋闻言,略略一愣。赶紧说我中书台属员不足,事烦人少。请求陛下允准,扩大办事机构,增添办事人员。

他本是个不究细务之人,跟诸葛孔明完全走两个极端。名为中书令,其实并不怎么管中书台的细务,基本上大撒把,全都交给中书左仆射刘先、右仆射郑浑处理;实际上,是勋应该算是宰执联席会议的常务主席。只负首相之责。

可是中书台确实是事情多,衙门小,总共才一百来号人——不象尚书台,分管十二部,直接指挥各州、郡政事,不算外派机构就拉拉杂杂九百多官吏——刘先、郑浑他们往往忙不过来,还得经常跑来请示是勋。如今若再组个班子制定《魏律》,是勋想起来就觉头大,所以才请求增添人力。

曹髦闻言,双眉微蹙。沉吟不语。

为什么沉吟不语呢?原来他想起了崔琰的话。崔季珪与是宏辅非止有旧仇而已,二人在政治思想上也有着根本性的对立:首先是经学方面,崔琰一直觉得是勋歪解了老师郑玄的理论。想要把原本纯洁无垢、万世不易的儒家学说庸俗化、功利化;其次在施政方面,崔琰是传统士大夫,尚清谈超过实务,总觉得按照东汉初建时的法度略加修改,即可施于当今,对于是勋对国家体制、政府架构大动手脚异常不满。所以见天儿就在曹髦面前说是勋的坏话。

最终连曹髦听得都有点儿烦了,一甩袖子:“是令公所为,或有所未妥,然其忠心为国。先帝亦尝赞叹之也,朕不之疑。”

崔琰拱手道:“臣非因私怨而谤令公也。乃为国事,为陛下耳。昔伊尹佐商汤成王霸业。岂不忠欤?而放太甲桐宫;霍光辅昭宣造成盛世,岂不忠欤?乃废昌邑未央。且宣帝初立,以光陪乘,常感芒刺在背,今陛下见是令公,独无此憾耶?”

曹髦闻言,不禁沉吟不语,崔琰趁机更深入一步地说道:“古来贤君处上,群臣各安其职,国乃泰和;君若怠政,臣必各执一辞,党同伐异,社稷陵替。齐桓用管仲而霸,然仲止亚卿尔,高、国世臣,不能侔桓公;晋文统群贤而治,至晋襄乃命六卿,彼此倾轧,晋因是衰。君如干也,干壮而枝叶繁茂,历秋冬而可不死;若强枝弱干,必败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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