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显得我特别像你的黄包车夫。
陆至晖拉他去卸妆,但他又不肯,非说杀青的时候剧组会拍纪录片,素颜拍出来不好看。
你确定吗?待会儿还要吃饭,估计要到后半夜。你就一直顶着这个小花猫妆?
这样显得我超级敬业好不好?而且人家老前辈们都没有换行头,就我一个穿的漂漂亮亮的,那多不好啊?
陆至晖向来不会强迫他,只说好,这样也好看,敬业又可爱。然而,一个小时之后,站在明亮的聚光灯中间的白彦就后悔了。
当时大家本来都其乐融融的在吃饭,临时搭建的台子上摆放着香槟酒塔和蛋糕,以及杀青大吉的横幅。但也不知是谁起哄,说台子搭都搭好了,不用可惜,趁着大家都高兴,不如轮流上去唱歌吧。
这个主意一提出来当即就收获了一大批肯定,副导还把麦克和音响都调了过来,激情献唱了一首《野狼Disco》。场面一下子热闹起来,然后刘骥说,既然唱都唱了,那干脆接个龙,唱完的人把下一个名字点出来,点到的不许不唱。导演都开了口,当然就没人推辞了。全场越唱越兴奋,唱到后面,没有上过台的人越来越少了,甚至连刘骥都被副导点了名字。但他会唱的歌曲实在有限,选来选去最后唱了一首《我的祖国》。
刚刚呢,大家都当什么都没听到啊,我五音不全,唱出来的东西有多难听,自己心里也清楚。现在我该点下一个人了,我看看刘骥一边说一边扫射台下眼神躲闪的人,最后终于抓到一个,白彦,就你吧。
于是一阵起哄和唏嘘之后,白彦穿着他破破烂烂的戏服站了上去,由于阿蛮的人设是瘦削的小少年,所以他的戏服特意做大了一码,风一吹,更显得他瘦小了,如鸡仔一般,让人恨不得就护在手心里。
他唱歌属于业余爱好选手,私下里哼哼两句还是可以听的,要是站这么多人面前,调子保不齐就跑到太平洋去了。但是有一首歌,他之前练了好多遍,并且在那个紧张到手指发抖的夜晚也没有跑调。
那我就唱一首老歌吧,《至少还有你》。
副导表示这首歌的伴奏超级好搜,下一秒就找好了音乐,连上音响开始放前奏。
白彦跟台下的陆至晖交换了一下眼神,这首歌看似平淡,但其间的感情,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那个明月高照的夜晚,他曾穿着白色的西装,唱给他的先生听。
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直到感觉你的发线,有了白雪的痕迹
为了省时间,每个人唱的都只有一段,一般副歌结束就下一个了。但白彦左看右看,现在没唱过的人已经很少了,于是他把眼神落到某个穿着隆重的人身上。
咳咳,那我也点下一个了。
下面坐的好多人立即偷偷吸了一口气,生怕叫到自己,不过白彦人好,不像副导一样喜欢大喘气逗他们,而是直接叫了人。
先生,来一个呗?
陆至晖没有唱过歌,起码在白彦的记忆里,他还没听过陆至晖唱完一整首歌。陆晚霁曾经建议他,如果不想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就千万不要叫陆至晖唱歌。所以,到底有多难听,白彦还是很好奇的。
不过陆至晖这人终究是个老狐狸,他拿过话筒直接坦白不会唱歌,不过作为补偿,他会为大家吹奏一段口琴。
这个提议立即被采纳了,白彦本来想一杠到底,但是刘骥抢在他前面说没听过大老板的口琴,今晚大家可是有耳福了,搞得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这支曲子之前跟彦彦合奏过,叫《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s》,也叫《莎莉花园》,相信在座的各位里大多数都听过,也奏得比我好。所以我只能献个丑,大家将就听一下了。
陆至晖的口琴吹得很不错,至少白彦是这么觉得的。乐器自带的深情和他本人具有的沉稳,两种魅力交织在一起,总是让人没有抵抗力。
身为把陆至晖拉下水的罪魁祸首,白彦顺理成章地站在台子上帮他举话筒,顺带着,近距离欣赏一下他家先生的盛世美颜。啧,他的男人怎么这么好看啊嘻嘻嘻嘻
曲子奏完了,陆至晖从他手里接过话筒,白彦才从乐呵呵的状态回过神来。
彦彦,帮我拿一下纸巾,擦口琴。陆至晖把各拿着口琴和话筒的两只手抬起来,示意他手上没空。
哦,在哪里啊?
这边。陆至晖半转过身,把外套右侧的口袋对着他。
白彦一边伸手进去摸,一边注意到口袋鼓起来了一块,诶?有个鼓囊囊的东西。嘿嘿,说,你是不是偷吃鸡腿了?
他开着玩笑进去摸,但是摸着摸着,他就笑不出来了他没有摸到纸巾,但却摸到了一个,鸡蛋大小的,鼓囊囊的坚硬的东西。
这是什么?
陆至晖将他的痴愣收进眼底,知道他是摸到了,于是放柔了声音:
彦彦,拿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白:不拿。
全文完
第142章 大结局(中)
白彦脑内一片空白。
陆至晖从来没有戏弄过他, 他让他去拿纸, 他就真的把手伸进去掏纸,结果, 就只摸到一个表面有一层细细的绒毛的圆圆的东西。
他才觉得,好像,有点, 不对劲
彦彦,拿出来。陆至晖低头对他耳语, 温柔到了极致。
白彦一向是被这种语气吃的死死的,就呆呆地听他的话,把东西掏出来。那是一个银色绒面的盒子, 只有鸡蛋那么大,小小的,像一个潘多拉宝盒,等着他去打开。
他错愕不已, 抬头看了眼陆至晖, 又傻乎乎地把目光投到手心里的那个盒子, 整个人只剩眼睛眨巴眨巴地动。
这是要,干什么?
陆至晖手里的话筒和口琴早交给了助理,他一手拖着白彦的手, 一手将那只盒子打开。
嗒!
戒指。
两枚在灯光下闪烁着晶莹的光泽, 水滴状的蓝宝石镶嵌在银环中间,色泽温润却又无比耀眼。而更耀眼的,是眼前这个男人单腿屈膝就跪了下去。
尖叫, 狂欢,口哨四起,下面的人已经彻底疯了。
陆至晖在这片狂欢声中抬头,定定地看着他。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陆至晖穿的这么隆重,终于明白向来不喜热闹的刘骥为什么会主张玩这个游戏,终于明白为什么要搭这个看起来多余的台子。也终于明白,刚才陆至晖吹完曲子,为什么反而比之前更紧张了。
chapt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