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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炀外公是欧洲人,所以迟炀五官生来就优越,尤其是那双灰绿色的眼睛,看女生的时候,能一秒内把人看到脸红心跳。

凌琅错开目光,把安全帽夹在腋下。

突然,犬吠声打破了夜的静谧。

下一秒,一小团马赛克突然闪现在凌琅身前,冲迟炀一通狂叫。

迟炀猝不及防,往后退了两步,这才看清脚下是只小土狗。

小土狗背上都是黑白灰相间的色块,此刻正浑身炸毛,如临大敌。

“小子,放下你的身段,这是你炀哥。”凌琅用脚尖怼了怼狗子的屁股,“别怕,它叫屁桃,以前被人欺负过,认生。”

凌琅说着从兜里掏出一小袋狗粮,拆开放到迟炀手上。

迟炀疑惑:“干嘛?”

凌琅:“收买它。”

迟炀不懂收买一只流浪狗的意义在哪,但他还是把狗粮撒在了屁桃面前。

屁桃嗅到迟炀手上有凌琅的气味,也没刚才那么凶了。

它将信将疑地吃了两口,确认无毒,就开始冲迟炀疯狂摇尾巴,眼神湿漉漉的,喉咙中发出呜噜呜噜的撒娇声。

模样有点眼熟。

迟炀看向一旁的少年。

路灯把凌琅的侧脸照得分外白皙,原本深沉阴郁的线条也舒朗了起来,黑白分明的眼中仿佛流过一弯月光泉。

认真,纯粹。

他突然想起屁桃眼熟在哪儿了。

城北高中的宿舍区分为普通四人间和学生公寓,凌琅住的这个就是单人公寓,三十平的房子应有尽有,还带一个小阳台。

今天是大年初九,还处在寒假期间,整栋楼只有凌琅的屋子亮着灯。

凌琅把钥匙扔到鞋柜上:“你先随便转转,我帮你放行李。”

迟炀把行李箱交给凌琅,四处转悠了一阵,两条大长腿没几步就把小屋子走完了,拐到卧室门口的时候,和刚巧走出来的凌琅撞了个正着。

凌琅突然想起什么,一把将迟炀推了出去:“给我十分钟。”

然后“砰”地关了房门。

房间里传出一阵叮铃哐啷收拾的声音,动静大的像要拆家。

迟炀悠哉悠哉地坐到沙发上,用凌琅的杯子给自己到了杯茶。

他刚才稍微看了眼,其实卧室也不算乱,顶多有点儿男生的通病。

五分钟之后,凌琅打开门:“你睡我房间,我睡沙发。”

迟炀问:“不能一起睡卧室?”

凌琅:“是单人床。”

迟炀:“那我睡沙发吧。”

最后,睡沙发的还是凌琅。

夜深了。

迟炀仰躺在凌琅床上,单手枕头,给远在a国的凌父凌荣江发了条消息,告诉凌荣江自己已经见到凌琅了。

从重逢到现在,凌琅完全没有问他为什么回国,甚至没问他为什么会精准地出现在巷口。

迟炀有些自嘲地摇摇头。

看来对于他当年突然出国的事,凌琅是真的毫不在意,四年没见,就连点儿客套的思念都没有。

这次回国,迟炀有自己的打算,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受了凌琅父亲的拜托,五十多岁的商界大佬,平日叱咤风云,提起小儿子时却愁眉不展——

“琅琅他妈跟我离婚离得早,他一直只跟他姐亲,他还在他姐的事情里走不出来。”

“他现在变了,打架逃学混社会,成绩一落千丈,说不得管不得,我太忙了,没办法经常回国,他又不肯跟我出国,再这样下去他就废了。”

“哎,我也不求他成材,但愿他成年之后做个正常人,你帮我劝劝他吧,他从小就听你的话。”

“还有阿炀,千万不要让他知道是我叫你去的。”

……

对凌荣江的话,迟炀始终半信半疑,毕竟他认识的那个凌琅,绵软得就像一头长势喜人的小羊羔,除了小时候被凌荣江逼着练过防身术,压根没半点暴力基因。

没想到重逢的第一面,凌琅就彻底颠覆了他的记忆。

印象中,凌琅个性张扬外放,藏不住事,什么想法都大大方方展示给人看。

然而在刚才长达几个小时的重逢里,他竟然半分都没看透凌琅,他只感受到凌琅对他、对这个世界的戒备,好像沉入一潭死水,将自己全然封闭起来。

回国之前,他没想过事情会这么有意思。

迟炀翻身下床,把行李箱里的笔记本电脑拿出来,打开文档,思索片刻后输入标题:小狼崽观察日记。

「初见小狼崽。

精力旺盛,脾气凶悍,四肢发达,爆发力强,在同类中很有威望。」

黑洞洞的房间里,电脑森白的光照在迟炀轮廓分明的侧脸上,灰绿色的眼睛闪烁出几分前所未有的兴致。

作者有话说:

炀哥是个腹黑,不要像小琅一样用“邻家哥哥”的准则想象他

第2章

“现在插播一条重要消息,从本市刚刚飞往k国的航班,在起飞五分钟后突然坠机,目前正在紧急搜救中。”

“从江市飞往k国载有172人的客机坠毁,恐全员遇难。”

“经过紧张地搜救和排查,确认172名乘员均已无生命体征。”

冰冷的新闻报道如同无孔不入的黑绿色河水,灌进五脏六腑,四肢骨缝。

凌琅浑身都是细密的痛,溺在黑暗中,仿佛坠入无尽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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