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jīng校】《何以笙箫默》作者:&amp;lt;ahref=&lt;ahref=&quot;<ahref="target="_blank">target=&quot;_blank&quot;&gt;<ahref="target="_blank">顾漫&amp;lt;/a&amp;gt;
文案:
一段年少的爱恋,牵出一世的纠葛。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单纯可爱,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率直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猜中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由于命运的捉弄一个隐藏的误会导致了七年的分离,七年后当赵默笙从美国返回故土,两人再次相遇,感qíng依旧,但天不由人
内容标签:都市qíng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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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写给乌guī漫明晓溪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guī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qíng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萧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qíng真是有趣极了。这篇《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guī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guī。汗,说真的,乌guī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qíng。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times;times;地推开窗户、她times;times;地低下头,这些times;times;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qíng节高cháo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萧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qíng,温暖的深qíng,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làng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qíng也比不上的。
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篇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
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jiāo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qíng,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qíng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xing,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qíng最好的注释了吧。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qíng的眼光望着她:《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qíng。
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篇。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地不说话。
而今,乌guī漫的《何以笙萧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漫漫。
加油!
2005年12月13日深夜
第一章重逢
后来,我终于知道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cháo。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qíng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久违了啊!
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
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
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一定是兄妹呢?
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qíng吗?
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
十九岁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静内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气十足地对她这样宣言。一向温柔不与人争的以玫会这样说,一定是爱到了极点。
可是她拿什么跟以玫竞争呢?就在以玫宣战的当天,她就败了,然后逃去了美国七年。
何以琛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绝qíng的言语,默笙的心有一丝抽痛,浅浅的,几乎难以察觉,却是存在的。
他们向她的方向走来,默笙抓住推车的手指关节开始泛白,几乎立刻想要掉头。但超市实在是太挤了,推着购物车的她根本无法转身。而在下一刻她也想开了,为什么要逃避?她应该平静地对他们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潇洒地走开,留给他们一个美丽的背影。
更何况,他们也许根本认不出她来了。她变了好多,以前那头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齐耳利落的短发,以前白皙的皮肤已经让加州的阳光晒黑。穿着宽大的tshirt、牛仔、球鞋的她,和以前的差距太大。
他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后擦肩而过。
不是不心痛的。
若有似无的语声传来。
要不要买点牛奶?以玫轻柔的声音。
回答却听不真切了。好怀念,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这些年在异国他乡,仍然时时处处在她耳边吟诵。
失落,但也松了一口气,默笙抬起一直低垂的头,迈开步子。
砰的一声,购物车撞上了地上堆成一座小山似的减价肥皂。罪魁祸首赵默笙傻傻地看着几百块肥皂坍塌下来,场面颇为壮观。
呃,她可不可以当做不是她gān的?
天哪!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了。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超市理货员发出痛苦的呻吟。
所以,这也不应该怪她吧,哪有人把货物堆在路中间的。默笙悄悄地吐吐舌头,努力地摆出一副愧疚的表qíng。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包括何以玫。她只是不经意地看向那个特别嘈杂的地方,然后呆住是她,居然是她!以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回来了?
以玫?何以琛不解她的反应,出声询问,眼光顺着她看去。
高大挺拔的身躯瞬间僵硬。
赵默笙!
那一脸无辜垂着头的小女子可不正是赵默笙!脸上是百分百的歉然,眼睛里却闪着毋庸置疑的顽皮笑意。远远的,其实看不大真切她的表qíng,但以琛就是知道。他一直知道的,她是这样,习惯搅乱一池chūn水后不负责任地离开,任xing自私又可恶。
整整七年她还晓得回来吗?
何以琛垂眸。以玫,我们走吧!
何以玫惊讶地看着一脸平静的以琛:你不想去打个招呼吗?也许
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波澜不兴的语调,仿佛真的没有什么。
以玫细细地打量他的神qíng,却找不出蛛丝马迹,最后只得低叹一声:走吧!
最后一眼看向赵默笙,却发现她也正好偏过头来看到她,视线在空中相撞,默笙好像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了浅浅的笑容,朝她点头致意。
以玫慌忙回头叫:以琛
嗯?
她以玫愕然打住,再回首川流的人群中已经没有了她的身影。
※※※
怎么了?
没、没什么。以玫低头。只是,她明明就看见他们了,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见了她
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回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