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弄丢那个他人生中最大的惊喜。
111呀,梁郁个光棍棍
第一百一十二章
金铎又去置办了些生活用品。
前些日子到了海市把事情处理完之后,他竟顺势就着对方的邀请准备留在海市工作了。
年底了本来公司让他过完春节再入职,但是金铎执意说提早入职,哪怕熟悉熟悉公司环境也好。
也说不上是一时脑热还是怎样,主要是金铎觉得那个家回不去了,他不知道梁郁还在不在,他没办法面对梁郁。
并且只有忙起来他才能彻底忘了梁郁,他甚至想过年连家都不回了,一个人在海市,尽可能远得离开梁郁,才能少几次想起他。
租下了一处小房子,因为太临时起意,也没怎么挑选。更主要的是海市本身房子租金也高他又没什么钱了,存起来的小金库都拿去买了车,燕市那边的房子也没退,就找了处条件不太好的合租房,连厨房卫生间都要和人共用的那种。
其实金铎是那种活得比较讲究的那种人,不然也不会坚持常年健身,控制饮食,还能做到独居又生活井井有条。他不知道这次到了海市还能不能回到过去那种一个人的自律又充实的生活,他想重新开始,把那段脱轨生活舍弃。
至于那辆车,他想等修好后直接卖掉了。不管中间折损多少费用,就当打水漂也好,他不想再看到和梁郁有关的东西了。
当时做那样的决定说那样的话,金铎事后不是没后悔过。
要说不喜欢,那就是骗人的。
但是说都说了,再反悔只能让人觉得他更下贱。
金铎埋头收拾着刚从超市买的东西,无边无际地胡思乱想着。
去过那家公司后下午没事金铎就去了医院,找了大夫给他做了正规处理,才避免破相。要说也确实,这脸好不好看,极大程度上全靠个鼻子在撑着,鼻子要是完了就全完了。这会儿金铎鼻子上贴着个厚厚的纱布,刚好点,前几天肿的不行,还时不时流鼻血。
和梁郁同居之后他世界的颜色开始多彩起来了。本来衣橱里几乎是一水儿的黑白灰,再不济就多个蓝色,认识梁郁之后梁郁偶尔会拉着他去买些他平时不会买的橙色绿色之类的衣服鞋子,连大红色的卫衣都有一件,并且他也开始放飞自我满足恶趣味地去给梁郁买了一大堆粉色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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