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一然重新投入进了认真学习台球的状态中,而连与兴则有些莫名其妙地坐在角落里的沙发上,翘着腿看他。
连与兴在看到陶一然的时候,就觉得人和人还真就是不一样。
他从小就混,打架斗殴认识了一帮对手和兄弟,全都是一堆糙汉子,而他平时在学校里,大多数的时间也都是泡在篮球场里,要不然就是打比赛,无论是队友还是对手也都是一群糙汉子。
他长得不能说是凶,但那种极富攻击性的锐利感却特别强烈,再加上他那货真价实的不良身份和不良气质,总是让许多人退避三舍。所以,连与兴活了十多年,别说是女朋友了,就连一个正儿八经上课背书的兄弟都没有。
而最开始,他对这种循规蹈矩的人并不感兴趣,甚至是对这些“娘了吧唧”的好学生,是有些不屑的。在他看来,真男人就应该用拳头说话,虽然这种想法过于幼稚且偏执,但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来说,也算是需要经历的人生阶段。
但是,当他看到陶一然的时候,却完全没有这种想法。曾经那种“学习好多个屁啊也就那帮闲得没事儿的老师主任才会喜欢这种垃圾”的心情,现在已经全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特么的这人也太可爱了吧”的感受。
这个从里到外都透着一种软绵绵的气质的少年,又乖又漂亮,真的很容易让人生出一种想要好好呵护着的念头。
纤瘦的腰,细长的腿,翻上去的衬衫袖子下,是一截白皙的小臂,皮肤白得清澈通透,就连手肘处的皮肤都泛着淡淡的粉红色。
这是连与兴第一次见到生得这么精致的男生,甚至超过了他记忆中的大多数女生。
连与兴忍不住眯了眯眼睛,觉得这画面实在是太养眼了——尽管对方的球技依然糟糕得不行。
但是,就在他看得正爽,而且刚想摸根烟出来吸一口的时候,陆炳遥就跑过来了。
“连哥!连哥!”陆炳遥一脸慌张,他甚至没站稳,直接撞在了台球桌让,搞得陶一然握着球杆的手一抖,直接就怼在了红色的球上,整张桌子上面的彩球乱七八糟地相互撞击着。
眼睛吃着冰淇淋吃得正嗨,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打断,连与兴自然心情不好。
于是,他一巴掌拍在陆炳遥的脖子上,生气地问他:“你蹄子上踩西瓜皮了啊?站都站不稳,咋地了?”
陆炳遥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道:“是五中那群孙子,带了一伙社会人来店里闹事儿了!”
五中的属性跟市一中和实验中学截然不同,一中和实验都是市一级的重点高中,虽说市一中有陈越阳这么个毒瘤,但一中的成绩却一直都是过硬的。至于实验中学……在连与兴转学过来之前,实验中学别提多太平了。
但是五中就不是这样了,五中每年能过重本分数线的学生都屈指可数,几乎一个巴掌都用不了就能数完,而学校里的学生也有很多都是混混,更是认识了一堆地头蛇,整个学校都乌烟瘴气的。
似乎是因为这群人的家世比不了陈越阳,所以一直都没能把市一中如何,但连与兴转学过来之后,也和这群茬子撞上了。连与兴的脾气有时候比陈越阳还暴躁,自然谁也不肯惯着,各种正值肯定也少不了。他们来闹事,也不算出乎连与兴的意料,只不过……
想到今天还有陶一然在场,连与兴就忍不住皱了皱眉。
如果可以避免的话,他真的不希望陶一然看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