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1 / 2)

第一个世界中,七号因个人性格太‘贪’而死亡。

虞极卿极其厌恶这种人品素质差的人,他把七号剔除在接下来的测试之外。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他才知道,七号没能从营养仓里爬出来,而是被势力灭了口。

虞极卿当时就挺慌乱的,他有些后悔提出测试这个环节。

可是不提出这个环节,他已经想不到什么可以拖延时间的借口,也找不到可以帮助自己逃出去的可靠对象。

那只能对不起那些牺牲的测试者。

然后就是大家看到的,虞极卿不断地观察每个测试者在虚拟世界中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希望可以找到那个可靠的人选。

至于一号老是跑去跟男主角谈恋爱,他做梦都没想到……但是非常好,他可以近距离地观察一号究竟适不适合跟自己搭档。

毕竟每个男主受的原型都是按照虞极卿自己的某一些属性去创造的,难以置信一号居然照单全收,一个都不放过,太恐怖了有没有?

于是年少成名的天才博士,一边‘努力’工作,一边五迷三道地天天追剧。

一号吻在男主角嘴,就像吻在他嘴;一号压在男主角身,就像痛在他身,老实说戏也是蛮多的。

难熬的被囚禁的日子,因为有了一号的点缀,顿时充满生机勃勃。

五月四号,是一号的生日。

虞极卿把‘造反’的日子定在五月四号,在一切准备就绪之前,他满脸狡诈地把一号送往下一个世界:“宝贝,还有十天,你尽情享受。”

因为现实世界中的十天过后,一号就要醒来,跟他一起面对残酷的现实世界。

“唔……”又是一次调整情绪之后的不适感,李冬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身在一处阴暗的洗手间……在干什么呢?

如果来解手,为什么不开灯呢?

外面清晰地传来车辆的声音,说明这里距离公路不远……哪本书的开篇场景是这样的?

李冬揉揉太阳穴,努力在原地踱步回想,然后他一脸惊悚地操了一声:“……”

他娘的,终于知道这是哪本书了。

就是男主受是杀手的那本书,而他走狗屎运,现在的身份是男三。

被渣攻下令追杀的那个倒霉男三!

这间破洗手间不是藏身之地,李冬裹紧自己身上质感很好的西装外套,踩着澄亮的皮鞋疾步离开。

他在路上一边疾走,一边注意周围的环境。

现在是晚上十点左右,地点是东欧某小国的首都街头。

男三裴若臻刚刚和友人在酒吧分别,因心情非常郁闷他想出来走走。

经过一间公厕想进去尿尿,结果发生环境并不如意,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裴大少皱眉离开。

然后就在一条昏暗的小巷遇到了手持枪械的男主受,陆骏。

李冬一边走在不算明亮也不算偏僻的街道上,一边回忆原著剧情。

这本书的男主受陆骏是一名行事乖张,亦正亦邪,性格不可捉摸的赏金杀手。

但也不是全无规律可言,陆骏的人生格言是,杀最讨厌的人,喝最烈的酒,睡最野的帅哥。

那位最野的帅哥就是渣攻本渣,李廷懿,确实很野很帅,陆骏很难睡到。

在书本的一开头,经常不怎么搭理陆骏的李廷懿,郑重地交待陆骏为他杀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男三裴若臻。

李廷懿对陆骏说,只要陆骏杀得了裴若臻,他愿意被陆骏睡一晚。

放浪不羁的陆骏其实是个受,他不是想睡李廷懿,而是想被李廷懿睡。

这是他十七岁那年见到李廷懿之后长存在心里的想法。

目前,陆骏二十一岁。

为了睡到梦寐以求的极品男人,他全副身心追击那只叫做‘裴若臻’的猎物。

“你在哪里呢?”长相俊美邪气的青年游走在东欧小国人烟稀少的街道上。

他身穿一袭黑色的长风衣,浅色牛仔裤把长腿包裹起来,腰后的皮带中别着一把银色的手枪。

手背白皙细腻,手心布满枪茧的一只手,从风衣的口袋中再次拿出一张彩色照片。

“啧啧。”陆骏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因为照片上的儒雅男人是个很受女人欢迎的美男子。

可惜不是他的菜,他喜欢野性刚强的男人。

像裴若臻这种斯斯文文的弱鸡,陆骏严重怀疑对方在床上究竟有没有满足女士的实力?

此时此刻,李冬不敢回酒店。

他希望在街上找到一个可以临时避难的场所。

他看到了一家不起眼的宾馆,就在马路的对面。

可惜老天爷就像跟他作对似的,这一会儿的车流非常多。

李冬站在路边焦急地等待,这边凉丝丝的夜风把他吹得睁不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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