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64节</h1>
江歌阳见了丁世群这般形状,恨不得一脚踹死他,也忒没担当了,私自出来算个什么大事儿?就吓成这样,看来老头子们身边都喜欢留这种毕恭毕敬的奴才。江歌阳心里再不舒服,脸上也不会露出端倪,依旧安慰他道:“世群,没事儿,不是你的事儿,何须惊慌,季老打电话过来,通报个情况罢了。”
“什么情况。”丁世群听说事非关己,心神甫定,又生出好奇心来。
“安老刚才亲自和季老通了电话,同意出海了。”江歌阳面无表情地将得到的消息转述了一遍,看似在告诉丁世群,实则在问计江朝天。
丁世群一屁股跌坐回沙发,“怎么会这样?安老头子那边是怎么识破的?难道他们已经知道了咱们这边大势已成?不对啊,季老联络的事儿,不可能透出去。到底是怎么回事?安系居然死里逃生!要说他们从我话里听出了破绽,也不会等了十来个小时才决定站过来,一定是哪里除了纰漏。”丁世群跟着了魔一般,自问自答,自说自话。
江朝天得了这个消息,不过稍稍一愣就回过神来,他老子的眼神一扫过来,他就知道是问计来了,这会儿见了丁世群失魂落魄的模样,他决定一起做个解答:“丁叔,切莫焦躁,天塌不下来。我想,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无非两个方面,一是,那边可能知道季老组盟的事儿,毕竟再是隐蔽,也难免透出风来。不过,我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较小,机密之事,又值此紧要关头,渔夫们皆知道厉害、轻重,毕竟事关性命,透露出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二是,他们从季老的条件中窥出了破绽。纵是我们先前多番麻痹,也难免有人跳出局外,参破其中玄机,我想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最大。丁叔,此事须怨不得你,你不过是代季老传话罢了,有功无过。爸爸,您在安老那边有没有人,就是家门口埋的人也成,我想那边这么晚又这么急地亮明立场,一定是刚刚破局,说不定参破其中玄机的人也就是今晚进门,这会儿可能就出来了,只要知道是谁,大约就能判定安系那边倒过来的隐情。”其实江朝天猜想的最可能人选就是薛向,只不过他没有证据,全凭直觉,所以没有说出口。他一直对薛向抱着好奇和探究的态度,他认为这个人机敏过人,胆色超群,更难得的是格局宏伟,胸怀天下,这样一个人怎么重视都不为过。
“你小子疑心病也忒重了吧,不就是派人照看一下你,你居然怀疑你老子搞特务?安老那边是什么所在?在那边安人,找不痛快么?”江歌阳少见地喝叱了宝贝儿子。
江朝天微微一笑,没有说话,他不过是故意和老头子开个玩笑,担心他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打击到,宽宽他的心。以他的智力,岂会不知自家老子绝不会行这等雕虫之计?
听了江朝天的话,丁世群方才安定下来。他今天是一日数惊,饶是每天照顾季老起夜锻炼出来的顽强精神,此刻也难免有心力交瘁之感,当下,和江氏父子寒暄几句,就告辞离去。
江氏父子送罢丁世群,复又坐回了沙发。
“怎么?我看你情绪有些低落,安氏倒与不倒,其实对我们没什么影响,他们那块儿多在兵营,就是成了盘中餐,我们也吃不到嘴。再说,现在咱们虽然大势已成,胜券在握,但这个层此的博弈,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敢轻言胜负。多一个助力,未尝不是好事。我观你素来放眼全局,今天怎么就盯着安氏这一隅,非是你平日的作为呀?”江歌阳轻轻拍了拍江朝天的肩膀,怕他意气消沉,反而来安慰他。
江朝天抬起头,露出张笑脸:“我没事儿,爸爸,我只觉得此事大是蹊跷,安氏虽强,不过是冢中枯骨,后继乏人,我并未太过萦怀于此。只是,我感觉到有个人突然插了进来,将我原先设定的节奏都他打乱了,我生平第一次对一个人生出钦佩之感。”
江歌阳听得大是好奇,他知道自己这个儿子从小就眼光奇高且奇准,成人以来,臧否人物,评点高官,更是言出必中,浑没把这些令常人高山仰止的大人物放在眼里。除了对已逝去的老人心怀敬意,就是对自己这个当老子的也不过是父子亲情,而对自己的眼光也从未高看,倒是自己平时多借了他的才智,这几年方才稳住阵脚,渐渐入了季老的法眼,现在大有接过大旗之势。儿子今天居然说对一个人生出了钦佩之感,不由得不让他这个老子惊心。
“是谁?告诉爸爸。”江歌阳盯着江朝天的眼睛问道。
“过了”江朝天扬了扬眉毛。
“若是杂草有害,趁着这次打药的机会,一并拔出,未尝不是一举两得。”
“算了吧,爸爸,那些手段终究是落了下乘,弄不好,既伤人又伤己。何况,他也不一定站在咱们对面,再说,有个对手不挺好吗?否则,人生岂不是太过无趣?我这颗脑袋没有对手,说不定会生锈。”江朝天说完,起身到书架下的柜子里拿出瓶红酒,扬了扬:“爸爸,为这次的胜利,咱爷俩干一杯。”
“成,我陪儿子好好喝几杯。”
第九十二章月华不及玉颜色(哭求收藏)
薛向和老爷子在书房议罢事,又下了一局棋,方才出了松竹斋,抬手看了看时间已经十点半了。他驾了车,轻轻拧下油门,向家驰去。
是时,月如圆盘,星斗暗隐,微风徐来,草木摇曳。薛向扯开衬衣,任由疾驰带动的劲风荡涤着身体,吹得两片衣衫向后鼓起,犹如披了斗篷一般。他穿过红旗广场,沿着长安街一路缓行。此刻的街道早已没了白日的喧嚣,悼念领袖的活动渐渐淡去,尽管对领袖的离去,无数的人还无法适应,可日子终归要过下去,柴米油盐酱醋茶依然要关心,平凡的百姓经历过沸腾,终归还是要回归平凡。
薛向驾着车过了老天桥,鬼使神差地转到那次和柳莺儿诀别的林荫道边上的大路来,他轻轻一扭车头,打开探照灯,就上了林荫道。他降下车速,沉静心神,徜徉在梧桐树下,聆听着树唱风吟,时间仿佛又回到了那个下午,此地正上演着诀别。忽然,他热烈地思念起柳莺儿来,这些日子偶尔陪她吃过几餐饭,大部分时间自己都神魂不宁,心上的人儿嘴上没说,心里肯定担心呢。这股突如其来的思念仿佛破闸的洪水,波涛汹涌般涌上心头,他竟不能自已了,车把一扭,转了方向,就向柳莺儿家奔去。正是:梧桐叶落萧萧院,薛郎夜奔款款情。
薛向在大杂院后墙的胡同里寻了颗树,把车靠树停了。他不打算走正门进去拜访,一来时间晚了,吵着人家,终归不好;二来,月下会美人,岂能少了一个“偷”字?
薛向熟悉柳家房舍的布局,柳莺儿的窗子就在眼前的这堵墙后。只见他往后退了十来米,猛然加速前冲,几个箭步就冲到墙边,一个纵身,跳起一米多高,左脚狠狠蹬在墙上,一个借力,身形又向上拔高一米有余,右手瞬间暴涨而出,攀住墙沿,又一个借力,翻身就跃过墙去,落地时一个前滚翻,将下冲之力卸掉,这堵四米多高的院墙就这么轻松地被他秒杀。薛向拍了拍身上的浮土,心中微微得意:老顾教的攀登之术,居然被自己活用在了偷香之上,回头见了老顾,说给他听,也好惊他一惊。
薛向寻到属于柳莺儿房间的窗户,轻轻地敲了敲,结果,房内没有任何声息。这是一扇老式的纸糊木窗,窗檐处已经腐朽,但是纸层糊得很是厚实,从外往里望去,压根看不清东西,甚至连里面点了灯火没有,也无从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