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捉虫)
在明城暂住的这几天, 远离狼烟战火,倒也闲适自在,不必手染鲜血, 不必纠结每攻下一城该如何安置百姓, 虽然他也无心安置这些最无辜的受害者。
这种有妻相伴、有子承欢的日子极具烟火气息,虽然孩子太小, 总是状况百出,但也仅限于吃喝拉撒而已, 家中奴仆众多, 又有柳氏坐镇, 对于沈琉璃和傅之曜这种新手父母来说, 倒也不至于手忙脚乱。
然后,傅之曜便发现沈琉璃才是惯会偷懒的, 只要不是事必躬亲,照看孩子实则轻松,半点不累人, 她只负责白日里给招宝喂奶,晚间根本不喂, 拉和撒更不会管, 这些小事自有婆子丫鬟料理, 闲暇时间陪招宝玩, 哄哄招宝足以。
招宝的一应需求, 需要什么, 该置办什么, 都是柳氏替她操持,轻松得很。
沈琉璃振振有词:“生养孩子是一件极其耗费精力的事,生孩子一年便熬过去了, 可将孩子养大却是十几年的事。若样样都扑在招宝身上,三两年就将自己熬成了黄脸婆,我可是要貌美如花的。”
沈琉璃想的很通透,教养孩子是大事,马虎不得。像她爹就不会教孩子,她上头有三个哥哥,就沈安相对出息些,二哥和三哥便不成器,一个纨绔,一个卑懦,府中两个女儿,不是她自黑,若不是自己有所顿悟,就她和沈珍珠,一个跋扈恣睢,一个惺惺作态,反正都不算啥好鸟。
总之,沈茂这个父亲当得挺失败,就没教出特别优秀的孩子。
日后,她便负责养,只管招宝的吃穿用度,陪他玩,至于教这方面,全权交由傅之曜负责。费心教导,最是伤神,她还是选个相对轻松点儿的。
不过,以傅之曜的性子,万一将招宝教成了小暴君呢。
管他,就算是小暴君,可傅之曜的聪明程度非她能比拟,至少占了聪明,总好过脑子随她吧。
人嘛,就要想得开。
既要貌美如花,沈琉璃悲催地发现自己的胭脂水粉快用完了,当即便拖着傅之曜去逛街买东西,刚跨出门,又折返回来拿了个斗笠给傅之曜戴上,他那张祸水脸太有辨识度,而自己也戴了面纱,掩面而遮。
毕竟明城百姓对她的敌意也挺大。
沈琉璃在家里龟缩了许久,一到街上,顿觉哪哪儿都新鲜。虽在明城住了大半年,可因着怀孕生产,又有余影的暗探监视,她基本没出过几次门,都没好好逛过明城。
那股新鲜雀跃劲儿,仿若放出牢笼的雀儿。
明城同萧国其它备受战乱洗礼的州郡相比,这里的百姓安居乐业,市集也没受影响,又在沈安不遗余力的管辖之下,较少生出乱子,周边的藩王亦没趁萧国大乱染指此地。
看着她熠熠生辉的明眸,傅之曜脸上的笑容越发多了起来,嘴角飞扬,只是隐匿在斗笠之下,不得窥见。
从脂粉铺子出来后,沈琉璃瞧见摊上贩卖着各种小孩玩耍的小玩意儿,挑着家里没有的物件,又买了一大堆,也不管招宝能不能玩。
傅之曜抚了抚额,指了指她手中的九连环:“像这个,招宝太小根本玩不了,买回去,也是放在角落里招灰。还有这些……那些……”
沈琉璃歪着头想了想,表示认可:“这些玩意儿确实只适合大点的孩子玩耍,可招宝不能玩,总能先认个眼熟吧。”
傅之曜眼角微抽:“行,你说了算。”
沈琉璃扭身,瞪他一眼:“哼哼,也不全然都是我说了算。”
傅之曜揉了揉她的脑袋,语带宠溺:“小事依你,大事依我。”
眼看整条长街的摊贩都快被她搬空,跟随他们出门的丫鬟奴仆皆是大包小包,傅之曜深感压力山大,照她这种搜罗法子,估计诺大的陈宫都不够她放,日后说不定还得大兴土木,扩建皇宫殿宇。
沈琉璃付完银子,见没甚可买的,便打发下人带着战利品回府,两人手牵着手,如寻常恩爱夫妻悠哉悠哉地闲逛。
天光大好,泛舟游湖,赏花品茗,时间在指尖慢悠悠而过,好不乐哉。
有舟子擦着而过,沈琉璃偎在傅之曜胸膛,被他圈在怀侧,她的眼睛倏忽一亮,发现刚行驶而过的船头趴在一只浑身雪白的小猫儿,同她曾经豢养的毛球是一个品种,却不是她养的那只猫。
目送着小猫消失在视野里,沈琉璃半支起脑袋,认真地瞧着傅之曜,问他:“夫君,我的猫可还好好的?”
傅之曜眼神躲闪,支吾不语。
沈琉璃一下子从他怀里起身,恼怒地瞪大双眸,不可置信道:“你……你杀了我的猫?你跟个小畜生都还要计较,你太小气了!”
一瞧见傅之曜那闪躲的眼神,沈琉璃气得眼圈都红了,狠狠地跺了跺脚。
傅之曜踯躅半晌,开口解释道:“没杀,跑了!”
他没说的是,想杀来着,本想将她的猫剁成肉酱,哪知那白猫跟通人性似的,在他派人抓它时,早跑得没影了。
沈琉璃直跺脚:“我养了好几年的。”
虽是无聊时的逗趣玩意儿,可好歹也养出了一丝感情。没了,还是会伤心难过的。
傅之曜幽沉似海的目光落在她恼怒的小脸上,保证道:“知道知道,朕给你找回来便是。”
心中暗想,就算找不回来,再寻只一模一样的小猫,训练训练,只要同她亲近,便可蒙混过关。
沈琉璃心里不好受,但也不会真的因为一只猫跟傅之曜置气,她再次跺了跺脚,重重地踩在傅之曜的足靴上,碾压了一番,揉着泛红的眼眶,委屈巴巴地说道:
“你可一定帮我找回来,我还打算给它找个伴儿,让它成家立业呢。”
脚上的剧痛清晰传来,傅之曜低眉看了一眼脚上比他的小近三分之一的小脚,再看面前眼眶泛红的沈琉璃,诡谲的凤眸幽光流转,将人重新揽入胸腹间,视线越过她的头顶转向了寥阔的天际。
“阿璃,过段时日我们回陈国。”
沈琉璃在他胸膛间蹭了蹭,将脸颊上的脂粉全蹭在他的衣服上:“嗯嗯,不过招宝小,不宜舟车劳顿,我想等他大点,再等三四个月,至少半岁,再回陈国。”
孩子过小,路上奔波折腾,容易生病。
她舍不得招宝受苦。
等他们回府,傅之曜便收到东陵的秘信,朝堂有些人不安分,想要趁他不在陈国,架空他,或是谋朝篡位,参与的朝臣挺多,潜龙卫全部将人控制起来,却不知该杀,还是不杀。
若是全部杀光,东陵朝堂近半的臣子都当诛杀,别有异心的人不少,也有站在陈国角度说他好战,耗空国库,全然不顾陈国的百姓和江山。
前线御驾亲征,最忌朝堂后院起火。
事态被控制,也不急于回东陵,傅之曜打算在明城同沈琉璃和孩子多呆一段时日,可陈冰河却告知他,柳氏下月的解药无人送来,他手上也没有。
柳氏每隔一段时间,吐血之症便会发作,无药抑制会吐血而亡。而余影则是算着时间提前送下月的解药,可这月已过了三四天,却无人送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