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知道,贾环已经是两辈子的贾环了。所以,这句话在这个世界不曾出现。因为这个世界的林姐姐神采飞扬,是整个京城乃至于整个国家最为艳羡的贵女。他曾不止一次的见过林姐姐一身骑装打马出城的样子,那从军装制服改过来的骑装衬得人更加明丽三分。
曾经印象中泪光点点娇喘微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的林姐姐已经被眼前这个本朝唯一的郡主、日后的本朝第一女亲王给替代了去。
他熟悉前者, 但是更骄傲于后者。
贾环一开始是不知道这个世界居然出现了那么差别, 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做到了一个人能在这个时代做到的极限——皇帝陛下不算,否则实在没什么好比的了。不能不说,他还是有点小自满的。
上辈子的贾环其实也过得不算差, 贾家的确被抄家了,但是比起后来出家了的宝玉,英年早逝的额贾兰。他考上了同进士,连做了几任外放的小官,最高的时候也做上了府城的同知。这个琏二哥稍微使一些银钱就能在成亲之前正五品小官,却是他这个犯官之后能做到的最高的位置了。
再也没有大富大贵,但却胜在小富即安。
最想不到的是,他在心甘情愿的闭眼之后与居然还有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机会。
他还是贾环,但却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贾环了。重活了一辈子的他学会了韬光养晦,学会了劝着乱争的姨娘。他不是没想过和自己的亲姐姐趁早弥补一下关系。
只是,努力是没有用的。
就像是之前说得那样,利益决定立场。探春自知自己的婚假之事握在王夫人的手中。所以,她屁|股在王夫人这一边坐得稳稳的。身为王夫人眼中钉的姨娘和他自然难以在她这边讨上好。
几次一来,他便再不愿意用热脸去贴冷屁|股了。
他是想弥补,但这并不代表着他就愿意就将自己低贱到尘埃中去。
所以,他可以对所有的贾家人一笑了之,可以悄悄的去帮二姐姐的忙,却独独无法原谅三姐姐探春。
后来风云变色,他原本的计划泡了汤。但是上辈子的经验告诉他,自己或许面临着一个更好的时机。
在船上的时候,他就悄悄地打听了。能够知道的不多,那些送他们的人面上亲热着,但是不该说的一句话也没有多说过。不过,他想知道的也不是什么机密的内容。
直到年老之后,贾环依旧记得那个暗子弯下了眼角的笑容。他这么建议贾环道:“你既然有心从军建功立业,为何不从那个贾家出来呢?”
他抬了抬下巴,毫不顾忌地道:“不是我说,那个姑娘的确巾帼不让须眉,只是眼神不大好,想来从未正眼看过你。”
局外人、又是皇帝陛下手中的暗探,他们的眼里何等的犀利。船上的那么些天,完全看出了这里头的文章。贾环还记得那时候自己沉默了一下,便正色揖礼,向他求教。
那人便道:“你若是现在就去参军,这个年纪没有人会收你。但是,若你能够舍弃过去的所有,只做孤儿。”他笑了笑,继续道,“在北州,有一个专门收容孤儿孤儿院。只要能进了那里就是预备役的军人,你又读书识字,没准出来的时候就有了现成的军衔。”
代价自然也是巨大的,在那个时代,又有谁能够做到抛弃过去的一切呢,更何况那时候的贾环在他人眼中也不过就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罢了。
提建议的那个暗子虽是随口一说,但也有一半出于真心。他不觉得这个孩子会有这样的胆量,但是也觉得若是他真的有这样的心气,没准真的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呢?就像是他当初差点被饿死的时候,大将军给了他一碗饭一样。
贾环不知道那个暗子后来如何了,他是个军人后来封了国,对于接触这些人总是有些忌讳的。后来他亲口问过皇帝陛下,知道他退休了,做了一个调|教后来人的教官,过得不错之后就放心了。
这个国家大概是他能想象得到的最好的一个国度了。
没有狡兔死走狗烹、没有杯酒释兵权,皇帝陛下甚至将外面发现的大量国土当做封地,封给他们这批有功之臣,让他们封王建制,建宗立庙。
此等恩情,百世难报。
一开始的时候,他也不是很理解皇帝陛下没有将土地留给自己的子孙,反而全都封出去的用意。等到后来,贾环提前退位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儿子之后,他乘着大船,向着更西的地方行去。
入目可及之处,皆是华夏人的领土。入耳的全都是华夏官话,他终于明白了。
这不是什么家天下,而是华夏之天下。
当贾环的后人在看到先祖遗留下来的这一本日记时,长长地叹了口气。他搓了搓下巴,惊讶地道:“原来咱家还真的和那个胭脂贾家有关系啊!”
所谓的胭脂贾家乃是后来人给人的称号,如今贾家旗下的胭脂品牌正是百年老字号。这一点在时尚界存在着争议的点,没想到会在他们这个美洲的晋国先祖的日记中得到证实。
“早就告诉你了,你就是不信。”年长的女人含笑道,“你小时候因为和宗室一个姓,还非以为自己也是皇家的后裔,怎么说都不听,再多说就哭。”
那年轻人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道:“那不是还不懂事么?”前一段时间圣元帝的消息传得满天都是,他瞅准而来机会就在学校请了假跑回来,问家里有什么过去的记录,没想到母妃还真的给他翻出一个先祖的日记本来。
他小心地翻到最前面,指着那一条明显被撕过的缝,问道:“这里怎么没了?”
“传下来就是这样子的,向来是先祖一开始记录的时候不大习惯,觉得没写好就撕了吧!”当母妃的不以为意,后头的内容是完整的,可见不是被哪一代的小崽子给撕坏的。
年轻人嘿嘿笑道:“原来先祖还有一个专门吃胭脂的兄长,那应该就是宝玉的创始人吧!”那个胭脂的品牌就叫做宝玉,也要巧合了呗。
“管那么多呢,有这空还不快给我回去上学去!”当母妃的却开始不耐烦了,叉起腰,柳眉倒竖。
年轻人眼看着情况不好,赶紧嬉皮笑脸地抚上自家娘亲的后背,道:“消消气、消消气,我这订机票去!”
说完脚底抹油,一溜烟的跑了。
“臭小子!”做母妃的笑骂了一句,就回身换衣裳上班去了。她是当地的外科医生,平时还挺忙的。要不是这个小子突然跑回来,她今天还真不一定会来。
无论是匆匆忙忙上班去的母亲和溜得飞快的儿子都没有发现,那个手稿还没有被收回去呢!
直到那个年轻人都坐上了回中央的飞机,他才注意到自己的手中居然还拽着那本珍贵的日记本。
带都带出来了,那就接着看看吧,他想着,埋下头去。
三百年前的生活是现今的年轻人难以理解的,不过他当做小说也觉得很是不错。
这一位先祖的文学功底显然很好,日记里面关于什么爱恨情仇的也就前面的小小一部分,但就这一部分叫年轻人看得无法自拔。
想起了贾家宣称曾经圣元帝还在他家落过脚的新闻,官方没有承认但是也没有出面否定,可见是默认了。年轻人想通了这个关节,叹道:原来他家还和圣元帝有这样那样的联系啊!
他兴致勃勃地翻起来,试图找出一点点关于圣元帝的边边角角的新闻出来——这年头还有几个人不是圣元帝的粉丝呢,至少也是个颜粉。作为王世子,他可是在晋国的圣元帝粉丝协会分部部长!
只可惜,这一位先祖书写的内容显然没有他的笔法一般随意,除了大片的战争描述之外,关于圣元帝的描述只有短短的几句话,和官方的描述没有太大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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