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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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在东城的势力,虽然达不到只手遮天,却也是黑白两道都有关系网的。

以后无论东城改革发展的多厉害,有多少赚钱的路子,只要孙有福和孙家人在,林冬芹就甭想讨到好处。

“这事儿别让你嫂子知道。”成煜东说。

“为啥?”蔡志鹏不理解:“你为嫂子做了这么多事儿,为啥不让她知道?”

要是他替对象解决了这么多麻烦,恨不得那个高音喇叭,天天在他对象面前叭叭的说他做了多少事?对她有多好?

可为啥到了东哥这里,却啥也不说了?

这样一来,东哥那不是得不到嫂子的崇拜了吗?

“你懂什么?”成煜东瞥了开车的蔡志鹏一眼,表情特别矜持的说:“我只想让你嫂子无忧无虑的过日子。男人嘛,多做事,少说话,把赚的钱给媳妇儿花就成了!”

……

面包车重新开回招待所的时候,娇娇已经被林秀哄睡了。

成景则坐在桌前,拿着从招待所员工那里要来的纸币,在那儿写字。

“给你买了馄炖吃。”成煜东把拎在手里的饭盒递给林秀。

林秀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泡沫做的饭盒,有点惊奇,又有点高兴的说:“要么说经济发达的地方,人民百姓的见识也会更多呢。”

漆黑的卷发披散在她肩头,带着洗漱后的水汽和香气,让她整个人都香香软软的:“这种饭盒在咱们威阳县就见不到。”

八十年代的人,买东西,大部分都是用油纸或者荷叶纸包裹的。

买汤汤水水的吃食,更是自带饭盒和搪瓷碗过去装的,哪见识过这么便利的饭盒和塑料袋啊?连一次性筷子都有!

林秀仔细的摸索了饭盒和装馄炖的塑料袋以后,这才扭头对成景说:“儿子,来吃馄炖。”

东城这边的馄炖,和清溪镇的抄手有点像。

不过馄炖皮儿更薄更软,打底的汤,用的东城特有的小虾米和紫菜。再撒上点榨菜和香菜,吃起来鲜香的很。

林秀给成景舀了一半在喝水用的搪瓷缸里,又扭头看了看睡的正熟的娇娇,思考着要不要叫醒娇娇的时候。

娇娇自己闻着香味就醒了:“妈妈,有啥好吃的呀?”

小家伙刚睡醒,声音糯糯的跟只小奶猫一样。

“爸爸买回来的馄炖,很好吃的。”

林秀笑眯眯的把娇娇,从床上抱起来的时候,成煜东已经伸手接过了娇娇,动手给娇娇喂馄炖了。

成景看了一眼,满意点头。

渣爹今晚做的也不错,心疼妈,还懂得照顾娇娇。

嗯,又发现渣爹和上辈子不一样的地方了。

因为上辈子的那个渣爹,除了挣钱就是挣钱,对家庭从不过问。

对他和娇娇更是只生不养,刻薄寡情的很。

成煜东对上成景那满意的眼神,眉梢一挑,他咋有种儿子在审视他合不合格,能不能配上秀儿的感觉?

被渣爹盯着,成景赶紧低头吃馄炖。

他喜欢现在这种家庭氛围,温馨而幸福。

不像上辈子,渣爹长年累月不回家,林冬芹为了彰显自己是个优秀且成功的养母,总是在外面面前表现出对他们有多好,有多细心。

可背地里,却连他和娇娇穿多大码的鞋子都不知道。

导致他们总是穿着短一截的鞋子,每天回到家以后,脚趾头都被鞋子抵的非常痛,导致指甲总是往肉里涨。

听见成景这些心里话,林秀心又揪着疼了。

“多吃点,明天穿妈给你和娇娇买的新鞋子。”林秀拿多余的一次性筷子,夹了馄炖往成景嘴里喂。

【嗷呜,妈又宠我啦~】

成景快乐的心里话,简直像五彩斑斓的肥皂泡泡一样,带着阳光往林秀心里撞。

成煜东看林秀总喂成景,就说:“你也吃点,特意给你买的。”

成景拿勺子的手一顿,爹妈才是真爱,他就是捡来的。

“我不吃……”林秀是个喜欢养生和注重身材的人:“晚上吃多了,容易长胖。”

如果林秀这话,被其他人听见,那些人不知道多羡慕林秀。

还吃多?怕长胖?

在八十年代初期,全国经济刚刚复苏的时候,大部分老百姓一日三餐都能吃饱,那就是一件超幸福的事情了。

也只有生活条件好,成了八十年代万元户的林秀,才有资格说这种话了!

成煜东眼神定定的看着林秀,秀儿穿的是睡裙,鹅黄色的颜色,又嫩又衬人。

黑发白皮肤,殷红的嘴唇水润润的,看着就让人想咬一口。

成煜东看的眼神都暗了暗:“你不胖,你咋样都好看。”

林秀眉眼弯弯的笑了笑,没理会动了小心思的成煜东。

而是坐在一旁,拿着蒲扇给成景和娇娇扇扇子。

东城的冬天真的太暖和了,天气热起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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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得吹风扇才行。

可是林秀担心两个小孩儿对着风扇吹,会感冒,就没用招待所高档房间放置的电风扇……可她刚扇没两下,蒲扇就被成景抢了过去。

“我自己来。”成景说。

他妈的手又软又嫩,就适合穿金戴银的,拿扇子都对不起他妈保养的那双手。

成煜东看这么识相,没累着自己的媳妇儿,这才满意点头。

成景扇风也没顾着自己,那蒲扇欻欻的对着林秀和娇娇扇,连带着给娇娇喂馄炖的成煜东都享福了。

“谢谢哥哥。”娇娇奶声奶气的冲成景笑。

因为这碗好吃的馄炖,娇娇脸上灿烂的笑。

看的林秀都没忍住伸手,摸了摸自家闺女那润嫩嫩的小脸蛋儿。

成煜东看秀儿手指葱白软嫩,在她收回手的时候,也没忍住的腾出另一只手去握了握媳妇儿的手。

成景看见爹妈这腻歪的小动作,直接低头,当没看见,也没像以前那样阴阳怪气渣爹。

成煜东一手搂着闺女,一手握着媳妇儿,再享受着儿子时不时扇过来的微风,那真是满足的很。

他眼角的余光,忽然瞥在桌上刚写好的纸,见上面写着斗大的三个字——收垃圾。

“你要在东城捡垃圾?”成煜东问。

“对呀。”成景点头。

“最近几天我们出去玩儿的时候,我认真的考察了一下东城。这边拆迁和开发的规模都搞得很大,好多人成了暴发户以后,就把家里老旧的东西,给扔出来了……”

成景说的头头是道:“所以我想着在东城这几天,我就忙着搞自己的事业,多捡点垃圾,说不定能收到不少好货。”

渣爹的事业,搞得越来越大,成景觉得自己也不能落后。

必须在挣钱这方面,赢过渣爹。

争取成为他妈这辈子最大的金主,让他妈娇生惯养、金尊玉贵的过一辈子。

成景和成煜东就是八十年代,最大的内卷之王。

而他们卷生卷死的目标,就是让林秀一辈子锦衣玉食,无忧无虑。

第二天一大早,拆迁办的工作人员,果然把房产证给林秀送了过来。

“林姐,商铺和房子的房产证都在这里,一共十本,林姐你看看……”工作人员毕恭毕敬的把房产证,双手捧到了林秀面前。

以前叫林秀同志,现在叫林姐。

一夜之间发生的称呼变化,昭示着工作人员知道了林秀不好惹。

否则孙有福,咋能把霸占走的商铺和房子给拱手相让?

林秀则好奇:“咋十个?我们家不是7个吗?搞错了?”

“没搞错。”拆迁办的工作人员笑着说:“东哥不是还买了三个铺面吗?这加在一起,正好是7个铺面,3个住房。”

林秀家一共十个房本,蔡志鹏则少一点,只有7个。

但两人都算是东城数一数二的房产大户了。

工作人员羡慕的看了两人几眼,又打开其中一个房产证说:“都是林姐的名字,您看看信息错没错?”

八十年代的身份证还不普及,大部分人都只有户口本。

所信息啥的都是按照户口本上来写的。

林秀仔细看了看,见信息没错,也就把十个房产证都收了。

“对了林姐,我们东城的政策是,一个房子,带三个户口……”工作人员本来都走了,又倒回来问林秀:“您家的户口要落在东城吗?我可以帮你。”

“暂时不用。”林秀摇头。

工作人员愣住,其他人买了东城的房子,恨不得舊獨立马落户到东城,变成城市户口。

可林姐却不着急?

转念一想,人家是有十个房本的大户人家,户口随便落,着急干啥?

于是就说:“那林姐想落户口了,就找我。”

说着,还从公文包里,掏出纸笔,给林秀写了自己办公室的座机号码,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赵光宗同志,谢谢你。”林秀起身要送这位拆迁办的同志,却被成煜东按住了。

“来,赵光宗同志,我送你走。”同样拿了房产证的蔡志鹏,笑眯眯的去送赵光宗了。

毕竟这世上能让她嫂子起身相送的人,真的不多了。

躲在招待所二楼的王桂花和成刚,看着林秀和蔡志鹏拿了这么多房本,真是羡慕嫉妒恨。

又看成景带着一个草帽儿,坐在招待所门口的空地上收垃圾。

王桂花就尖酸刻薄的说:“收垃圾能有啥前途?真是丢脸丢到东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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