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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休息了一会儿后一起去冲了个澡,然后姜灏带着甄歌出去吃晚饭,本来都已经到了一家高级的泰国餐厅门口了,没想到当青年知道旁边不远处有个夜市的时候,立马嚷着要去那边吃。
见他再次用上了撒娇的绝招,姜灏只能无奈地带着他往那边走,可是刚走没几步他又挪不动腿了,眼睛直直地盯住了路边停着的那几辆机车。
“喜欢?”姜灏的眼神里露出了一丝宠溺。
“喜欢!这辆也太帅了吧!”甄歌有些激动地走到了机车旁边仔细看了看。
“会骑吗?”
“大学的时候有骑过一次,勉强算会吧。”
甄歌绕着机车研究了一圈,才恋恋不舍地走回了他的身边,一步三回头地继续跟着他往夜市走,没走一会儿又看到路几辆其他款式的机车,再次激动地冲了过去,一辆辆地仔细看着。去夜市的十几分钟的路程,他们走了快一个小时才到。
到了夜市看见里面一排排的的摊位,他更加激动了起来,饭也不吃了,先拉着姜灏逛了起来。
“姜灏你看,他们这有这么小的粽子。”
“嗯。”
“那盆子里一个个黄黄的是什么?”
“鸭蛋黄。”
“月饼里的那种?”
“嗯。”
“这个这个,我要吃这个。”
“好。”
“这个花串好漂亮啊,我想要一个,还有白兰花的,好香啊,我们一个一个好不好?”
“好。”
“哇!好多榴莲啊,姜灏你吃不吃榴莲?”
“不吃。”
“那我可以吃一个么?”
“嗯。”
“菠萝饭菠萝饭,我要吃菠萝饭。”
“好。”
“我们买这个花衬衫穿好不好?你一件我一件,去海边的时候穿。”
“好。”
……
看见青年兴奋得像个孩子一样,姜灏一边应着一边跟在他后面不停地付钱加拎东西,脸上不自觉地挂上了满满的宠溺。
逛了好一会儿甄歌才放慢了脚步,一回头发现姜灏手上已经拎满了袋子,赶紧走过去接了一部分过来自己拿着。就这么边吃边逛,两人一直到半夜才回酒店。
第二天他们去曼谷的寺庙和大皇宫逛了一天,晚上吃完饭后,甄歌跟着姜灏来到了一家酒吧。
看清楚来人是谁,酒吧老板立刻走过来给了姜灏一个拥抱,高兴地问他身边的帅哥是谁。
甄歌听不懂泰语,看见姜灏在向对方介绍自己,赶紧露出了一个微笑,说了一句’萨瓦迪卡’。对方也礼貌地回应了一句,热情地带着他们在一张桌子旁坐了下来。
啤酒和小食很快送了上来,看见姜灏还在和老板用泰语聊着,甄歌拿起一瓶啤酒自己先喝了起来。试了一口桌上的薯角,意外地发现居然非常好吃,又多吃了两个,转头开始观察周围的环境。
这是一家露天的酒吧,曼谷很多这种露天的场所,现在虽然是夏天,但晚上体感气温不算太高,坐在外面吹吹风感觉还挺舒服的。
酒吧房屋前面的中间是一个表演台,有一个歌手正在上面唱着歌,他静静地听了一会儿,是一首他没听过的英文歌。在这首歌快结束的时候,姜灏将椅子移到了他身边,直接拿起他刚喝过的啤酒喝了起来。
甄歌丝毫不介意地又给自己开了一瓶,拿起来跟他的酒瓶碰了一下,仰头喝了一大口,接着问出了那个自己早就想问的问题。
“你到底会几种语言?”
“五种。”
听见音乐的声音有些大,姜灏又把椅子往青年身边挪了挪,看见他伸出了右手,一边掰着指头一边开始数。
“中文,英文,法语,意大利语和泰语?”
“法语只能听懂一些,不算会。”
“那第五种是?”
“粤语。”
甄歌才想起来之前他在娱乐会所里唱过的那首《李兰香》就是粤语歌,当时没唱完就被打断了,但是从那天开始自己歌单里就多了这首粤语歌,每次听到的时候都会想起他迷人的嗓音。
“粤语是唱歌学会的?”
姜灏摇了摇头。
“在美国读书的时候那边的很多华人说的都是粤语,为了方便沟通,就学了。”
“那泰语呢?”
“我之前在泰国工作了两年,那时候学会的。”
这话让甄歌嘴里的酒差点喷了出来,他惊讶地看着自己身边的这个男人。
“两年就学会了一门语言?”?“两年还不够吗?”
“我从小学就开始学英语了,到现才勉强能讲利索。”
听见他这么说,姜灏忍不住地笑出了声。
“老实说你是天才吧?”甄歌凑到他面前小声地问,“比别人家的孩子还要优秀的那种,所有家长都盼望着自己孩子能长成你这样的那种。”
', ' ')('姜灏笑着摇了摇头。
“我只是独处的时间比较多,所以多学了一些东西。”
听到这个回答,甄歌瘪了瘪嘴,拿起啤酒喝了一口。天才加努力,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想想自己之前独处的时间,好像都拿来打游戏了。
“那你会开飞机吗?”?没想到青年会这么问,姜灏微微一愣。
“不会。”他拿起啤酒也喝了一口,顿了一下接着说:“不过准备找时间去学开直升飞机。”
“我也想学!”甄歌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激动地抓住了他的胳膊。
姜灏宠溺地看着眼前的青年,将他抓在自己胳膊上的手握在了掌心里。
“我学会了教你。”
“好嘞。”
甄歌开心的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脸,要不是周围有人,他现在真想抱着姜灏狠狠地亲一口。
“那你是怎么认识这儿的老板的?”
“那时候在泰国的工作比较轻松,就偶尔来这里坐一坐。”
“你还有轻松的时候?”甄歌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他,自从认识他以来,一直觉得他都是忙到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的。
“毕业之后的前几年其实都还好,这几年是因为有些计划好的事情要做,所以会比较忙一些。”姜灏揉了揉青年的头发接着说:“再等我一段时间,很快我就能回国陪你了。”
“真的?!”甄歌的脸上露出了惊喜。
“嗯。”
看见青年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脸上再次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姜灏的嘴角也勾起了一丝温柔的笑意。
“不过这的老板应该很喜欢你吧?带着你这张迷死人不偿命的脸往这一坐,不知道能给他招多少客人过来。”甄歌转头看了眼周围渐渐多起来的女生。
这话让姜灏直接笑出了声,也让周围正偷偷往这边瞄的女生们瞬间更加激动了,但是他看都没有看那些的女生一眼,而是放下酒瓶站了起来。
“在这等我一会儿。”
甄歌点了点头,塞了根薯角进自己的嘴里,看着他离开座位往酒吧屋子里走了进去。
过了一会儿,有个高个子的泰国姑娘走了过来,对着甄歌用带着浓烈泰国口音的英语说自己是他的粉丝。虽然没太听懂她讲的英文,但是甄歌从她拿着手机的动作上明白了她的意思,立刻配合地露出了一张笑脸跟她合了影。
姑娘刚走,身边就忽然响起了一阵骚动,他有些不明所以地看着周围人都在喊着:“Bryan!Bryan!……”
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姜灏的英文名,跟着他们的目光看过去,发现表演台上的歌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一个自己无比熟悉的身影。那个男人帅气地坐在一个吧台凳上,手里抱着一把吉他,深邃双眼里温柔的目光正落在自己身上。
“AsongforthefriendsthatIhaven’tseeninalongtime.”(一首歌献给我许久未见的朋友们。)嘴上虽然这么说着,但是姜灏的目光从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台下的那个青年。
周围的欢呼声再次响起,甄歌也兴奋地举起了双手,跟着一起欢呼了起来。
吉他声伴着歌声响起,姜灏一开口,台下的人瞬间都安静了下来,这首歌是DonMcLean的《Vincent》。
甄歌在台下安静地听着,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觉得姜灏在演奏的时候身上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能让周围的人如痴如醉,但却丝毫融不入他的世界。他那么的耀眼,却又那么的孤独,像是一颗闪耀着的孤星,孤独的存在与宇宙的茫茫黑暗之中。
于是青年就这么定定地看着台上表演的那个男人,又一次深深地被他迷住了。就像是被恒星引力捕捉住的行星,哪怕走近后看清了它危险的火焰,哪怕知道自己可能会被这火焰吞噬,也再没有了其它的选择,因为眼里早已只剩下它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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